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周复兴,又名周明礼,出生于1926年2月,江苏省滨海县八滩区街北乡兴隆村人。
(一)家庭人口变化
1936年,我10岁时,家里原有父亲、母亲、外婆、我的童养媳未婚妻及我姐妹三人。当年,外婆和小妹病故。1937年,大姐许嫁给沈家。1944年,我当伪军没在家,童养媳被母亲休了。1945年六七月,父亲得病已久,母亲与父亲离了婚,家里只剩下我和父亲两个人。我帮别人推磨来维持生活,没钱替父亲治病。1946年4月,父亲病情加重,肚子饿,但吃不下,病痛难受。我提出将街头上一块丈八进深的门面地基卖掉替他医治,可他舍不得变卖房地,趁我到大姨妈家吃中饭,上吊自杀了。母亲于1949年2月病故。她临死时,我军正积极准备渡江南下,我从苏北淮南请假去探望姨妈,请表嫂做两双鞋子,要点黄烟钱。大姨妈和二姨妈及村里人都劝我先把母亲入土为安后再回部队,我没有答应,随即归队。
(二)家庭经济概况
我父亲八九岁时,祖父母双亡,留下我父亲和大叔周学全兄弟二人,只有2间小草屋、四五亩滩地,少许收点粮食,难以维持生计。父亲替别人放牛,积点钱贴补大叔生活之需。
父亲20岁左右,不知经谁介绍到八滩镇东门曾寡妇家做养老女婿,名义上是女婿,实际上连长工都不如。外婆对他很不好,稍不如意就骂。父亲每天受苦受累却吃不饱、穿不暖,在曾家十年,冬天未穿过一件完整的棉袄、棉裤,夜里盖草被和一块破棉,吃的是冷粥冷饭,饭不够就加点水。
父亲平时谈起这事就会流泪,所以我印象较深。他经常对我说:“为父没得吃要饭也要扶持你读书,将来不会像父亲这样受别人欺辱。你有文化可以教书,或是开个小店做生意,能有机会当个官。”
父母结婚后,外婆叫父亲把母亲带走,不允许在她家里,什么也没给。父亲带着母亲空手出门,只得在八滩镇糟坊做长工好几年,结余了些钱,在东门外买了3间草房和I亩3分宅基地,办了罗柜磨,开了磨坊,生活上一般能维持。一直到我十几岁,仍是这样的情况。
1940年,我家生活较困难,大叔家生活较好些。父亲找大叔商讨分家,理由是父亲离开家的时候有四五亩地,应该分得一部分。但大叔不愿意,说父亲给曾家做了上门女婿,地就没份了。当时,你一语来我一句去,吵打了起来,从今后两家再也没往来了。
这时,家里欠债很多了,驴子也卖了,磨坊也倒了。1942年春天,拆屋卖料卖家具还债,每日吃不上两餐稀饭,只有吃野草、黄豆饼等。
1943年,因为姓江的家里有驴子,我家有磨,就合伙推磨公粮供给新四军部队,经济有了好转,并有些积余。1944年,在八滩镇东街头买了丈八进深的宅基地,价钱便宜,只花了十二三斗小麦钱(600斤小麦左右)就买了过来,其中借了公家一小部分钱,后来推磨逐步还清。
(登载于中国党史出版社《南下干部在玉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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