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舜卿在鞍山领导班子中主管的工作面最宽,地域最广。他长期主管党内监察、公安司法、农业、商业,以及辽阳市、辽阳县和海城县,后又增加了工业。他勤勤恳恳,孜孜不倦,常常夜以继日地工作。刘舜卿深信,实践出真知,实践在认识论上是第一性的,理论是第二性的。深入实践是刘舜卿最主要的工作作风。为知情准确,指导具体,他经常下基层,去农村,深入群众,深入实际,深入一线,实地调研,走到哪干到哪,到工厂就同工人一起劳动,下农村就同农民一起干活。实事求是,是辩证唯物主义的核心、真髓,是党的路线的灵魂,是刘舜卿一生良心的基准,也是他观察和处理问题的根据。他以实事求是为最高党性,以实践为鉴别事物的准绳。
1958年2月2日《人民日报》社论出现“大跃进”提法,毛泽东赞赏有加。“大跃进”的核心是钢铁,以钢为纲。当时国产钢535万吨。3月20日,冶金部长王鹤寿向毛泽东报告,声言10年超过英国,20年赶上美国。他后又向中央提出1962年钢产8千万~9千万吨。毛泽东大悦,称赞王的报告是“一首抒情诗”。1958年6月,钢产才450万吨,毛泽东则要王鹤寿当年产1070万吨8月17日,中央作出决议:《全党全民为生产1070万吨钢而奋斗》。全国9千多万人齐上阵,建了上百万土高炉。毛泽东出巡见景兴奋至极,挥笔题词:“沿途一望,生气勃勃,肯定是有希望的。”12月22日,新华社公布,全国钢产1073万吨,年底可达1108万吨。“大炼钢铁”败象已露,毛泽东仍提出1959年钢产为1800万吨。刘舜卿得悉上述信息,惊诧不已,甚觉匪夷所思。
鞍山当时以“钢都”著称。鞍钢是全国最主要的钢铁企业,1958年中央下达鞍钢的指标是550万吨,超过全国的一半。这种形势对鞍山无异于“泰山压顶”,市委领导个个如坐针毡。刘舜卿对这种“凌云壮志”十分担心。他在市委的“破除迷信,解放思想”会上说:“中央定的调子,'畅想曲’也得唱。他明确表示,工人群众蕴藏着极大的生产积极性,但工厂设备的设计能力达不到,人的体能也是有限的。任务超过了这两个限度。农业生产受自然条件的制约,工业生产也受客观规律的制约。我们应把革命精神和科学态度相结合,不能叫嚷“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激情可以促进生产力,但不能代替生产力。狂热违背科学规律,最终会受到惩罚。刘舜卿尽量把两面的道理都讲到。大家赞成他的意见,默默点头。但是,任务是命令性的,没有任何讨价还价的余地,无端地务虚不行。大家面面相,陷入“一筹莫展”。刘舜卿说,硬任务就必须硬干,把炼钢任务放在全市压倒一切的位置上。首先挖掘潜力,人力、财力、设备能力都要调动起来。在鞍钢和地方工业单位大建“小洋炉”,从技术上保障炼出的钢是能用的。他倡议,市委领导下厂,包厂包产,身体力行调动工人的干劲。他自告奋勇,到任务最艰巨的炼铁厂,白黑与工人一起“滚打摸爬”,平起平干。他已48岁,与年轻工人往“小洋炉’上抬矿石,两腿发软,挥汗如雨,咬紧牙关,毫不退缩。因体力消耗太大身体盐分流失过多,他和工人一边喝“盐汽水”,一边聊家常。工人们亲切地称他“刘工长”,夸他体力壮。他告诉大家,自己是干活长大的,一生最早'领导”的对象是锄头。
后来,鞍山只要与钢铁无关的企业,停工停业或改为“夜战”,学校以“勤工俭学”名义停课,全部投入“大炼钢铁”。全市建了无数“土炉群”,炼出许多土炉渣。生产处于运动状态,无法保证常规作业,人身安全事故频发浪费极为惊人。刘舜卿视之慨叹不已。
