李霭滋,1919年3月生,山东省莱西水县集镇人,1943年4月参加八路军,1944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战士、班长、侦察排长。抗战时期隶属八路军115师。解放战争中隶属部队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野战军第三十八军第五兵团,先后参加过平掖保卫战、莱芜战役、孟良固战役、胶东保卫战、潍县战役、济南战役、淮海战役、渡江战役。之后由上级指派加入南下西进支队。1949年随军南下进军贵州消灭国民党残部后转业,并进入贵州公安系统。历任龙里县公安局指导员、公安派出所所长、洗马区公所公安特派员、看守所所长等职。 新政权接收后,于1950年至1951年曾参与贵定平伐,龙里洗马平叛剿匪。政权巩固后于1952年至1953年在贵州省政法学院进修毕业并返回龙里继续公安战线工作。 1958年至1961年龙里县与贵定合并在贵定县劳动人事局工作,分县后返回龙里县公安局,在文革中错划为右派遭受批斗不堪重负于1971年11月病故。
李霭滋同志离开他曾经战斗过的地方53年了,作为后辈的我们,深切怀念他从山东革命老区南征北站一路走来的战斗历程,为新中国的解放事业作出了毕生贡献。据了解,由于种种原因,李霭滋同志从解放初期至临终时仅存有8元回乡钱,想回老家探亲一次却是他一辈子未能如愿的一桩心事。这个愿望将由他的子女们来实现吧!我们在此祝福他的子女们寻亲成功,团圆有望。
照片是龙里公安派出所全体公安干部战士,拍摄于1953年国庆节,后排左二为李霭滋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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