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切怀念老领导陆明同志 文/刘炳华

双胞胎阿爷 发表于2024-11-13 10:33:12

深切怀念老领导陆明同志

         /刘炳华

    

    1995116,我从南京出差返沪,惊悉我的师长陆明同志逝世的消息,不禁愕然。我接触中的陆明同志身体一向健康,二年前刚离开领导岗位后,仍然十分关心法制建设,不日前还忙着为培养青年法律人才奔走。他还参 加筹建太平洋法律咨询服务中心和上海市太平洋律师事务所仅隔数日,这位充满活力、勤劳不息的老同志竟会匆匆离我们而去。

    陆明同志1923123日出生在浙江省平湖,中学时便积极投身抗日救亡运动1942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后进入华中建设大学学习,毕业后从事经济工作,解放上海后不久,他主要在政法部门工作,先后在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担任重要职务。粉碎“四人帮”后,重返工作岗位,历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负责人、市人民检察院分院检察长、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中共上海市委副秘书长、上海市第八、第九届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委员会副主任。

    陆明同志为革命鞠躬尽瘁,奋斗一生,他深入实际,忘我工作,他是非分明,坦荡正直,他平易近人,关心同志。他直接领导起草我国第一部保护青少年的法(上海市青少年保护条例》。从组织起草办公室、落实工作场所,到确立指导思想、形成立法框架,直到人大会议审议通过,作为一项上海市重要的地方性法规的立法,在其过程中的每一项决策、每前进一步,都凝聚着陆明同志的劳动和心血。还亲自学习、听取有关国内外青少年法的理论与立法情况的报告,主持调查会听取意见与建议。一些当年参加这项工作的老教授、专家谈起此事,仍为之动容。陆明同志为我国青少年立法、青少年保护执法工作所倾注的心血、现了其卓越的眼光和广阔的胸怀。在《上海市青少年保护条例》通过实施以后,还多次组织人民代表进行视察,他十分强调人大对严格执法的监督,通过切实的工作促进上海的民主和法制建设《上海市青少年保护条例》成为全国第一个青少年保护法规,而其实施也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陆明同志疾恶如仇,主张正义,关心群众,廉洁奉公。在上海市法院、检察院工作期间,工作颇有成就,他曾率领政法干警积极参加严打斗争,维护社会治安,保障上海大都市的现代化建设。同时,陆明同志也十分重视人民来信,平反一批冤假错案,维护党的威信和法律的权威。一位旅美老华侨称陆明同志为“护法大师”,他写道“本人曾遭受卅六载错案,幸蒙陆明先生垂鉴得以纠正,感恩戴德,永远铭记。”此外,陆明同志还十分重视教育、感化、挽救青少年,他不仅通过《上海市青少年保护条例》的立法、执法促进上海的青少年保护事业,还与广大青少年,包括失足青少年交朋友,以帮助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我曾有幸受到陆明同志多年的教诲,并曾多次随之去基层作调查研究,在他的启迪和指导下,我对青少年犯罪问题也作了一些探讨,并在研究生班求学期间,专攻青少年犯罪学。然而,陆明同志竟匆匆离去,使我失去了一位很好的老师。

    1111,陆明同志的送别会在龙华殡仪馆举行。在此之前,江泽民、朱镕基曾委托秘书打来电话吊唁,吴邦国同志也打来吊唁的电话。黄菊、王力平同志曾专程到医院向陆明同志的遗体告别。黄菊、徐匡迪、谢丽娟同志送了花圈。中共上海市委副书记陈良宇、市人大主任叶公琦、市政协主席陈铁迪分别代表上海市委、市人大、市政协来为陆明同志送别,胡立教、杨堤、王鉴等老同志也参加了送别会,送别会容纳不下纷纷赶来为陆明同志送行的人们,人们肃然默立在大厅之外的广场上,悼念尊敬的陆明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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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明与余瑾合影 照片由陆明女儿通过微信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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