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知道的泰山肃托部分案件(上)

新生 发表于2016-01-12 20:59:30
490680280610125794.jpg当时泰山地委直属机关,泰山军分区司、政、后机关,莱芜、博山、新泰、泰安、章丘等县,都先后发生“肃托”错案。军分区司、政、后机关的案件由政治部保卫科审讯,但实际上仍由地委社会部指挥;各县大队、区中队的案件由地委社会部审讯,对案件的处理,都和地方上的案件一样,由地委会和地委锄奸委员会研究决定。现将所知道的案件分述如下:
(一)刁芙萃、彭子芳等人案件
从刁芙萃受怀疑开始的刁芙萃、彭子芳案,是泰山区“肃托”错案中的第一批案件。
刁芙萃是王毓鉴参加革命后的化名。他是莱芜县城西关小曹村人,三十年代初期毕业于莱芜县职业学校,后又在济南齐光中学读书,这期间,受“一二·九”抗日救亡运动的影响,在齐光中学教务主任陈伯衡同志(汶上县人,共产党员,北大毕业,抗战开始后,他在汶上县发动组织起八路军游击队,1938年与日寇作战牺牲)的领导教育下,积极参加抗日救亡运动,因而引起国民党反动派的怀疑,于1936年7月被山东“捕共队”(其头子是叛徒、国特宋鸣时)逮捕。监禁刑讯后,转至莱芜县监狱寄押半年多,后取保释放。
刁芙萃于1937年6月在北平私立宏达高中读书时,参加了“中华民族解放先锋队”。“七·七”事变后,随平津流亡学生返回山东参加抗日工作。同年9月,在无棣县由李安民同志介绍入党。旋因日寇侵入山东,在混乱中与李安民同志失去联系,失掉了党的关系。1938年春,又经杨士法同志重新介绍入党。同年年底到中共山东分局青委会工作。1939年冬天由省青委会派到泰山地委青年部工作,次年调任地委宣传部宣传科长。
刁芙萃在泰山地委青年部和宣传部工作期间,青年部负责人是彭子芳同志。彭子芳兼地委机关党支部书记,[范◇]同志是机关党支部组织委员。1940年夏季,彭子芳、[范◇]向地委汇报机关人员思想情况时谈到:听说刁芙萃的胞兄王毓铨(现任中国历史编辑委员会委员兼明史主编)可能是“托派”,而在他去美国留学后,刁与他通过信;刁对地委社会部的工作有些不赞同的看法,认为“杀人太多”,对党不利;他还曾流露出对董琰不够尊重的情绪。据此,彭、范估计刁芙萃有可能是“托派”分子。
这时恰值地委社会部副部长[吕◇]从山东分局学习归来。吕听到关于刁芙萃的上述情况后很感兴趣,便布置了对刁的侦查。
当年麦收前,莱芜县鲁西区委宣传委员陈峰(原名陈际云,鲁西村人)曾在家中酒后失言,对鲁辛乡党总支书记李希伊说:“待麦子熟了,要动员鲁西村贫苦农民抢地主一点麦子吃。”虽然李希伊实际未拿此话当真,亦未作具体布置,鲁西村也未发生抢麦子事件,但陈峰说过这么一句话的事却传出来了。此事被负责侦查刁芙萃案的地委社会部科长[刘◇]知道了,刘便认为这是一桩“破坏统一战线”的“行为”,并把这件事情和他负责侦查的“托案”挂起钩来。恰在这一期间,刁芙萃到兰沟崖村(党的莱芜县鲁西区委驻在这里)检查了解宣传教育工作情况。区委书记郭居鉴是油坊的东家之一,按他的安排,油坊准备了四盘菜摆在桌上,准备在汇报结束后留刁在此吃饭。此事被[刘◇]看到了。当汇报近结束后时,鲁西区自卫团工亓信忱(家在兰沟崖村)听到刁芙萃召集的会议结束,刁拒绝了郭居鉴的挽留,决定赶回机关吃饭,郭、陈、亓、刘四人一起送走了刁芙萃。尽管亲眼看到刁并未在这里吃饭,刘仍将“破坏统一战线”、“吃吃喝喝”等情况串接起来,并都作为“托匪”活动材料向地委社会部作了汇报。
