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1月,震惊世界的历时4个月零19天的辽沈、淮海、平津三大战役以人民解放军的空前胜利而告结束。三大战役的胜利,使国民党精锐部队丧失殆尽,使我东北、华北、华东、中原、西北各解放区连成片,长江中下游以北的广大地区基本上被我军解放,这为人民解放军渡江作战创造了极为有利的条件。至此,人民解放战争的胜利已成定局。这一新形势的迅速到来,给我们提出了一个十分紧急的战略任务,这就是必须准备大批干部接收新解放区。
对此,中共中央、华东局都提出了具体要求和部署,鲁中南区党委也光荣地接受了调派干部到新解放区工作的任务。
早在1948年10月底,鲁中南区党委就召开了各地委书记、组织部长联席会议,研究培养提拔干部问题。在会上我着重说明由于战争的胜利和开展城市工作的需要,培养提拔干部,充实机构,已成为当前的重要工作和党的中心任务之一,要求各地领导同志和组织部门充分重视这问题,选准苗子,大胆提拔,通过各种办法,大量培养提拔干部。
当时全区已有干部1.7万多人,但因各项工作的迅速发展的需要,尚缺1.2万多人,因此,区党委制定了《培养提拔干部的初步计划》,在会议上进行了传达,准备通过训练班培训、增加副职、扩大委员会、组织工作团及带徒弟等办法逐步解决。
1948年12月,华东局指示各区党委,立即准备大批干部接收新解放区,指出:这已经很紧急地提到我们党的面前,必须当成战略任务来执行。华东局分配给鲁中南区党
委的外调干部任务是:组成一套区党委、10套地委、50套县委、400套分区委的领导班子,共3700名干部。1949年1月中旬至2月上旬,区党委召开了各地委组织部长会议,传达了华东局的指示,研究外调干部和培养提拔干部问题。
为了留有余地,争取主动,将外调干部任务加大为:组成一套半区党委、13套地委、52套县委、416套分区委,共计4800名干部,约占山东准备调出干部总数的三分之一。会议还提出了关于外调干部、培养提拔干部等方面的思想、工作要求,指出:在外调干部方面,要掌握以发展新区为主,又要照顾老区,双方兼顾。在干部配备上,均应有一定数量的骨干,外调者,新干部不得超过二分之一。
会议期间,区党委专门发出了《关于执行华东局准备15000名干部外调任务的指示》,将外调干部任务具体分配到各个地委,同时要求在选拔外调千部中,一定要做好思想动员与教育,着重抓好目前形势与任务的教育、组织纪律观念的教育、阶级教育及南下开展新区工作重要意义的教育,从而启发大家的觉悟,服从组织的决定,做到留者安心,去者愉快。在选调方法上,按照“公开动员、干部带头、自报公议、组织批准”的原则进行,对应选者的实际困难要尽量帮助解决,以免有后顾之优。
根据区党委的统一安排与要求,各地委积极开展了这一工作,层层动员,个个落实,许多领导干部带头报名去新区工作。有的地委还针对干部中的一些思想问题,开展了对比教育,“比比战士送炸药”,“比比红军两万五千里长征”,“比比参军支前时所做的贡献”。这些活动对干部的思想触动很大,再加上我们的干部经过长期的革命斗争锻炼,大多数人具有较高的觉悟,因此,自愿报名去新区的热情高涨起来,仅仅个多月的时间,各地委外调干部名单都已确定下来。在此基础上,区党委反复研究,最后确定了具体名单。根据上级的要求,区党委首先确定了由区党委委员张劲夫、张雨帆、魏思文、李培南等和泰山地委书记林乎加组成一套区党委领导班子带队南下,另由所属7个地委、2个特委、1个市委各组成一套地委领导班子,并组织了相应的县委和分区委,共调出干部4000余人,当月便集中到临城,学习、掌握党对新区的各项政策。
4月下旬,这批干部随渡江大军南下,主要分配到浙江省工作,有部分到了福建省。区党委党校集训的200多名工商管理干部也被分配浙江工作。
6月底,根据中央及山东分局的指示,又从区党委、行署机关抽调了地委级干部6人,从各地委抽调县级干部42人,分区委干部60余人,配备了6套县委班子,奔赴川、黔等省工作。
