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的孩子最俊
有一天张三到镇上去赶集,在煎饼摊上买了一套煎饼卷鸡蛋,准备带回去给自己的儿子吃。因为还要在集市上办事,张三就四顾寻找熟人,想让熟人把煎饼带回去。忽然看到同村的李四,就赶过去托李四帮忙。李四说:“我不认识你儿子,怎么办?”张三说:“我儿子最好认,全村最俊的那个便是。”李四就答应下来,带着煎饼卷鸡蛋回到村里。在村头看到一群孩子正在嬉闹,其中有一个孩子看上去最是俊秀,他毫不犹豫就把煎饼卷鸡蛋递给了那个孩子。再定睛一看,这个孩子竟然是自己的儿子。
给别人夹菜
1962年1月11日到2月7日,中共中央和北京召开了由县委书记以上七千多干部参加的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史称“七千人大会”。父亲当时也应召到京参加了这次会议。回来后,就和家人一起谈与会趣闻,当然没有会议内容,父亲是个很讲原则的人。主要是北京的天安门,会议伙食,住处等一些生活方面的见闻。因为父亲经常去北京,而我们对北京有着一种神圣的想象,所以都是家人提问,父亲回答,像记者招待会。当说到在人民大会堂赴宴时,父亲介绍宴会厅里的桌子有两米直径,我在一旁傻乎乎的问:“那么大的桌子,对面的菜怎么能拈到?”父亲不动声色的回答:“桌上备有两米长筷子,桌子这面的人拈菜送到对面人的口里。”说完,全家人轰然大笑,只有我丈二金刚摸不着头脑。
元子?滚蛋!
在和父亲共同生活的时期里,父亲经常有一些忆苦思甜的说道。在计划经济的年代里,每周能吃上一天的有肉的饭食,是全家的节日。在吃饭时父亲经常说:”现在的生活多好啊,每周都有肉吃,在旧社会地主家一个月才能吃上一顿有肉的饭食。”当时我们接受的阶级教育都是地主骄奢淫逸的生活,顿顿有肉。收租院里刘文彩的小老婆吃一个鸭蹼要杀一百只鸭子等等。对父亲的感叹很不以为然,后来长大了,也从年长的兄姐口中得到应证,有很多地主虽然有地,有钱、雇长工,但对自身的生活还是非常简朴的,主要是要将有限的资金投入扩大再生产中,最直接的办法就是从口中剩下来。有一次父亲讲了一个家乡的风俗:乡人在请客时,大白菜炖元子是最后一道菜。父亲说端上这道菜就意味着菜上齐了,含意是没菜啦!滚蛋吧!说完父亲哈哈大笑,至今音容笑貌犹在眼前。
父亲哼过的歌
我在沙洋五七干校中的“红卫兵战校”中军训,劳动时,我们的校长也是一位老八路,姓白,是信阳步兵学校的校长,专门培养营连级指挥员的。也是受文革的影响,发配到沙洋来管我们这些二半糙小子。在训练之余,他教过我们一首歌“一支枪,三颗手榴弹”。回家后,我就一直哼哼着,父亲听到后,就问:“誰教你们唱的这首歌?”我就说:“我们校长,你会唱吗?”他说:“当然会啦。”我就和父亲一起哼哼这首歌,我这才知道父亲也会唱歌,在我印象中,他总是有事,总在开会,总在出差。现在把这首歌的歌词录在下面,纪念那个和父亲一起哼歌的时刻:
一支枪,三颗手榴弹,什么时候要干就什么时候干。
自从我参加了八路军,每一次都是打胜仗。
哪一次不是英勇杀敌,冲锋在前。
打得敌人七零八散。
三颗手榴弹,一支枪,什么时候要上就什么时候上。
自从我参加了新四军,每一次都是打胜仗。
哪一次不是英勇杀敌,冲锋在前。
打得敌人七零八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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