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这次来我处目的是叫我请假回家结婚,可是再三向连队要求就是不准。我要和父亲偷偷地走,父亲又不同意。父亲临走时说,他明年还来带我回去,说现在家中生活很好让我放心。
父亲回家后过了三四个月,相互间传说看不到日军了,有人说是走了。没一二个月,我们调防回兴化。我所在连全部被分配在西门城楼下,住在炮楼和平房里。住下没几天,就进行检阅,约四五千人在兴化县城摆成单队,大街小巷四处都跑了一圈,在群众面前耍威风。
到兴化二三天,我就写信给家里,告诉部队所驻的地址。过了一个月左右,母亲就来到我处。在这一个月内,每天修筑工事、挖地道、造炮楼等,伪师长特地派一个处长负责设计。我们只认为筑工事是经常的事,也不知道形势紧张怕新四军攻打。
母亲来了,住在兴化县城小南门周小鸽子家,目的是想办法把我弄回去。周小鸽子是我堂叔的儿子,年少时的同学,在米厂做技师,家庭生活还好。母亲住在他家吃的也是他家的。
我与母亲商量好,打了一个报告,请假回家结婚,可伪连长不准假。后来又请周为山讲情做保,周为山对我母亲说:“连长叫你押在这里,才准假。”我说不行。后来听说,是周为山对伪连长说不准让我回去,如果回去,家乡都是新四军,绝对再不会回来的。我天天追问准假的事,就是不准,还叫带班的看守着我,不许出门。我没事就在岗位旁边玩,想办法出去,发现在这里玩的人很多,有进有出,我就趁乱走到母亲那里。我让母亲叫船一起走,母亲哭着不同意,怕被抓住打得要死。她劝我先走,自己愿押在这里,要我到家写封信,说被新四军留住了,伪军不会再把她扣住。商量定了,我就先回队。走到卫兵边上,正遇上伪连长站在那边。我说:“连长,你看住我了吗?要走要跑到什么地方你也不知道,如果你不准假,就是告诉你我要开小差,抓住是你的,抓不住就是我的。被你抓住我准备两条腿被你打断,再严重把我枪决了,别的还有什么办法呢?”他朝我这边走来想打我,我很快地跑了。当天晚上,又请周为山帮忙讲情,将母亲押在这里。这时,伪连长才准21天的假,把伪镇长叫来,替我写了一张证明书,证明我在兴化商店做学徒,返家看望父母的。我拿了证明书,但没有路费和便衣。请人向伪连长借些钱,记不清给了我多少伪币,再加上母亲当年在家给我的一张解放区印制的5元小牛钞,本班姓杨的借给我一套白单衣,我自己还有一件夹衣,不分日夜地往家跑,但忘记了给母亲写信。
到家是1945年3月,父亲生病,家中没有粮食,我就在家推磨维持父子二人生活,但一般的吃吃是有余的,积了150斤小麦,不到两个月时间花光了。母亲回来说,她回来是八滩大于兴人姓杨的帮助写了一封信,说我被新四军半途留住,伪连长才将她放回来。
我从伪军部队回家已有四五个月,周家父子及家属全部回来了。他们说:“你们母子走后,我们住在离兴化县城几十里的一个小据点,新四军攻打了三天,我们的弹药都打完了,房子也被炸毁,伪连长、排长缴枪投降,全连被宽大处理,发了路费回家。兴化县城的伪军全部被歼灭,伪师长、团长当场被枪毙了,其他人大多放回家去了,叫大家回家好好生产。”
(三)参加革命后简历
1946年8月参加苏北两淮盐务管理局警卫连当战士。1947年I月在苏北军区淮北盐警团二连任副班长。1948年I月,在苏北军区淮北盐警团二连任班长,10月在苏北军区淮北盐警团二连任副排长。1949年2月在苏北淮南盐警处七连任排长,10月在浙江盐警三营七连(驻余姚)任排长。1950年10月在浙江盐警九大队(驻温州)二十二中队任排长。1952年6月转业到浙江玉环盐场管理处任办事员,丨1月任人事股副股长。1953年6月至1954年4月,任玉环盐场管理处海岛场务所主任。1954年4月调县委组织部任组织员。
(1956年3月26日)
(登载于中国党史出版社《南下干部在玉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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