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克诚传略

Admin 发表于2014-11-04 22:00:15
    克诚出生于一个地主家庭,自幼天资聪颖,8岁入本村私塾念书,学习成绩一直为同窗中的佼佼者。9岁丧父,由母亲抚养。17岁辍学后在家自学,3年时间自修完高中全部课程。18岁娶妻黄氏,生有2子2女。21岁时,告别妻儿老小,只身去京,考入北平育英大学。
    1932年克诚在北平育英大学求学期间,正值军阀混战、烽烟四起的动荡年代。全国各地青年在苏俄十月革命和“五四”青年运动的影响下,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纷纷举行罢课游行活动,反对内战,要求和平。克诚为投身这场运动,于翌年毅然离开学校,到天津、上海等地进行活动。年底回到家乡,出资聘请武术教练,组织本家佃户和一些乡邻习武练拳,并同一些人于1934年夏组织了“大刀会”,以此维护地方安宁,深得群众拥护。1936年春,经家族推举,应乡长考试,考中高坊乡乡长。他就任乡长第一件事,就是兴办教育,并自己出钱在自家闲园内盖3间学堂,聘请老师,免费让本乡各村儿童上学。由于免费,上学的穷苦子弟很多,学校办得非常红火,直到日军侵占莒县,群众外出逃难,方才停办。
    面对日军的侵略暴行,克诚忧心如焚。当看到国民党军队消极抵抗,节节败退时,更加对国民党的信仰产生了动摇,并经常与人谈起,要到陕西投奔红军。此时,中共党员郭有邻(莒县泥沟子人)受中共山东省委的派遣,回到家乡,开展抗日救亡活动,建立党的组织,组织抗日武装。郭有邻通过介绍后找到克诚,克诚忠心报国的态度,使郭有邻对其有了比较深刻的了解。后经几次接触,于1937年11月由郭有邻介绍,克诚加入了中国共产党。从此,克诚到处奔走,开展党的工作。先后在五花营、蓝家官庄、水由等村建立秘密游击小组,发展了部分党员。经过一段时间的工作,建立抗日武装的时机成熟,克诚等人于1938年2月初在珍珠山举行了武装起义,并建立了中共山东省委直接领导的莒县第一支抗日武装——莒县高坊乡民众抗敌自卫团。克诚任团长,郭有邻任政治指导员。在克诚的带领下,沿台(儿庄)潍(县)公路到处挖壕沟、割电线、毁桥梁,阻止日军南进。由于初创阶段,缺乏领导部队的经验,装备、给养等出现了一系列困难,为了解决部队的困难,克诚多次变卖家产土地,并取借于亲朋好友,用于部队的给养和购买枪枝弹药。
    克诚参加革命后,受到族人及亲戚朋友的强烈反对。克诚有堂叔兄弟10人,其中3人在国民党政府或军中任职,只他一人投身于革命。因此,他们认为克诚凭着国民党正统乡长不干,偏要去当共产党,是大逆不道、败坏门庭的行为,就经常借故制造事端,企图阻止克诚的行动。但克诚对此毫不理会,并对他们说:“人各有志,凡不愿意当亡国奴的人都应该起来,跟着共产党赶走日本鬼子。”他们看到阻止不了,便都与克诚断绝了关系,并称他为“败家子”。克诚的岳父家是明、清两代的大地主,拥有土地2400余亩、庄园一处。因一生无儿,过继2子,以继产业。克诚参加革命后曾多次去借过粮、款。岳父过世后,克诚去向岳母要了50支元宝(每支50两),放在车子中间用布盖好。正要走时被两位妻弟拽住说:“你每次来,都要将我们的财产拿去闹什么革命,今天我们要翻翻你的车子。”克诚把脸一沉说:“你翻吧,如果翻不出来怎么办。”两位妻弟慑于他的威力,知道如果翻不出来,他是不会善罢甘休的,只得做罢。当时驻在莒城的鬼子汉奸对克诚是恨之入骨,多次派人到家里抓他,都被他巧妙地躲过,但家中却被敌人洗劫一空。后来全家只好逃到沂水县的沟头、苗家曲一带藏了起来。
    1937年12月,中共山东省委鉴于莒县党的组织比较活跃,力量不断壮大,批准成立了省委直接领导下的中共莒县特别支部,克诚为委员。为扩大影响和活动范围,1938年2月底,特支决定将高坊乡民众抗敌自卫团改称莒县民众抗敌自卫团,克诚任团长,郭有邻任政委,庞汇川任参谋长。1938年3月,部队奉省委命令,开赴沂水县境与邵德孚组织的抗日武装汇合,统编为八路军山东抗日游击第四支队第六大队,克诚任募集处主任。5月,克诚奉命回到莒县宣传发动民众,组织抗日队伍。在很短的时间内,穷苦子弟踊跃报名参军,不久成立了莒县独立营。7月,四支六大队开到莒县活动,独立营并入六大队建制。不久克诚受命去山东抗大分校学习,毕业后留校工作。在此期间,学校的生活非常困难,克诚主动回家卖掉一部分土地,将钱拿回资助学校。
    1939年4月,克诚从山东抗大分校分派到中共南沂蒙办事处任二科科长。由于日军的“蚕食”、“扫荡”,抗日根据地比较狭小,斗争形势日趋紧张,尤其根据地军民的吃穿问题,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克诚虽然掌管财政大权,但他从不搞半点特殊,对自己严格要求,与同志们同甘共苦。克城全家对革命工作都非常同情和支持,经常掩护和招待伤员及来往过的干部。
    1941年1月,克诚在中共南沂蒙办事处任职期间,党内错误的开展了“肃托运动”。运动中克诚被无端扣上“托派嫌疑”帽子,被隔离审查,不久便被迫害致死。1985年10月11日,中共莒县县委作出为克诚平反昭雪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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