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1年,在洛里村财主孙尚雨家里当雇工,每天早起晚睡、雨淋曰晒地劳动,弄得精疲力尽。立秋后,我就回家了,此时母亲在外讨饭。按照母亲的吩咐,我挑了一担小缸小盆,边叫卖边找母亲,途中饿了三天,终于找到了母亲。我不想离开母亲,就把小缸小盆卖了,贩卖花生和大饼,没几天就亏了——因那时流氓汉奸队光吃东西不给钱。母亲要我和她去讨饭,我坚决不去,回家托二婶帮忙找活千。1943年到了本村地主王承元家做长工。刚进门的时候,王承元母亲对我很好,讲话也很亲热。我想,要好好地做工,保住自己的饭碗。可是事情不像我想象的那样,因那时穷人多,饿急了只好抢大户。自王承元家被偷后,女东家就到处叫穷:“我家的粮财都被小偷偷光了,眼前我的饭碗也端不起来了。”实际上内心却使坏,弄些树叶子搞成菜豆糊给我吃,一斤黄豆掺在菜里给我吃了七天,自己的儿子都吃白面。那时候,穷人吃糠菜不说,还受地主的气,像牛马一样地生活。大部分穷人饿得半死不活,自杀的人很多,所以我一心想找活干。
革命时期
1944年2月,我主动参加了革命军队,目的是为了找到光明道路,不再受地主的压迫和欺负,争取自由幸福地生活。在革命队伍里,不怕苦,作战不怕死,能积极完成任务。1945年6月,在山东东高村,由指导员董学巨介绍加入了中国共产党。入党时,董学巨找我谈了许多话,使我认识到共产党是为了打倒日伪及国民党反动派,消灭地主和封建势力的统治,让穷人翻身有饭吃,但对革命的目的不明确。后来经党不断的培养教育,我才知道党员是人民的勤务员,党的组织是工人最先进的组织,能领导广大工人阶级为基础的人民队伍推翻压迫人民的一切政权,打倒国民党反动派,消灭资产阶级及地主恶霸,实现共产主义社会。党的号召鼓舞了我,同时也给我指明了前进方向,增强了我对革命的信心和决心。认i只到只有将革命进行到底,正确地执行党的方针政策,才能达到最终的目的。因此,我在执行党的方针政策上,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
1949年7月,我调三十五军教导大队四小队学习军事。因当时才解放,金华地区社会秩序很混乱,我们参加了剿匪,发动群众组织农会、民兵队,进行减租减息、反霸斗争、收公粮等。我被分配到塘雅乡任小组长。本组韩振档负责十二村,接受地主的吃请,群众难以发动。我提了他的意见,他非但不接受,反而一犯再犯,无论群众还是地主都抗粮不交,任务完成不了。我负责九村,认真执行上级的指示,在同志们的帮助下,按时完成了任务,荣立三等功。
1950年7月,我调开化县大队二连任党支部委员,与张连长发生一次争吵。他的意思是,在剿匪中战士不准带干粮,一则行军不便,二则会超出伙食标准。我凭老经验,认为新区一定要带干粮,进剿时战士不会饿肚子。最后,还是按照张连长的意思去做了。结果,当天就与土匪打了近一天的仗,土匪突围了。因同志们没有吃上饭,饿着走不动路。此事被军分区知道,调查出张连长将战士生产的菜和玉米大部分贪污,到新区剿匪不带干粮是出于不良动机,被判为历史反革命,逮捕送管训处劳改。
我的学习
1944年的冬日大练兵,让我学会了很多游击战术、侦察技能、小组敌后活动方式方法等等。1945年3月,通过“三查三整”运动,我克服了患得患失的思想,懂得了个人利益要服从整体利益。在1946年2月的百日大练兵中,我学会了射击基础理论,每次打靶投弹都优胜。1952年6-7月参加“三反”运动,我被群众怀疑贪污战利品,挨了一天半斗。后来组织上将我的问题查清楚了,确认没有贪污,我才参加了“打虎”队工作。
1952年9月,组织上为了提高我的文化水平,调我到温州专区干部文化学校学习了一年,才达到高小毕业文化程度,学习成绩优秀,总评分数4一5分。1956年8月,我在玉环县水产公司参加了肃反运动,组织上确定我专职搞肃反材料。
(登载于中国党史出版社《南下干部在玉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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