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小平同志来到武篆后,即与韦拔群同志一道住进了魁星楼。这是一座六角形的塔式楼房,共分四层,四丈多高,是人们祭祀文魁星的地方。他们经常在楼上召开各种会议,农会、赤卫军、妇女会等各方面的骨干经常出入魁星楼,听邓政委讲解中央苏区实行土地革命的方针政策,宣传实行共耕对巩固根据地的重大意义。干部们回去后立即宣传邓政委的讲话。韦拔群同志还亲自到圩场登台向群众演讲,要求大家组织起来,实行共耕。
当地群众还利用山歌等宣传形式开展宣传,使土地革命的口号和试办共耕社的主张做到家喻户晓。为了培养骨干,邓政委还亲自主办了一期以土地革命为中心内容的党员训练班。他亲自编写教材,登台讲课。他讲课深入浅出,善于诱导,关键的地方反复讲解。他是四川口音,党训班里的党员多是壮族,好些话听不懂,韦拔群同志就主动出来担任翻译。
因韦拔群同志曾在黔军、川军中任过职,哪里的话都会讲,就用壮族人民熟悉的比喻,通俗地给大家讲解。邓政委还常找党训班学员谈心,了解他们对土地革命和办“共耕社”的意见。如一些党员对没收地主土地和富农多余的土地都一致拥护,但对分散的农民能不能搞好共耕因缺乏实践经验还不敢相信。
针对这一思想,邓政委讲了俄国十月革命成功后是怎样把农民组织起来,共同耕种度过粮荒的,还讲了井冈山中央苏区土地革命的成功先例,很快打消了党员们的顾虑,大家一致赞成共耕。邓政委在宣传意义、培训骨干的同时,以武篆区中和乡东里屯为试点,对土地问题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调查研究。
了解到全屯的土地大部分掌握在韦、黄两户地主及一些富农手里。韦拔群家的土地早在一九二五年拔群同志从广州农讲所学习回来后,就召集长工佃户,当面烧毁了全部田契借据,把土地分给无地或少地的农民耕种了。
邓政委对拔群同志十分称赞地说:“做得对!给党员干部们做出了榜样。”在拔群的带动下,农会没收了地主的土地和富农出租的土地,第一次实现了“土地回老家”,“耕者有其田”的愿望。东里屯的农民在掌握了土地和政权的基础上,开始筹备建立“共耕社”。
一九三O年三月十九日,右江革命根据地的第一个“共耕社”在东兰县武篆区中和乡东里屯诞生了。全村三百多人全部入了社,并隆重召开“共耕社”成立大会,邓小平、韦拔群、雷经天等领导同志,代表红七军前委到会祝贺。他们佩戴红布条,兴高采烈地参加大会,并讲了话。拔群同志先讲共耕的意义,邓小平同志讲共耕的做法。他说,“共耕社”成立后,农业要集体搞,打下的粮食按劳力分配,但副业可以自己搞,解决些油盐钱,各家自己养猪牛,“共耕社”也要多养猪牛,成员的猪牛不要马上上交,粮食也要有所机动,等红军一到就有饭吃,以免向群众征粮。他最后勉励大家努力生产,多打粮食,支援红军,巩固和建设好右江革命根据地。为了指导“共耕社”健康发展,邓小平同志经常深入东里屯走访群众,了解他们共耕后的一些想法,如产品的分配,老弱病残和烈军属的困难怎么解决等问题,带回这些问题与拔群等右江工农民主政府的负责人一道,认真讨论研究。
根据毛泽东同志一九二八年十二月制订的《井冈山土地法》和一九二九年四月制订的《兴国土地法)),结合右江实际,于一九三O年五月一日,以右江工农民主政府的名义,正式颁布了《土地法暂行条例》,对土地革命的路线政策,阶级成分的划分和土地分配等原则问题作了规定。五月十五日又颁布了《共耕条例》,把上述问题进一步具体化。
这两个条例不仅成为东里“共耕社”的工作指针,而且也是后来全面开展整个右江地区土地革命的纲领性文件。南国五月,木棉花红,草木争舂,世代贫苦的东里农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第一次在自己开垦的土地上为自己耕种。
他们出工、收工、歇气、吃饭以牛角为号,出勤缺勤由组长登记。男女老少有的下田,有的看牛,有的上学,喜笑颜开,积极共耕。赤卫军战士一手拿枪,一手拿锄,平日和大家一起下田耕种,土匪来侵扰就上山剿匪。共耕社的领导由大家推选,一个不脱产,他们不但为社里的生产生活操心,还分配了耕种面积,积极参加共耕劳动。
邓小平和韦拔群等领导同志也经常到社里检查生产,参加劳动。韦拔群还和村里的农友们开展插秧竞赛哩。愉快的劳动歌声荡漾在银海洲下,东里河畔,一块块明净的水田映照着蓝天白云,一行行绿秧装点着根据地的锦绣山河。
在邓小平同志的指导下,东里屯共耕社办得热火朝天,当年就获得了大丰收,粮食亩产大大超过了平常的年景。秋天,社员们高高兴兴地进行按劳分配;一岁以下为半份,一岁以上为全份。
人均口粮达四百多斤,口粮按人定等,落实到户,劳力好的定为一等,稍次定为二等,再次的定为三等。一等劳力可得主粮稻谷六七百斤,玉米等杂粮除外。社里专门为烈军属和困难户留出了照顾粮,为红军留出了机动粮,红军部队一到即可拨用。翻身的农民用舞狮子、唱山歌来庆祝这共耕后的第一个丰收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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