大炼钢铁浪费巨大,损失200多亿人民币,等于“一五”计划工业投资的80%。但是,群众建设社会主义的热情得到充分发挥。
刘舜卿同市委一班人同心协力,发动群众大搞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极大地调动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建设积极性和创造性。市委在第一书记杨士杰主持下,于1960年3月22日总结出“两参一改三结合”的大型企业管理经验,向中央报送了《关于工业战线上的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运动开展情况的报告》。毛泽东阅后立即批示:“鞍山市委这个报告很好,使人越看越高兴“这个报告所提出来的问题有事实,有道理,很吸引人”。指出鞍山“创造了一个鞍钢宪法。鞍钢宪法在远东,在中国出现了”。指示转发各地“当作一个学习文件,让干部学习一遍,启发他们的脑筋,想想自己的事情”“有领导地,一环接一环、一浪接一浪地实行伟大的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城乡经济技术革命运动”。3月24日,鞍山市委得到批示的当天,杨士杰主持常委会连续开会讨论如何贯彻批示精神,于4月22日写出《关于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和毛主席批示情况的报告》。5月1日,中共中央又向各地批转了这个报告指出“报告很好”。7月,中共中央工业部偕辽宁省委到鞍山总结了贯彻落实中央和毛主席批示的经验。“两参一改三结合”的做法,后来被一些发达国家的大型企业借鉴,成为企业管理的经典规则。
刘舜卿深为鞍山工人阶级在技术革新、技术革命运动中表现出的爱国主义、无私奉献精神所感动。他对炼钢厂党委副书记、著名作家草明说:“工人阶级有无穷无尽的创造力,有崇高的爱国情怀和社会主义建设积极性,为国家的经济发展做出重大贡献。你们作家要好好反映他们的高尚品格。我们的思想教育,光靠文件、报告、政治宣传不行,那只能改变政治立场。一本好书,可以改变人的灵魂,改造人的世界观。”草明像接受了任务一样,加快整理她长期积累的素材,于1959年发表了她的长篇小说《乘风破浪》,并发表了报告文学《鞍山的人》。文教部长郑文闻知刘舜卿的意见,也开始写起小说。
“大跃进”中,大哄大嗡,浮夸成风,虚报冒功,共产心盛,祈望一步迈进共产主义。当时社会盛传即将进入共产主义社会,家庭要解散,有人为此哭天抹泪。刘舜卿头脑冷清,泰然如常,针对这种情况说,现在共产风刮得昏天暗地,农村吃大锅饭,是违反社会发展规律和分配原则的。共产主义是一种理想、信仰和愿景,还不是一种社会形态和具体目标。妄图提前实现共产主义是超现实、唯心论的空想。人们描绘的共产主义都是凭想象。社会主义是理念,其社会形态也不是固定模式。目前各国实行的社会主义制度都是在摸索、实验,多参照苏联模式结合本国情况设想而行。中国的社会主义制度和革命道路更不一样。现在的“共产风”是人们在“大跃进”中热昏了头脑。当时,“超英赶美”的豪言壮语叫得“震天价响”,刘舜卿说,作为跃进口号喊喊可振奋人心,若望预期内实现,纯属孟子之言:“挟泰山以超北海’