另外,魏思文、张庆林等同志还率领一批支前干部奉命由南京转赴四川川东地区工作。
这几批干部到达新区后,发扬了在革命老区工作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团结各方面人士努力工作,与新解放区群众一起,建设新生活,为全中国的解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许多同志在建国后继续担任各级领导职务,在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中,又立了新的功劳。
1949年3月下旬,随着解放大军渡江作战的准备工作基本就绪,华东局奉中央之命南下。鉴于山东的重要战略地位,中央决定重新成立山东分局,由康生、张云逸、傅秋涛、向明、郭子化、许世友、彭康、李林、袁也烈9人组成,暂不设常委,康生任书记。记得在宣布这决定时,康生讲:“我是要求到上海工作的,但(任)弼时同志要我留在山东。我表示,留我在山东工作,就不要成立山东分局。因为中央委员只有我和张云逸同志,代表不了中央,还是成立省委好,可以更多地吸收地方同志参加。弼时同志说,山东战略地位重要,是国防前线,京津门户,要成立分局。现在全国只有3个分局,华南分局、新疆分局和山东分局。中央委员少可以吸收区党委书记参加。”
康生又向华东局提出留张鼎丞、魏文伯在山东工作,饶漱石未答应。因此,他很不高兴,到1950年正式病休,山东分局先后由傅秋涛、向明同志代理书记。不久,经中央批准,山东分局陆续增加了张晔、赖可可、王卓如、任质斌、彭嘉庆、李士英和我等为委员。
大批干部南下后,鲁中南区党委、行署、军区及各地、市、特委的领导机构也进行了调整。
1949年5月13日,中共中央批准了鲁中南区党委的人员组成:以谷牧、钱钧、董琰、李乐平和我5人为常委,我任区党委书记兼军区政委,谷牧任副书记兼军区副政委,董琰任秘书长,钱钧任军区司令员,李乐平任行署主任。
6月1日,山东分局正式发出通知,公布了中央关于鲁中南区党委常委组成的决定,同时公布于一川(组织部长)、王涛(原沂山地委书记,后调任行署副主任)、周至刚(军区政治部主任)、于寄愚(宣传部长)、杨士法(尼山地委书记)、秦和珍(泰西地委书记)、李青(台枣地委书记)、韩去非(济宁市委书记)等8人为区党委委员。
同年7月,鲁中南所属各地领导机构及部分区划也进行了调整。一地委改称泰山地委,张敬焘任地委书记兼军分区政委,刘舜卿任专员;二地委改称沂蒙地委,张洪涛任地委书记兼军分区政委,周星夫任副书记,尚明任专员,陈鹏任副专员;三地委撤销,原地委书记王涛调任行署副主任,原专员邵德孚调任行署人事处长;四地委改称尼山地委,杨士法任地委书记兼军分区政委,蔡放任副专员;五地委改称台枣地委,李青任地委书记兼军分区政委,汪亚民任副专员;六地委改称滨海地委,郑子久任地委书记兼军分区政委,谢辉任专员;七地委改称泰西地委,秦和珍任地委书记兼军分区政委,张耀南任专员;苏羽任新海连特委书记兼警备区政委,李云鹤任专员;李启华任淄博特委书记,宋竹庭任专员;韩去非任济宁市委书记,李明实任市长。此时,鲁中南区共辖6个地委、
2个特委、1个市委、44个县委、449个分区委,有党支部12021个,党员总数达215352人(此统计数字不含淄博特委)。
到8月份,山东分局、山东省人民政府又决定将华东财经办事处工矿部党委与淄博特委合并,成立淄博工矿特委,任质斌任特委书记,宋竹庭任专员,李启华、李人俊(原华东财经办事处工矿部党委书记)任副书记,直接受山东分局、山东省人民政府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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