社会部完全相信刘的汇报,并据此提出了破案意见。经地委同意,于1940年8月下旬逮捕了鲁西区委宣传委员陈峰(这是泰山区“肃托”错案中第一个被捕的同志)。捕后随即施以酷刑,并根据逼出来的“口供”,于8月28日逮捕了该区自卫团长亓信忱(是本案第二个被捕者)。
然后根据陈、亓二人的“口供”和原来的“材料”,于同年9月间逮捕了刁芙萃和郭居鉴。此后,再根据酷刑逼供得出的新口供,按图索骥,辗转牵连,迅速在地委机关和莱芜县县区机关逮捕了近30个党员、干部。其中包括刁芙萃的爱人亓丰珠、姐姐王莹(原名王玉纲),莱芜县委南部办事处(简称莱南办事处)书记李耐夫,莱南办事处所辖区委宣传委员刘子芬,地委宣传部干事李新华,泰山时报社无线电技术人员何方甲,地委宣传部干事王墨林,莱芜汶南区区长谷德(原名谷茂堂,与王莹有恋爱关系),地委会计王正容,收发亓×华,泰山时报社干部小杨,彭子芳的通讯员小杜,专署文教科科员刘进(原名刘俊传),邵毓举、王立军(后二人都是刘进的学生),泰山军分区副官主任亓恒泰,四支队参谋王俊峰,军分区宣传科长王鉴,民运科长刘佩久(原名韩维樒)等。
1940年9月底,获悉敌人行将对泰山区抗日根据地进行“扫荡”,为了丢掉撤退中的包袱,决定立即处决一批“托匪分子”。
于是,9月29日夜,在莱芜北部牛头河村处死了陈峰、谷德、刘子芬、王俊峰、王莹等16人。
加上在这之前业已刑讯致死的李耐夫(他表现得很坚强,刑讯时一直大骂[吕◇],直至两肋烧烂并在刁芙萃被迫当面作证的情况下,他到死始终未承认自己是托匪,也未胡咬任何同志)、孟华(他因表示想翻供,也被刑讯致死)共18人。
关于李耐夫、孟华被刑讯致死问题,社会部并未报告地委,仍是当活人报在18人中“处死”的。这是这一错案中的第一批牺牲者。这些同志,都是“七·七”事变后首批出来投入八路军参加抗战的优秀青年,年龄均在20岁左右。
首批被捕者中,此时释放了亓信忱、亓丰珠、郭居鉴、李新华等6人。
9月30日早晨,在反“扫荡”途中,还分别杀了刘进(在香山北山沟)和王鉴(在大下村)等数同志。
这时刁芙萃在酷刑和审讯人员指引下,承认自己是托派的泰山地委书记,又在同样的情况下供称彭子芳是托派的地委组织部长、王墨林是宣传部长。当时已捕的刁、王二人既然是“托派地委负责人”,属于“要犯”,为留着继续追逼口供,故9月29日暂未处决。9月30日凌晨,反“扫荡”战斗打响,敌人迅速逼近。地委社会部负责人仓促安排两个只带大刀的战士,看守着戴手铐并用绳子捆绑着的刁芙萃和王墨林,然后率领社会部武装匆匆转移。因敌人愈逼愈近,空中又有敌机扫射,看守人员各自逃跑,刁、王二人分别在两个山沟里被日军俘获。敌人把刁、王带到口镇据点,问清了他们的情况后,将刁带到莱芜城,把精神已经失常的王墨林留在口镇,准备让他当小学教员。后来,地委社会部指示我地下工作人员魏佑钿同志将王墨林骗出据点,带回地委社会部,不久后王墨林被处死。
在刁芙萃被俘、反“扫荡”结束后,把彭子芳同志也逮捕起来了。
彭子芳同志,生于1914年,辽宁省开原县人。1932年在天津南开中学参加中国共产党。抗日战争爆发前在北平东北大学电机系读书,“七七”事变后随其他平津流亡学生来山东。其父彭振国曾任东北军的军官。据彭子芳之女、哈尔滨工业大学副教授彭瑞玲同志谈:彭振国在与高崇民、阎宝航一起在东北发动组织过抗日部队,失败后寓居天津,后病故于天津;彭子芳的弟弟彭德权,在“七七”事变后于延安途中被国民党杀害;彭子芳在抗战前曾与吕东同志(建国后曾任冶金部长、三机部长、国家经委主任、中顾委委员)一起做地下党工作,是很知己的战友。
