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民银行泗阳县中心支行任业务股股长时,对行长张宜鉴的十足官架子不满,得罪了他。1946年环境恶劣时,把我调到县农会。
在农会期间,由于会长史冠四贪性生活,每天晚上都要我做群众工作,要农民让出床铺给他们夫妻俩过夜生活。有一次,没有给他们夫妻俩安排好房间。我说今天没办法了,只好委屈一下吧,人家都辛辛苦苦,你还想那样的快乐。这话得罪了领导。后来北撤山东时,说需要留一人坚持地方打游击,就把我留在县武工队,由县委组织部部长纪乐天直接领导。不管原来是什么职务,大家都拿起枪杆,都是战士,都是战斗员,叫带枪的武装工作队。
在武工队“三查三整”时,我说父亲如何开明,懂得许多革命道理。结果引起组织上怀疑我是国民党的内奸,对我抱不信任态度,暗地里对我考察很长时间,我完全蒙在鼓里。后来,一个支部委员告诉我。
部队到扬州的一天夜里’一个班长夜间开小差,排长唐显来向我报告,要带几个人出去追寻。我说:“算了,夜间看不清路,到处是玉米高粱地,上哪里找去?你现在马上回到排里,注意动向,防止再发生类似情况。”结果,到天亮,这个排长也跑掉了。后来,连长神秘地向大队领导汇报,说是我放他们走的,引起领导对我有误会。部队驻到温州后,大队长才把这事告诉我,他说根本就不相信我会干这种事。
I960年,农工部干部科杨X X对我个人意气用事,硬要我把家属送回家。后来接父亲信,说四个孩子病倒三个’我暗自伤心落泪,将此事向机关党委会宫书记汇报。他说我的情况不应该把家属遣送回家’他做了杨的工作。杨同意我把家属接回来’但限定时间在7天内’回来后不准再安排在城里,要安在乡下。我快马加鞭赶到家把家属接回来,经五马区政府同意仍安在原大同巷住所。杨科长又追问我:“叫你安排到乡下,你怎么又安在城里。”我说是五马区政府同意的,他就不再追逼了。
1966年下半年“文化大革命”开始至1969年6月,这三年中,作为一个当权派当然逃不了被批斗的命运。几个平时被我批评过的同志’借这个机会发泄私愤,千方百计找我的麻烦,一心想把我打成反党分子。因为我立得正,理不亏,未让他们如愿以偿,还算幸运。
(登载于中国党史出版社《南下干部在玉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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