过后,人们对总路线、大跃进、共产风大加诟病,认为毛泽东“好大喜功”,上有所好,下必逢迎。后来,毛泽东与新华社兼人民日报社长吴冷西的一番谈话传出。毛泽东说,虚夸古已有之,危害很大。“大跃进”中有些虚报是上面压任务压出来的,问题的危险性在于我们竟然完全相信下面的报告鉴于虚夸作假成风,我们对下面送来的报表要打折扣,打它三分虚假,比较稳当。否则,按虚报的数字来订生产计划很危险,订供应计划更危险。毛泽东要求新闻宣传要压缩空气,鼓励独立思考和调查研究,并举唐朝一太守用勾推法,即比较法审案之例,要求调研工作在前。刘舜卿听到这番话,知道毛主席已发现问题所在,感到莫大佩慰,对毛主席有了更大的信任和敬重。情相系,心相连,刘舜卿始终与人民群众保持着政治血脉。他深受儒家圣人无心”的思想影响,以民心为心,以民益为志。在他家办公室的案头上,摆着用台历首页写的几个字:“心外无神,心内无已。”大概是他的座右铭吧,反正他是这样做的。1960年8月2日至4日,辽南地区持续普降特大暴雨。鞍山地区遭百年不遇的特大洪灾,太子河多处溃堤泛滥,村镇、庄稼一片汪洋,仅海城温乡公社被洪水围困的灾民就达3万之众。郊区房舍低矮,人站屋脊,水漫腰、脖,生命危急。刘舜卿第一时间赶往海城县,驻守抗洪一线20余天,常日夜不合眼,偕县委书记徐开绪指挥抢险。他请求时任沈阳军区司令员的陈锡联(后任政治局委员、副总理)调兵支援抗洪。陈锡联在抗日战争时期任769团团长时,指挥一个营,奇袭阳明堡机场,炸毁24架敌机刘舜卿曾以此鼓舞过莱芜战场的抗日勇士们。陈锡联紧急命令大批部队、舟桥工兵和直升机,开赴最危险地界,排险救灾,抢救群众,保证了人身安全刘舜卿作为抢险救灾总指挥,白黑奔波于泥水之中,时时出现在险情危急关头,同抗洪军民一起奋斗在现场。他冒着生命危险,偕同罗定风书记、王东宝军长、刘雁林副市长,乘临时扎的木筏,颠簸在太子河的洪峰上,察看两岸水势。由于铁路中断,供应断绝。全市洪水灌巷,饥饿折百家。刘舜焦虑不安,建议市委决定,市民每天节省一半、鞍钢职工每天节省1/3的口粮调拨给灾民。自己全家带头执行,天天吃稀粥、煮青菜。整个抗洪期间,他多次饿着肚子跋涉8-9里、水深2尺的路程去指挥排洪工程。重大险情排除约一周后,刘舜卿乘直升机到郊区察看,田里积水还仅露高粱穗。这使他面临着更艰巨的生产救灾任务。后来,刘舜卿感谢陈锡联派兵救援。陈锡联说“我能出兵,不能出招。战胜灾害,还是靠你。”刘舜卿在领导公安、司法工作中,严格坚持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1958年,鞍山市公安局从鞍钢几十万工人中,挖出了一个潜藏的历史反革命分子杨钦典。《公安简报》报捷称,该人原是臭名昭著的重庆白公馆监狱的看守,在典狱长杨进兴的指使下,作恶多端,负罪累累,直接参与杀害西安事变逼蒋抗日的爱国将领杨虎城一家,亲手掐死8岁的小萝卜头。新中国成立后畏罪龟缩,乘鞍钢恢复生产、大量招工之机,混入工人队伍,隐姓埋名伪装积极,长期隐藏。他被挖出后,自知罪孽深重,难逃一死,便主动交代深表悔罪,奢求宽大,力图保命。刘舜卿看到简报,极为愤慨地说:“罪不可赦”。但当案件进入司法程序时,刘舜卿则指示要严格按照政策界限和法律规定审判。当时司法规定,对历史反革命分子,凡无现行罪行者,一般不杀表现好的酌情减刑。鞍山市中级法院经严格审理、认真量刑,判处该犯有期徒刑18年。罪犯没有上诉,就押赴辽宁劳改农场服刑。后来,在全国公安工作大跃进成果展览会上,此案作为公安战果的典型案例展出,引起群众强烈反响。纷纷致函公安部,强烈要求枪毙。最高检察院也责成鞍山检院、法院认真考虑群众意见,这近乎“抗诉”。鞍山法院又重新判决该犯死刑,立即执行。刘舜卿在审批时,对一些情节进行了细究,发现案犯是自己交代的,如实供述历史罪行,有从轻处罚的情节。案犯交代,重庆解放后曾到公安局自首,被免于刑事处罚。更名不是为隐瞒罪责,而是想与自己的罪恶历史划清界限。