关于彭子芳同志案件的情况,蒋方宇同志1979年6月间叙述如下:
“当时考虑,彭子芳检举的刁芙萃,而刁又咬上彭子芳是托匪地委组织部长,觉得很离奇。彭子芳在抗战前是北平东北大学的学生,是战前的老地下党员,我提出:彭子芳不一定是托匪。[吕◇]说,他对彭子芳问题自己思想有斗争,一夜未眠,思想有矛盾。不久,[吕◇]考虑以后又提出:彭子芳还是托匪。我说,我还是想不通,我思想有矛盾,还抱怀疑态度。彭子芳平时表现很好,只是家庭成分不好,他父亲干过东北军的军官,没有其他材料。这时还未逮捕起彭子芳来,我叫[吕◇]还是要再考虑一下。又隔了不久,我在反“扫荡”后回到地委,听说把彭子芳已经逮捕起来了,是[吕◇]和地委书记研究后逮捕起来的。地委书记亲自审问过彭子芳,还痛打了一顿,彭子芳直喊冤枉,没有问出结果来。
又隔了几天,[吕◇]说彭子芳承认是托匪了。这个案件向上级汇报以后,上级叫我把此案送到区党委。临送走彭子芳时,我还对[吕◇]说,我这个疑问还要向上级反映一下,叫上级研究研究。把彭子芳送到区党委,区党委社会部朱部长未翻此案,又转送到山东分局。山东分局社会部长刘与彭子芳很熟,他们都是东北流亡学生,曾一起在北平读书,彭子芳见到刘部长即痛哭了,也翻了口供。彭的父亲干过东北军的军官,成分不好。这是彭子芳案件的主要根据。“可惜,山东分局社会部并未冷静考虑,仍然偏听偏信了泰山地委社会部的意见,不久,就把彭子芳同志杀害了。
此案还牵连上军分区运科长刘佩久同志,刘佩久是邹县人,名韩维樒。据刘特夫同志谈,刘佩夫同志在战前就读于济南乡村师范学校,并在该校入党,家庭很贫苦,1931年是乡师党支部的负责人之一。据任作民同志遗作《两次被捕情形》(载《山东省志资料》1959年第三期)中说:“韩维樒同志于1933年2月下旬,因交通员庄少云叛变被国民党特务逮捕,1937年底在党的营救下无条件释放。……”李枚青、董琰、刘特夫和韩在一起坐过牢,他们都知道韩在狱中表现很坚强。但在韩因刁芙萃、彭子芳案连累被捕时,董琰同志已离开地委到山东分局学习去了;刘特夫同志早已离开泰山区;李枚青同志则因其妻白超同志也以同样原因被捕。为此,山东分局通知撤销了李枚同志的地委委员和锄奸委员会委员的职务,因而不敢讲话,实际上讲话也无效。刘佩久同志终于也被冤杀。
由于从主观臆断出发找寻“内奸”,又以极其残酷的刑罚,指人指事逼取“口供”,“托匪”一案乃迅速扩大,辗转株连,造成大批同志被错捕冤杀。
(二)刘进案件
刘进同志原名刘俊传,莱芜县苗山区勺山村人,益都省立第四师范毕业。抗战前任苗山区高小校长,是莱芜县东北部一带的知名人士,是富有才华、工作能力强,很有水平的同志,1938年入党,同年在苗山区发动组织八路军独立营任营长。1939年独立营编入主力部队后,他即在苗山区搞地方工作,1940年春调泰山专署文教科任科员。他对文教科长刘蒲村同志的思想方法有些意见,对处理一些工作问题常有不同的见解,他对专署个别科长搞特殊化也有意见,1940年夏由他带工作组在章丘县搞地委群众工作点的工作。
肃托开始后,专署机关支部根据地委社会部部署的寻查托匪的特征,即把刘进作为怀疑的对象报到社会部,1940年9月把刘进调回地委逮捕起来。
他在抗战前干过多年高小校长,因而株连了一些与他有联系的学生,已知道的第一批处死的18个同志中的邵毓举、王立军同志,即是由刘进案件株连的。
9月30日晨,反扫荡途中在香山北山沟在处死了刘进同志。
