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当年的战犯管理所并不仅有此一处,在咱们山东就有一个,我曾经在那里工作过。
在解放战争时期,战俘管训由华东军区和山东军区的教导团、训练团共同负责。1956年11月,山东省公安部门成立了山东省解放军官管训处(简称管训处),我奉调来到管训处工作。管训处成立后,我们在禹城县接收了济南军区解放军官训练团移交的371名战犯及其全部档案材料。其中包括中将10名、少将97名、上校152名、中校44名、少校21名、简任23名、荐任18名、委任1名、无阶级官员5名。1957年,又陆续接收北京等地区交来的战犯18名,共计389名。
1957年2月,管训处由禹城迁至济南原第五荣军中学校址。1958年12月,迁至济南七里山下原少年犯管教所旧址。在管训处工作期间,我亲身参与了对这批国民党战犯的审查和教育,见证了这批国民党战犯如何洗心革面,从战俘改造成为社会主义新人的全过程。
对国民党战犯进行思想改造
在改造之初,一些被关押的战犯在思想上存在很多问题,对改造存在抗拒的心理。有的战犯对盘踞在台湾和金门岛上企图反攻大陆的国民党反动派还抱有幻想,国际国内形势稍有风吹草动,他们就开始想入非非;有的战犯贪生怕死,不相信新中国会对他们宽大处理,甚至害怕被判死刑而极力隐瞒自己的罪行。为了把这些战犯从罪人改造成新中国的建设者,我们管训处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为让战犯全身心地接受改造,我们在生活上给予他们十分优厚的待遇。特别是在我们国家经历三年自然灾害期间,粮食极度紧缺,管训处上上下下也都勒紧了腰带过日子,很多干警都是吃了上顿没下顿,一些干警甚至已经严重营养不良。但中央下令一定要让战犯吃饱、吃好,干警们即使忍饥挨饿,自己靠挖草根充饥,也没有克扣过战犯一粒米的口粮。
此外,管训处还组织战犯赴东北的吉林、长春等地参观工业生产,看新闻纪录片、电影等,让他们了解解放后我们国家发生的天翻地覆的变化。原国民党某师少将师长在济南参观治理黄河展览后,讲述了他当年带兵在花园口决堤,造成千百万人民群众家破人亡、流离失所的罪恶,由衷地说:“现在人民政府治理黄河,确实在造福人民。”一位原国民党上校团长在参观了鞍钢、长春第一汽车制造厂后说:“国民党统治中国22年,什么也没建成,共产党解放全国才8年,就取得了如此伟大成就。”为了丰富战犯改造过程的文化生活,管训处还组织他们自编自演文艺节目,我记得当时战犯中有一些京剧爱好者,他们自己排演了《将相和》等曲目。
在对战犯进行思想改造的同时,我们还根据战犯体质,组织他们参加农林、园艺、木工、瓦工等力所能及的劳动。每日半天学习,半天劳动,从事整修驻地环境和农业生产。1957年至1963年6年间,战犯自己动手修建石子路面10990平方米,植树7700余棵,从事农副业生产收获粮食4万余斤,水果近百万斤,葵花籽1300余斤,手工制做家具7472件,缝制被服万余件。
对国民党战犯的罪行进行审查
为了让战犯认识自己的罪行,从思想上有悔改的决心,管训处决定对战犯犯过的罪行进行客观公正的审查。这项工作从1958年3月开始进行,管训处专门从省政法部门抽调了23名干部,成立了审案组,我任组长,对这批战犯所犯罪行进行逐一审查。
根据党中央毛主席对战犯“一个不杀分批释放”的指示,在山东省公安厅党组和管训处王骏、陈思处长的直接领导下,我们对关押的389名战犯的案卷进行了阅卷审查。每个战犯在原战俘团时都写了许多材料,在管训处关押期间也写了一些材料,包括个人历史、思想反省、坦白交待的罪行和检举材料等。我们对这些材料进行了仔细的审查和甄别,并对存疑的地方进行了审讯。
由于时间较久,材料中的有些内容也含糊不清,根据党中央提出的“重证据、不轻口供”的原则,我们组织了南北两个调查组对战犯所犯的罪行进行调查。我主要负责南方组的调查。我们沿着红军1 9 3 4年撤离湘赣革命根据地长征的道路进行调查,途经湖南、湖北、贵州、云南、广西、海南、广东、福建等10余省区和100余县市。南方调查工作完成后,我又参加了北方组的调查,主要在安徽皖南、上海、江苏、辽宁和吉林等省市进行调查工作。
调查工作中存在很多困难,其中最大的困难就是交通问题。特别是在云贵高原上,山路崎岖,铁路和公路不通,我们不得不从多方面联系乘车。从昆明去潞西乘坐的是邮政车,自昆明去广西、百色乘坐的是运粮车,有时还乘坐马车和人力车等。偏远山区的农村甚至连运粮车和邮政车都进不去,我们就只能步行。崇山峻岭中弯弯曲曲的小路,十分陡峭,我们一步一步往上爬,有时一天下来脚上磨起了水泡,腰也累得直不起来。
在少数民族地区和广西广东福建等地,语言不通也是我们在调查过程中遭遇的很大障碍。另外,战犯交待的罪行的证人由于时间太长,有的已经去世了,有的当地百姓也记不清了。虽然遇到这些困难,但都在当地党委公安和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以及广大群众的积极参与下得到了较好的解决。
整个调查工作自1959年4月开始,到1960年为止,先后三次外调,我们调查的足迹遍布全国21个省市自治区和262个县级市,基本搞清了战犯所犯的罪行,并依法进行了定案,最终确定321名战犯有较严重重大历史罪行711条,杀害革命人员和人民群众1329人,多发生在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抗日战争时期和解放战争时期。
对国民党战犯进行特赦
经过几年的关押改造,根据战犯在改造过程中的表现,我们将其改造的情况上报给了党中央,经毛主席批准,战犯最终分批特赦。
我们管训处关押改造的389名战犯,除114名先后转送公安部和其原籍省、市处理外,自1959年至1975年,对其余275名先后分7批全部特赦释放。1959年12月,第一批特赦9名;1960年11月,第二批特赦22名;1961年12月,第三批特赦32名;1963年4月,第四批特赦14名;1964年12月,第五批特赦22名;1966年4月,第六批特赦24名;1975年3月,第七批特赦152名。对一至六批特赦的123名,按照国务院和公安部的指示,分别安置在北京、上海、河北、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山东、陕西、江苏、浙江、安徽、江西、辽宁、四川等16个省市的63个县(市),大都从事工农业生产,有的安置在县政协、交通、文化机关工作。1975年最后一批特赦的152人,按照中共中央规定,全部安排到原籍省、市的各级政协机关任职。
在特赦人员临行前,管训处每人发给单、棉衣、被褥、鞋袜各一套,零用钱100元。无论早特赦的或是晚特赦的,无不感激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宽大。特赦战犯后,社会各界人士及战犯家属、亲友通过各种渠道盛赞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政策光明磊落,说话算数,政策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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