刘舜卿指示重新调查。经重新审理得知,杨钦典是河南人,军校毕业当过骑兵,曾任蒋介石、宋子文、孔祥熙等的警卫。1948年到重庆歌乐山集中营任白公馆看守班长,解放前夕参与杀害杨虎城,犯下滔天罪行,罪证确凿但杨钦典曾受狱内宋绮云、许晓轩等“感化”,为陈然、罗广斌等人提供过方便。重庆解放时刻敌人屠杀政治犯时,弃暗投明,打开牢门放走罗广斌等19位志士。1949年11月29日重庆解放次日,在罗广斌的带领下到公安局登记自首。公安局鉴其有立功赎罪表现,免于刑事惩罚。刘舜卿听了案情,表示杨有赎罪、悔罪表现,应从轻发落。至于群众呼声和公安部责令,应服从法律的严肃性。最后决定,将杨遣返回乡,不再追究。“文革”中,杨钦典因历史问题被当地法院判刑20年,后查明杨有立功表现,最终未予刑事处罚。大约1959年,辽宁劳改农场发生一起“凶杀案”,凶手供认不讳,省法院判其死刑。案犯原是鞍山送押的,判决下到鞍山征求意见。办案人员发现内有疏漏,证据链接不严,报刘舜卿批阅。刘舜卿发现,被害人未死,却没有只字证词,指示向省院申明意见,再予重审。有同志进言,省院已判决为一个劳改犯向上级法院提出异议,似不合适。刘舜卿严肃地说,劳改犯的命也是人命,在依法剥夺其性命前,劳改犯的命也受法律保护。
省院收到鞍山法院的上呈报告后,非常重视,重新调查审理,真相大白原来,两个劳改犯平时不睦,互有矛盾。一天两人被派外出打柴,“受害人’自觉刑期遥遥,苦日难熬,举刀自杀。另一人看在眼里,怕在心里,第二天悄悄把凶刀捡回来藏到一处柴草里,恰被别人发现。这成为他行凶作案的主要证据。他自知“跳到黄河洗不清”,调查人员找他谈话时,一口咬定是他平日与对方有仇,想借机杀了他。自杀者却以喉管被伤、失声为由,只字不造成错判。后反复做自杀者的工作,终于弄清事实真相。“凶手”被宣布无罪后,在地上长跪不起,冲天大喊:“共产党啊,青天大老爷!”市公安局一处干部李友章,说了几句有损于领导尊严的话,被听者夸大其词举报,遂被送月明山劳动教养。本人不堪屈,曾要想跳长城自杀。后投诉到东北局纪检办公室。刘舜卿收到东北局转来的上访信,认真地进行了案情询问和查阅,批示市纪委认真严肃查处,终于做出了正确处理,挽救了受害人的生命。
雨果曾说:在绝对正确的革命之上,还有绝对正确的人道主义。刘舜卿正是一位革命的人道主义者。
1960年,大跃进刚过的鞍钢公司,生产规程虽已严格,但行政管理仍较混乱。在方圆数百公里的厂区内,铁路纵横交错,遍地废旧钢铁,旧车处处交通堵塞,装运不畅。围绕鞍钢厂区的几十处大门,都是铁路桥洞,日夜洞开,各种载重车辆出进如织。门岗由经济警察严密把守,但对出进车辆,检控不严。这种情况被鞍山市公安局劳教处的自强厂窥视到。他们明目张胆地派车进鞍钢把破旧车辆、废旧钢材大批拉走。这客观上疏通了鞍钢的运输线路,清理了厂区环境,受到一些不知情由职工的欢迎和协助。自强厂的人越运越欢,胆大气壮,人家让拉的拉,没让拉的也拉,已到“明火执仗”的地步。当时是计划经济,只有“全民企业”和“地方企业”之分,对“厂属”观念淡漠。鞍山自强厂是劳改工厂,属于地方性企业的集体单位。但在不少人眼里,自强厂与鞍钢只是大小厂之别,忽略了“全民”与“集体”所有制之分。所以事情持续了很长时间,没有引起注意。