(三)章丘县冯干、吕东生案件
1940年10月,地委社会部召开各县委社会科负责人会议,布置各县注意了解“托匪”活动情况。章丘县参加此次会议的同志回县后作了部署,以“搞挑拨离间、搞小集团、有破坏议论、搞恋爱”等为特征,寻查托匪嫌疑分子。结果发现县委秘书王兴华与县妇救会长杨瑜一起搞群众工作点的工作,相互接触多,有人反映他二人也很要好,王兴华想同家中老婆离婚。而原来担任过县委宣传干事的县大队副教导员吕东生,又与王、杨二人接触较多。因而对他三人产生怀疑,并把这个情况报告到地委社会部。1940年冬天,地委社会部派科长[刘◇]同志到章丘县捕来吕东生和王兴华。吕东生在受刑之后,又咬上了县大队副大队长冯干、中队长高玉珠。在此案中还牵连了一些同志,冯干、吕东生、高玉珠等被杀。
冯干同志是淄博市张店区崔军镇翠家村人。1938年在张店一带参加工人抗日武装,作战很勇敢。曾被日伪俘获处死,头中四弹,幸未致命,苏醒后挣扎逃生。伤愈后担任章丘县大队副队长。此次冯干同志受托案牵连被捕后,地委委员、民运部长徐干晨同志曾提出疑问说:“冯干一贯作战很勇敢,头上被敌人打了八个枪眼,还继续干革命,作战仍很勇敢。这种人能是托匪吗?[吕◇]同志反驳道:“日本特务打入苏联,就是用这种办法。”七区社会部长[朱◇]同志到泰山区检查锄奸工作时,朱、吕二同志在夜间亲自杀掉了冯干等好几个同志,专署锄奸科长菊耐同志也是这时被杀的。
菊耐同志是抗战初期山东省委建立保卫局时第一批参加保卫局工作的干部。1939年冬,省保卫局派他到泰山专署任锄奸科长。他对地委社会部搞的“肃托“案件持怀疑态度并敢于提出不同意见。从而引起地委社会部负责对他的不满。再加他与马子刚烈士的女儿、淄川县妇救会长马淑贞同志搞恋爱,领导上于1940年冬把菊耐同志调离专署,派他到后方学校学习。但地委社会部坚持要把菊耐交由地委社会部处理,因此,[朱◇]同志于1941年春节前去泰山区检查锄奸工作时,亲自把菊耐带到地委社会部,[朱◇]同志途经莱芜县苗山区时,张帮民(现离休,在临沂)同志曾亲眼看见菊耐并谈过话。菊耐被带到地委社会部扣押起来,当时的博山县公安局长刘星阶同志去地委社会部参加[朱◇]、[吕◇]同志召开的县公安局长会议时,也亲眼看见社会部扣押着菊耐。当时地委社会部干部魏佑钿同志(已离休、现隹莱芜口镇治庄家中)亲眼看到侦察科长、审讯科长二人把菊耐吊在梁上点燃着一束线香烧菊耐的两腋,都烧烂了,菊耐已奄奄一息。
蒋方宇同志也说冯干和菊耐等好几个同志都在夜间由[朱◇]、[吕◇]二人亲自杀掉的。高明宇同志也记得菊耐是[朱◇]杀的。但当时在杀了菊耐之后,地委社会部却宣称:“菊耐在后方学校学习时,逃跑投靠了国民党反动派山东省政府主席沈鸿烈,沈把他交给叛徒、国特、国民党的莱芜县长刘伯戈,刘伯戈在莱芜县孝义村一带杀掉了菊耐。”当时在学校学习的学员都知道菊耐逃跑投敌了。这完全是有计划地诬蔑菊耐同志,直到前几年,地委社会部审讯科长[夏◇]同志来山东时,我问他菊耐到底是怎么死的?[夏◇]同志还说菊耐是从党校逃跑投敌后被刘伯戈杀掉的。
由此可见,至今当时地委社会部的领导骨干还在掩盖当时的错误。
亓象岑完稿于1984年2月20日
(本文对部分人物名字作了简化调整,内容基本保持原貌原意。原文曾刊登在《山东党史资料》总第四十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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