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十七年,我主要在市公安局做干部工作,并未参与侦查破案,与敌人直接交锋,但在考察了解干部时,也都涉及各个方面的公安业务,对局领导的重大部署和全局的重大战役行动,也耳闻目睹,是参加者和见证者。
沈阳是我军解放的全国第一个特大城市,是东北地区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的中心。
由于其战略地位重要,在国民党统治时期,沈阳是美蒋特务系统把触角伸向东北各个地区的前哨和指挥巢穴。1948年蒋介石反动集团在东北的统治行将灭亡时,各个特务组织都先后有组织、有计划地作了潜伏部署。沈阳解放后,敌人利用我刚进城市,社会秩序混乱,一切工作尚未就绪之际,疯狂进行各种破坏活动,打黑枪、劫汽车、纵火、爆炸、写反动标语和恐吓信等等,扰乱治安,动摇人心,幻想趁我立足未稳之机,破坏和颠覆新生的人民政权。
1948年11月3日,沈阳市公安局成立,以何侠为局长,厉男为副局长的首任领导班子,带领广大公安干警,面对国民党残余势力的负隅顽抗,立即投入到了保卫新生的人民政权,保卫工农业生产的恢复发展,建立正常的社会秩序,安定群众生活的伟大斗争中。
首先进行的一场重大斗争是大规模搜捕敌特,给国民党各系统的特务组织以毁灭性打击。
在陈龙和何侠、厉男等同志领导下,根据我地下工作者程光烈、李正风、宋黎等同志提供的线索和侦察调查获得的情况,经过缜密研究,市局精心组织了第一次搜捕敌特的行动。
经过50多天夜以继日的奋战,共捕获美、蒋特务重要人员326名,其中有中将级、少将级特务11名;上校衔、中校衔特务15名;其余的均为干探和电台的机要人员,并查获各种电台55部。这一次大搜捕,使暗藏的特务组织基本上被打垮,指挥机构和电讯系统被摧毁。同时还促使了一大批一般特务人员悔过自新。
紧接着发扬乘胜追击、连续作战的精神,市局又进行第二次搜捕行动,打击行动性特务和隐蔽较深的中统特务,继续搜捕敌特的中下层人员。经过3个多月的顽强战斗,除又捕获一批人犯外,还缴获电台21部;长枪、短枪、冲锋枪共1235支;轻重机枪3挺;掷弹筒14个;手榴弹502枚;炸药42386斤;以及大量的炮弹、炸弹、雷管、战刀等,毁灭性地打击了行动性特务的嚣张气焰,进一步保障了社会秩序的稳定和城市安全。
在搜捕敌特的行动中,传颂着一件新鲜事。何侠局长在沈阳解放前,就训练了一支电台测向队伍,约20多人,这是用新的科学技术装备武装起来的侦查工作队伍。他把这支队伍带到沈阳,在搜捕敌特中,侦听和搜索敌人潜伏的电台,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这说明何侠同志敏锐的政治头脑和远见卓识。
在搜捕敌特工作中,由于沈阳刚解放,物资供应不足,我们的生活条件十分艰苦,进城后没有住处,大家就分头住在办公室里,没有床铺,就把行李铺在地板上睡觉,吃的是高粱米,有时也吃小米,里面还有沙子,菜也很少,几乎顿顿水煮白菜汤。我们的干警和侦查人员,就在这样的条件下艰苦奋战。大家在沈阳解放的大好形势鼓舞下,以苦为乐,以苦为荣,斗争热情极为高涨。治安处长马敬铮同志.更是不分昼夜地工作,研究敌情,指挥战斗,甚至半夜、凌晨还在研究工作,生怕延误战机。由于长时间连续作战.不顾疲劳,大家都明显地消瘦了许多,但是,在斗争中增长了智慧,提高了才干,锻炼了战斗作风,这是一支多么可爱的公安干警队伍啊!
