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洪献自传(1957年)下篇

Admin 发表于2016-03-03 18:47:13
六、脱产任职情况
1945年12月到汀水区任职,主要任务是支前及军烈属安抚工作。因支前工作较艰苦。
1947年8月,本区土地改革运动,把原来小乡合并为大乡,而后又开展“三查三整”运动,将一批家庭成份地主、富农的干部调到大别山工作,组织上把我调任汀水乡任指导员,开展更细致复杂的工作。当时心里是愉快的,因是本乡人,离家近,情况较了解。1948年6月,调任汀水区委副组织委员、组织委员,很积极负责。
1949年6月至1950年6月,南下来到浙江省黄岩县乌岩区任区长。这段时间思想观点不正确,认为南下是发动江南群众,培养提拔当地干部,完成土改任务,而后就回山东。所谓“二年半回山东”的思想观点特别严重,暴露了农民的狭隘观念,没有打长铺。受这种思想观点影响,到乌岩区工作时,盲目提拔当地干部为乡区领导力量,不讲质量,把一批不纯分子提拔为革命干部。1950年3月,土匪活动猖獗,内部干部与坏分子勾结,发生三次暴动,同时没有按照党的政策法令办事,进行乱杀,造成杀死11人的重大事件,其中县长批准4人,区委批准4人,区乡干部批准2人,部队击毙I人。这样一来,造成全区局势特别紧张,导致群众对党和政府的政策抱怀疑态度,给党和人民的事业带来不可估算的损失。党组织为挽回政治影响,教育我与全党,给我行政撤职一年处分。我认为是非常正确的(在黄岩县委工作时已撤销处分)。
1943年6月至1951年6月,调任县委工作队队长。当时,县委成立剿匪指挥部,抽调60名干部组成3个工作队,由夏西昌副县长率领,我带领一队,县人武部部长刘贵支带领一队,农林科科长季玉芳带领一队,在黄岩西部开展剿匪工作。剿匪工作基本结束,转为县委土改工作队。这段时间,起先因对我的处分没有及时宣布,我思想上有顾虑,较悲观,工作消极。后来县委宣布了对我的处分,就心情愉快地投入工作。1951年6月,调黄岩县新桥区任区委书记。1951年9月至1953年2月,到浙江省委党校参加整党和“三反五反”学习,并帮助开展“五反”,将近一年半时间。经过短期的学习,我的思想触动较大,确立了革命人生观,克服了入党以来存在的农民的狭隘思想观念,并通过联系实际,批判了非无产阶级思想观点,明确了革命方向,树立了革命到底的信心。
1953年2—11月,学习结束回到台州地委,将我安排到温岭县松门区任区委副书记、书记。这段时间心情是愉快的,以积极负责的态度投入工作。
1953年11月至1955年2月,调黄岩县委宣传部任部长。因文化理论水平低,工作不安心,抱消极态度,与副部长贾俊才不团结,虽然对工作没有造成很大影响,但思想上有一段时间不融洽。
1955年2月至1956年2月,到浙江省委党校学习8个月,学习内容是马列主义基本理论、党的基本知识与肃反,后帮助开展肃反等。这次学习,较大程度地提高了思想认识,检查自己过去的思想方式,存在主观、片面、骄傲自满、麻痹大意等缺点和脱离实际、脱离群众的工作作风。学习中,对这种思想观念进行了批判,思想觉悟不断提高。
1956年5月,调玉环任县委副书记,因本人文化程度、理论水平低,感觉工作繁重,要求组织上最好给我时间参加文化学习,提高文化水平,以适应当前工作需要。
(1957年4月21日)
(登载于中国党史出版社《南下干部在玉环》)
浏览:555次

评论回复
最新来访
同乡纪念文章
同城纪念文章
人物名单
首页
检索
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