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8年3月,参加地委组织为期两个多月的整党学习,与耿次云、李贵茂(现任永嘉县委书记)等一组,我任组长。通过“三查三整”,进一步提高了阶级觉悟,澄清了阶级观点和对问题的认识。学习后即调李家庄任区委书记。
(三)南下之后。我于1949年2月调地委随军南下,开始在第四大队民运组任组长,后调三中队任组织部长,参加县委,县委书记黄生,县长崔子明。6月到温州任房产管理处处长一个月,后调公安部行政科任副科长(科长隋永庆,现任温州专署副专员)。9月调任玉环县委组织部部长,参加县委,县委书记黄生,县长崔子明。6月到温州任房产管理处处长个月,后调公安部行政科任副科长(科长隋永庆, 现任温州专署副专员)。9月调任玉环县委组织部部长,参加县委。
1951年6月调华东局党校学习4个月。这一时期仍是积极而艰苦的,执行政策未出多大问题,但初到新区滋长了功臣自居的主观自满情绪,看问题不能从当时当地的实际出发,凭主观臆断。在温州房管处工作时,因南下干部与地方领导关系不协调,工作不够畅通,感到有责无权,坚决要求调动。后到玉环工作,在土改中自以为是,单枪匹马,凭主观看问题,造成领导关系存在某种程度的不融洽,工作受了不少影响。这种错误思想作风直到在华东局党校学习后才克服。
这次去华东局学习与陈辉(现任温州市手工业部部长)、缪玉荣(现任温州地委组织部副部长)等一起。学习任务是整党建党,学习的主要内容是党章、党纲、党史与建党的八项条件等。主要收获是:进一步提高了阶级觉悟和对党的认识,初步明确了共产主义必然实现与资本主义必然灭亡的道理,以及整党建党的方针政策。1951年12月学习回来后,我带土改工作队到青田搞土改工作,参加县委,后在该县任县委副书记,县委书记徐寿考,后换上牛万龄(现均任专署副专员)。1954年8月,我又调任温州地委手工业部副部长。
(登载于中国党史出版社《南下干部在玉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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