与搜捕敌特行动紧密相连的另一场斗争,是开展对反动党团特的登记和取缔反动封建会道门工作,瓦解敌对势力赖以生存的社会基础。1949年3月5日,东北行政委员会在报纸上发布《关于反动党团特务组织登记布告》,宣布国民党、三青团、青年党、民社党及一切反动党派团体组织和中统、军统及各该所属系统的区、站、组等反动特务组织,一律解散,封闭、没收财产、档案,严禁其进行任何活动,限令这些反动组织的成员在一个半月内,持本人2英寸免冠照片,向市、县公安机关进行报告登记,交出全部证件、证章、组织名册、档案、文卷、武器、枪支弹药、电台密码,以及各项公产公物等。
在强大的政治攻势和政策威力的感召下,从1949年3月15日至5月,先后有20902人到公安机关报告登记。对这些人员的处理,按照市委的规定,除个别罪大恶极者予以追究外,主要是采取争取、改造、清洗、调动的宽大方针,处理的重点是在机关、学校、工厂、企业内部的反动党团骨干、特务人员和曾任国民党中上级官吏及工作中表现极坏的反动党、团分子。对于反动党、团中为数众多的一般党、团员,向他们说明党的政策,进行教育,让他们安心就业。
同时,还通过侦察和调查研究,查清了一贯道、大同佛教会、三理协会三个反动封建会道门,皆为国民党特务操纵的危害社会治安的别动队,宣布坚决予以取缔,共抓获反动会道门头子103人,并缴获了许多诸如国民党的委任状等反动证件、枪支弹药等1400余件,同时广泛宣传我们党保护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争取和挽救了一批误人歧途的群众。
当时进行的又一场重大斗争是打击盗匪,稳定城市秩序。
沈阳刚解放时,社会秩序相当混乱,治安情况很糟,土匪、盗贼乘机进行抢劫、偷盗、杀人、放火、奸污妇女等,刑事案件非常突出,最严重时,一天就发生抢劫案15起之多。当时,刑事犯罪活动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旧社会遗留下来的官匪官盗,从监狱释放出来的刑事犯罪分子和社会上的国民党军散兵游勇相互勾结。他们明火执仗结伙抢劫。有一些还冒充我工作人员,以查户口、查电表为名,闯入民宅作案,手段残忍毒辣。如:国民党207师谍报员张剑秋私刻我东北军区五纵队政治部、保卫部印鉴,伪造路条、护照,率领十多名溃兵,各持短枪、四处行抢。他们在太原街抢得太原商店经理佟永刚两支手枪以后,公然向追捕的部队开枪抵抗。再如惯匪鲍文生与散兵相勾结,身穿盗窃来的解放军服装、佩带武器、背包,冒充我军战士,在被害人的家门口,公然布岗放哨,保护同伙入室任意抢劫。惯匪组织的匪团更是罪恶深重,他们不仅冒充我军政人员,多次持枪行抢,而且在作案时又奸污妇女。令人发指。
在解放战争中溃败,逃进沈阳的散兵游勇,也像无头的苍蝇一样,到处乱窜,为非作歹,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在打击盗匪工作中,市公安局坚持了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方针,一方面是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建立积极分子队伍,监督和检举坏人,加强安全防范;另一方面是公安部队和公安派出所加强巡逻堵卡,专业刑警队伍加强侦查工作。
据统计,从1949年1月至9月,共破获强盗案534起,捕获盗匪1248名,侦破破坏公共设施,倒卖送电、交通器材案240起,逮捕人犯390名,共缴获长、短枪1316支和大量弹药,追回当时约值东北币(流通券)60多亿元的赃款赃物,并全部返还有关企业和人民群众。
在打击盗匪的斗争中,我们公安刑警侦查队员和各派出所的基层民警,以及公安总队的战士们,以不畏艰险,不怕牺牲的大无畏革命精神,与匪徒进行英勇顽强地战斗,涌现出许多可歌可泣的英雄事迹。
收容散兵游勇,收集散落在各地的武器、弹药,也是维护社会治安的一项措施。1948年11月10日,根据中共东北局的指示发布公告,限令:藏匿民间的一切蒋军官兵.5天内务须向卫戍司令部及所属的各分部、市公安局及所属的各分局报到。由此,开展了一次群众性的收容蒋军散兵游勇的工作。截至11月末,陆续收容和处理了近3万人。其中,除解放团部分官兵获准加入中国人民解放军外,其余大都发给“解放证”、“还乡证”及足够的路费,令其返回家乡。
针对部分散兵游勇返乡后又回流沈阳、继续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的情况,叉于.1949年3月再次进行收容、登记。经过教育,分别进行返乡或在当地就业的处置,从而妥善地解决了这个问题,进一步稳定了社会治安秩序。
与此同时,还开展了数次收缴散落在民间的枪支、弹药、炸药、各类子弹,以及其他军用武器的工作,加强了城市治安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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