刘舜卿知道此事,已经隔年。1962年4月,鞍山市委接到辽宁省检察院党组“关于鞍山市公安局劳教处自强厂盗窃鞍钢大量物资问题”向省委的请示报告(抄件),建议鞍山市委进行调查。刘舜卿马上意识到这是无偿侵占国有资产的严重事件,便立即向原任副市长兼公安局长刘雁林查问,并责成公安局长刘坚夫(后调任北京市副市长兼公安局长)、检察院检察长金忠二人负责,组织精干人力深入调查。经大量调查取证,案情很快查实。刘舜卿召开市委政法领导小组会议专门讨论定性和处理意见。有人提出案件性质属盗窃公安局和检察院的领导和与会多数人则认为,自强厂未经调拨,私自无偿占用全民所有企业的物资,属本位主义和分散主义。刘舜卿认同案件有盗窃性质,指出公安局执法犯法,支使劳改犯非法偷运国家财产,性质严重,影响恶劣。但鉴于因素较多,把整个案子定性为盗窃,似乎偏重,且会涉及一批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他比较倾向定“非法占取”,指出应彻底退赔。基于多数人的意见,会上决定由市委以“本位主义和分散主义”的结论,上呈报告由于当时在家的市委常委不多,为赶时间,没有开会集体议决,而是传阅签批,紧急上报。
报告呈送不久,市委举行工作会议,学习八届十中全会精神。阶级斗争的意识开始绷紧,各种事物都要“上纲上线”。省委派人到鞍山复查“自强厂案”,认定是盗窃案。刘舜卿就该案“定性不准,处理不严”主动做了深刻检查,承担了全部责任。他在谈到思想根源时说,过去我党在多项工作中,有些问题处理偏重、偏严,出现左的倾向,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自己内心以为训。在此案处理中有宜轻不宜重的心理状态。觉得处理轻了可以弥补若处理重了,造成后果,不易消弭。最后,案件定性“盗窃”,退赔、罚款。案件是公安局劳教处和自强厂领导的集体行为,盗窃物资未归私有,刘舜卿决定免予相关人刑事处罚,获省委同意。
刘舜卿认为,司法是政权的刀把子,是打击坏人、保护好人的双刃剑司法无小事。一次,他儿子在饭桌上提到,他同学的舅男是农村党支部书记被诬告判刑。他让儿子把那人的名字写下来。过了一段,他对儿子说:“告诉你的同学,我让纪委查了一下,纪委看了案卷,也到村上了解过。这人作风恶劣,品行不端,欺男霸女的事干了不少,涉嫌犯罪。定罪量刑没有问题让他好好改造,争取提前释放。”一位市委书记对一名普通劳改犯竟如此负责表明了对法律的郑重和严肃态度。
20世纪60年代,公、检、法机构都是在党的一元化领导下运作。刘舜卿在代表市委主抓党内监察和政法工作中,有自己的理念。他要求纪检干部以爱护干部为动机,以教育干部为目的,力求达到教育干部的效果,力避惩办主义。他认为司法在社会领域中属上层建筑,归政治范畴,为政治服务。但司法不等同于政治。政治不能取代法律。行政不能干预司法。在执行党的路线、政策时,不能与法律和道德相抵触。一个成熟的文明国家是靠法制和道德治理的。刘舜卿的行事规则是“政治主导,政策说话,法律当家”。从不干预具体案件。案情复杂或需要承担责任时,他才介人。他经常教育司法干部坚守事实,注重调查,杜绝冤案。他把京剧剧本《十五贯》推荐、下发给政法人员,提醒他们要警惕娄阿鼠式的人物。他有时还对身边人员提及泰山区肃托”和延安审干的事例,要求他们谨慎从事。他还提出情、理、法的关联要求办案中“严格执法,不失情理”。他认为司法公正的最高值是正义,在具体案件中,无论是调解还是判决,都要注意维护正义一方。他对政法于部提出,人民司法不是单纯惩治,而要着眼于改造教育,中国自古就有“德主刑辅,法天而治”传统。要尊重生命,严控杀人。生命属于人只有一次。人命关天。非杀不可的也是用以警示人们不要犯罪,以教育更多人为着眼点。刘舜卿的理念反映了他的法制观念和宽厚仁慈的人格。这种人格是他内心里党性与人性的融合,也是他的道德核心。
