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五师老七团团长刘正烈士传略

Admin 发表于2015-12-24 00:25:40
    刘正(1914—1942)江西吉水县人,1930年参加红军,同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33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连长、营长、团参谋长、纵队科长、鲁豫军区教三旅七团团长。
  刘正自幼家境贫寒,没有读过书,参加革命后,勤奋好学,作战勇敢,很快成长为一个具有指挥才能的青年军官,1939年25岁时就担任了被全军誉为猛虎团的八路军115师教导三旅7团团长。
  刘正政治坚定,治军甚严,维护我军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坚定不移,一丝不苟。七团因战功卓著,威名远扬,人们喜爱。但个别指战员因此而放松了思想改造,滋长了个人英雄主义,也有败坏纪律的现象发生。1942年春天,在七团驻地郓北县一个村庄有群众揭发,七团有个连副指导员李林犯有强奸妇女的罪行,团长刘正和政委杨俊生要求政治处立即查处,经查实,报军区批准逮捕,拟将李林押回原地召开公审大会处决。消息传出后,驻地干部和群众包括被害人和家属纷纷为之请命,希望政府饶恕,免其一死,戴罪立功。刘正严肃的对群众说:‘党有党纪,国有国法,军令军纪任何人都不得破坏,李林身为我军干部,虽然过去有战功,年纪还轻,但他知法犯法,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行,对他判处死刑,是理所当然。如果饶恕了他,日寇汉奸会大肆污蔑造谣,我军纪律将无法无法维持,。军队没有严明的纪律,我们不仅不能作战,也无法生存。”在公审大会上,李林认罪伏法。李林被处决后,部队买了一副棺材埋葬了他。刘正的心情非常沉重,以后再几次的全团大会上,都做了沉痛的自我批评斌一再告诫全团指战员要接受教训,严守纪律,任何人都不得居功自傲,破坏纪律。此事件的正确处理,对部队是一个极其深刻的教育,也使广大群众对我党我军更加敬仰。人民纷纷传诵着“诸葛亮挥泪斩马谡,刘正大义杀李林”。
  1942年1月,七团到鲁西南曹县一带参加军区指挥的对国民党苏鲁豫挺进军第25纵队孙胜斋部的反击作战。战斗持续了七天,毙伤俘敌1200余人。
  反击孙胜斋部战斗之后,七团返回二军分区,刘正率二连、三连和团支书特务连在鄄城一带活动,应中共鄄城县委之请,决定拔掉高屯伪军据点,由二连担任主攻。
  高屯据点是伪军突入我根据地的前沿据点,切断了我郓城鄄城两县和我二分区与三分区之间的联系,危害甚大。这个据点由伪军王文宪部一个中队和一个区保安队共200余人驻守,配备有三挺轻机枪、一具掷弹筒,是伪军中战斗力较强的一个中队。据点修建在远离村庄的大堤上,地形开阔,有三层楼高的圆形大碉堡为核心工事,另有一些附属设施。由于是选择在大堤上修建而成,周围外壕又特别深,更显其高大,外壕外有两道鹿寨,颇难接近。
  11月16 日夜,部队由石黄店出发,夜行军20余里包围了高屯据点。当突击队破坏鹿寨时敌人已发觉。偷袭不成即行强攻。敌人恃其工事坚固,拼死抵抗。我二连集中全连轻机枪、掷弹筒,司号员吹起冲锋号,副指导员孙连捷率二排顺利的突破两道鹿寨跳入外壕,在投弹组的掩护下,突击队架起木梯奋勇攀登,动作迅速异常。却没料到,梯子太短,距离壕顶还差三四尺,再加上梯子捆绑不牢,人多,又将梯子踩断,此时天已拂晓,这突如其来的挫折,令指战员万分焦急。我军一个排40多人困在外壕急的团团转,连的主力被阻在外边,内外隔绝联系不上。敌人不断向外壕投掷手榴弹和点燃木柴,催泪瓦斯熏得战士眼泪鼻涕一起流。战士每人挖一个避弹洞,再集中力量从外壕内侧挖一个斜坡,并将折断的梯子重新捆绑。与此同时,刘正与李俊生政委集中9挺轻机枪、6具掷弹筒,组成火力队,亲自组织第二次进攻。连长昝长绪、连指导员郄晋武、副连长王国新带领全连一鼓作气迅速进入外壕又带来两架梯子。会合之后,3个排分作三路,拉开距离循序而上,一举冲入据点,包围了敌人的主堡,以集束手榴弹炸开大门,占领了底层。我军向伪军喊话令其投降,如再顽抗即放火烧楼。伪军见大势已去,又害怕火攻,遂纷纷缴械投降。第二次强攻,从战斗开始至结束,不过一个小时。
  战斗结束后,刘正进入据点查看,命令将俘虏押解出去,留下一个排打扫战场,部队迅速撤离。他坐在主碉堡下边向三连连长王德林交代任务,分区宣传队一个牟姓14岁的宣传员拾起一个没炸的掷弹筒看新鲜,刘正立刻制止并让他赶快扔到外壕去,小牟随手扔在地下,用脚一踢,顿时一声巨响,炸弹爆炸,小牟当场牺牲,刘正、王德林等七人负伤,团卫生队紧急抢救后立即送往后方医院。刘正和王德林因弹片击中胸部,出血不止,终因抢救无效不幸牺牲。刘正年仅28岁。
  噩耗传来,全团指战员久久陷于极度悲痛之中,115师首长发来电报,对这位模范团长表示沉痛哀悼,军区、二军分区的领导和干部以及当地人民群众十分惋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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