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外出回来都是由我直接向陈司令汇报。他因每天晚上都要等待电报,养成深夜办公的习惯,我也都是在夜里去谈。除工作他还对我谈了他在法国勤工俭学和三年游击战争的故事,对我很有教育意义。
我还向专案组说了随同陈毅同志一起行军的情景。
1939年11月中旬,江南指挥部成立几天后,陈毅司令员去扬中。这时我报告他,有一位家乡的小学老师,是国民党复兴社成员,将去国民党江南行署主任泠欣办的《江南日报》任主编。他听了决定要我随同他一起去扬中,然后转回孟河,了解情况随机进行工作。在一周的行军中,我随同陈毅司令员同吃同住同过封锁线。我还从家乡搞到一部线装的《资治通鉴》送给他。
1940年春,为了我军准备北渡长江的需要,陈毅司令员将我介绍给周林(新四军军法处长),布置我去常州、镇江、扬州城开展情报工作;粟裕副司令员又布置我在常州设法营救被日军捕去的镇、丹、武中心县委书记周苏平同志。我在常州活动中遇叛徒告密,遭伪军捕押。我父亲和姐姐闻讯赶去常州,通过一位丝厂老板的亲戚营救我脱险。
1940年7月,我回到苏北黄桥,在新四军苏北指挥部军法处作保卫工作。营救周苏平的工作,由我父亲继续通过关系进行。后来,买通了调职的日本宪兵队长,利用新旧交接的机会,故意安排周苏平到铁路边上劳动,让周苏平得以脱逃。
黄桥战役后,我们移驻海安。一天,陈毅同志来军法处,见我病了,回去便把自己身上穿的一件新绒衣脱下,让警卫员送给我御寒。我非常感动,随即写了信感谢他,并在信中提出了入党申请。当时,我参加革命工作已两年多了,由于在外面时间较长,自以为已是革命队伍的一员,没有觉悟到应参加党组织。在军法处工作时,得知所有干部都是党员,才意识到自己应该争取入党。陈毅同志看了我的信后,对军法处长周林同志说:丁兆甲不要老做非党布尔什维克嘛!他要周林找我谈话解决入党问题。当时因队伍不断向北移动,没有时间讨论我的入党问题,直到1941年初我调到新军部军法处后才办了入党手续。
根据我提供的材料,专案组发函让陈老总为我写证明材料。同时,将我下放到黑龙江省集贤县笔架山公安部“五七干校”劳动。
1971年夏天,正是陈毅同志身患重病期间,当他手术后在北戴河疗养时,接到公安部要他为丁兆甲写证明材料的函。陈毅同志口授,由夫人张茜代笔,写了如下证明(见附件):
公安部政工组:
关于丁兆甲1938年在管文蔚部驻处和我初次相识,1939年来新四军一支队,此后来往于上海等地为我军做情报联络工作,这一段历史,丁本人所说情况基本属实。其中一些细节问题,我记不清楚了。1939年期间,主要是由我的秘书白丁(即徐平羽)和丁兆甲联系,以后转归周林负责。丁兆甲在这段工作期间,表现不错,我们没有发现他有什么问题。特此证明,供参考。
陈毅 1971.8.15
这一证明是“9·13”林彪叛逃事件前一个月,也是陈毅同志逝世前四个月写的,非常及时,对我来说尤感珍贵,因为他是惟一能较系统地证明我这段历史的人。我对陈老总在重病中还这样关心我的问题,非常感动,也特别感激。
1972年1月6日,我正在“五七干校”打谷场上劳动。忽然从广播里听到陈毅同志逝世的消息,犹如晴天霹雳,我顿时失声痛哭。我从此失去了对我一生最有影响的最受尊重的老领导,也是惟一能证明我参加革命那段历史的权威人士(当时我还不知道陈老总已为我写了证明)。我按捺不住心中的悲痛,也不顾尚未最后宣布我的审查结论,立即写了报告,要求马上回北京为陈老总吊唁。这时,可能因陈老总证明我参加工作的历史无问题,对我进无线电学校和被捕等疑问也都查不出什么问题,又因在“9·13”事件后,周恩来总理一再要求老公安归队,在这一形势下终于批准我回北京。
1月中旬我回到北京后,立即买了一个大花圈,带着全家人赶到八宝山,幸好前几天毛主席亲自去参加陈毅同志追悼会的灵堂仍在,经过交涉我们进去敬献了花圈,表达了我们全家对陈老总深切的哀思。
这次回家,我妻子章绍瑾经医院检查患了肠癌,因及时治疗而得救。如我回不来,她的病可能就耽误了,可以说她的病也是托陈老总的福才得以及时治疗的。
后来,专案组经过内查外调,对我作了审查结论。1973年3月,我被恢复了工作。
1992年在陈老总逝世二十周年时,我曾写下了一首怀念他老人家的诗,一直没有公开。在此,献上我的这首诗,以此表达我对陈老总的无比怀念之情。
五十年前幸识荆,仲公恩德系平生。
奋离孤岛投麾下,启迪心扉指路明。
受命常穿敌顽界,艰危更感育吾情。
寒灯促膝心头暖,淡饭共餐食味精
亲解绒衣温病体,横穿封锁让骑行。
诤吉启我终身志,别后时传问询声。
风雨漫天持正气,病中为我冤嫌平。
缅怀元帅亲情重,澎湃心潮热泪盈。
(《人民公安》2002/15)
浏览:1097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