刘舜卿对司法案件严究宽办、极力慎处,是对生命的敬畏,是比责任心更高的境界,也是他一贯实事求是作风使然。早在1947年他任泰山专署专员时,住在莱芜涝坡村,亲自刀下留人。该村刘继禹是位医道高明的中医外科医生,给一个小孩治疗背上的疖疮,本来手到病除,刘则略敷药水让孩子回家观察,第二天一定再来复查。孰料,夜降大雨,河水急过不了。第三天再来,为时已晚,回天乏术,不治身亡。孩子的父亲是位翻身贫农,分到过刘继禹的地,因此状告刘继禹“阶级报复”。办案人员认为事实清楚,事涉人命,判处死刑,报刘舜卿审批。刘继禹自己交代,疖疮难下诊断,想让其再发展一下辨究竟,也可多收点治疗费,却始料不及出了意外。刘舜卿认为供词可信,且刘继禹在土改中是献田,与分田者没有直接关系,“阶级报复”似不成立,便批示:“刘有医术专长,留其为民治病。交乡政府监管。”1962年吕明亭左腿粉碎性骨折,请刘继禹治疗。刘开口就说:“我这条命是刘专员给的。”
刘舜卿严格治警,重视公安干部思想教育和纪律管理。“大跃进”期间公安系统为了提高破案率,创佳绩,制造跃进成果,派出女干警化妆引诱意志薄弱的青年工人上钩,然后治以“流氓罪”。刘舜卿发现,进行了严厉批评。他指出,公安工作的成绩应表现在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宁上,发案率低才是好现象,破案多也表明发案多。制造案件是弄虚作假,作风恶劣。这不仅是职业道德问题,也是执法犯法。他要求公安局长对有关负责人严肃问责永远杜绝。
多年的党内政治生活,使刘舜卿慢慢感觉到,许多人对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有所背离,政治路线开始“左倾”,故对待党内是非曲直,特别严肃慎重。1958年,毛泽东讲话中提到“插无产阶级的红旗,拔资产阶级的占旗。”遂被运动化、政治化。鞍山市也开展了“拔白旗”运动,重点批判了鞍钢公司副总经理马宾和炼铁厂厂长鹿洪波、蔡博(蔡和森之子)为代表的一批留苏干部。他们根据苏联企业管理模式,主张“一长制”,与当时“解放思想,破除不合理制度,大搞群众运动”的总形势“不合辙”。刘舜卿对“拔白旗”有些想法,认为马宾等的问题带有学术性、经验性,不应该属于政治性立场性,可探讨、批评,而不应批判。但他不便与市委多数意见相。他在与马宾谈话中,充分肯定他的革命贡献和革命年月坚贞不屈的表现,劝他作为我党自己培养起来的钢铁权威,认真听取大家的意见,注意博采众长,汲取群众智慧,丰富管理经验,为搞好鞍钢贡献更大智慧。最后,刘舜卿说:“'知我罪我,其惟春秋。’就交给时间去做结论吧。”马宾在“文革”中立场鲜明,同刘舜卿一起被选为鞍山市革委会副主任,以后在任冶金部副部长,国家计划委员会主任等职中,做出重要贡献。他终生坚守无产阶级气节,恪守共产党人的情操,点名谴责某些高层领导为“修正主义分子”,积极与党内腐败现象做斗争。鹿洪波是刘舜卿同学鹿省三的侄子。刘舜卿对他多了一层关爱和坦诚。刘舜卿说:“你对党的信仰和立场,是值得肯定的。你要继承和发扬省三的革命品德。你有知识,有经验,可以为国家的工业建设作出更大贡献。有批评不可怕,怕的是不能正确理解和取舍。不要让几句批评模糊了自己的视野,挡住了自己前进的道路。”刘舜卿说,有句话送你:“人或加讪心无疵兮。”以此委婉抚慰。
刘舜卿把党员领导干部的品质问题,视为道德沦丧,党性蜕变。但处理中仍求客观公正。《鞍山日报》一名总编辑一贯好色、阅女无数,回乡省亲骗奸胞妹。刘舜卿批准定为“坏分子”。市委文教部杨姓副部长勾引奸污妇女、猥亵少年女学生,刘舜卿在举报信上批示:“数事并查,严肃处理。”地质公司有位老干部,利用职权,奸淫妇女,手段卑劣,被拟定“强奸罪”。刘舜卿再三复核事实,认为定强奸勉强,按骗奸定论。本人诚服,感激免受牢狱之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