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955骄傲自满情绪逐日上升,个人主义有所发展。
骄傲自满情绪自解放至1951年较为严重,表现在对留用的知识分子,认为他们文化水平虽高,但不能联系实际;只会说漂亮话,不会脚踏实地工作,对他们有点瞧不起,感觉留用的人是为了吃饭,不是为了工作,没有发挥他们的潜力。到1952年,对他们的看法才有了转变。
对人家的缺点看得特别清楚,对自己估计过高,觉得这个文化水平低不能写,那个政策水平低能力弱。事实上,本人既不会写也不会说,政治水平低,政策掌握左右摇摆,反而认为个人能力比人家强。1953年12月7日,我主持召开厅所属单位总务方面党员负责同志会议,布置粮食统销。开会前三天通知机关各单位将一个月所需的伙食买足,以免统销开始时与群众争相购买,导致市场拥挤、紧张和混乱。那时,我因在家吃饭,会议未结束就叫人给自己买一袋面粉,别的同志也跟着买了面粉,是我带了头,不顾大局,计较个人享受,违犯了政策,作为一个负责统销的党员干部是不应该的。组织上找我谈这一问题时,还坚持错误,说自己是吃中灶应当享受的,如果不允许个人买面粉,粮食部门也不会供给的,并且上级也没有交代不允许买面粉,不承认是违犯了政策。后经组织帮助和教育,才认识到这一错误,也认识到是个人主义发展、特殊享受思想所造成的。还有在1945年8月召开全省抽水机站站长会议时,我的小孩被开水烫伤,送到医院急救,经医生检查后有生命危险,并给了危险通知单。我即不再主持会议,到医院照顾小孩4天。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党的利益有矛盾时,放弃了党的利益,为个人打算,违犯了党的原则。
2.南下后参加几场运动和个人提高情况
(1)1951年在丽水专区工商科时参加镇反运动
上级指定王子钦和我任专区机关正副支书,专门搞镇反工作,在审查干部的同时,培植典型人物。在这一运动中,存在麻痹思想。丽水街一夜捕捉了几十个反革命分子,对我震动很大。我清醒地认识到反革命分子的存在,必须提高警惕,坚决镇压反革命。
(2)1952年在丽水专区参加“三反”运动
运动初期,首先个人从浪费和官僚主义方面作检查。本人没有贪污,却把浪费现象作为贪污检查,后来纠正了。接着马上转入反贪污,我任贸易系统的“打虎”队长。虽然也是按上级指示去找来龙去脉,但由于工作上粗枝大叶,缺乏调查了解、分析研究,只是盲干,大胆怀疑,猛攻猛打,所以打了不少假虎。掌握政策左右摇摆,甚至是犯了错误。本队曾用日夜轮战的方法进行审查,我不但没有制止,还觉得这一办法可行。在轮战中也曾用强迫硬进,出现打骂及变相肉刑却视而不见,犯了逼供信的错误。
经过这一运动,我认识到,凡是一个运动开始时必须大胆地发动群众,或大胆怀疑,是必要的,到发动起来了,领导必须细致地分析研究问题,并与周密的调查了解结合起来,工作上决不能粗枝大叶,一定要冷静思考,把握政策,才不至于出偏差。
(3)1952年12月在省水产局参加整党建党运动
首先进行了整党的学习,提高了认识,对个人非无产阶级思想特别是小资产阶级本质进行了初步的清算,检查批判了自由散漫的生活作风、个人主义和思想上的主观主义、工作上的简单粗糙和不深入一般化的工作作风,对个人是一个很大的教育和提高。特别是对过去经常存在的与人攀比的思想引起了警惕,也认识到比等级、地位、待遇这些错误的思想必须下决心铲除。自1953年后,这种思想有了大的转变。
(4)1956年参加肃反运动
我是本局五人小组组长,在这一运动中,领导水平比以往有了提高,政策掌握基本稳定,运动发展是健康的,是从斗理、斗智和调查研究了解分析问题上进行的,没有发生过打骂逼供的现象。所以运动过后,同志们精神是愉快的,工作也积极了。
(1957年4月)
(刊登于山东党史出版社《南下干部在玉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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