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土改运动发展的不平衡性,有些地方发动群众不充分,对封建势力打击不力,部分农民的土地要求没得到满足。为进一步把土改运动引向深入,使无地少地的农民更好地获得土地,需要在前阶段土改运动的基础上进行土改复查。
1947年2月21日,华东局在《关于目前土地改革、土改复查并突击春耕的指示》(简称《二二一指示》)中指出:有些地方存在着“富农路线”倾向,必须深入开展复查工作。
这个指示第一次提出了“富农路线”问题,随之而来的调子愈来愈严厉。
5月,华东局又发出了《关于土改复查工作的补充指示》,这个指示进一步说:在分配土地中“干部富农路线问题较为普遍。”
6月下旬,华东局在胶东的寿塔寺召开扩大会议,以土改中的“富农路线”为由对华东局副书记黎玉进行了错误的批判,并否定了《九一指示》。会后于7月7日发出《关于山东土改复查的新指示》(即《七七指示》)。指示明确提出:“去年华东局发出的‘九一’指示犯了原则上的错误,即土改方针上的非阶级路线(富农路线);执行方法上的非群众路线(限制群众斗争)领导上的自满自足,放松土改。”
“七七”指示对土改政策重新作了十三条规定,提出要“彻底克服富农路线,消灭封建残余”,“必须在土改过程中完成改造党、改造干部、改造作风的艰巨任务坚决把土改复查作为切工作之中心环节”等等。
区党委接到华东局的指示后,认为我们马克思主义水平低,没有看到土改中的错误和“富农倾向”,于是便把华东局的指示传达下去,要求下边执行。下面的同志贯彻上级指示向是很坚决的,大家都注意在土改复查中反“右”了,随之而来的是出现了许多“左”的混乱现象。为了抓好土改复查试点,我带部分人到淄川县去检查工作。由于淄川县在莱芜战役胜利前曾被敌占领,因此土改工作未能如期进行。淄川县委利用我军莱芜战役大捷后的大好形势,层层发动,大造土改声势,从县、区到乡、村,层层办土改积极分子训练班,培训了1.5万多人的积极分子队伍。这些土改积极分子分散到各乡、村,很快就掀起了土改运动浪潮,斗地主,分田地,闹得热火朝天,到5月底,仅1个多月的时间全县11个区已有8个区完成了土改任务。仅蟠龙和龙泉两个区即分给群众73万多亩土地,县委乘势组织了2万多人的工人、农民支前队伍,还动员了一个2000人的新兵团,补充到主力部队去。
在反“右”的思想指导下,县委“坚决支持群众的革命行动”,把群众中产生的一些“左”的错误的东西也当做正确的内容来支持了。在土改斗争中,有的地方群众提出了“一切权力交农会”、“贫雇农打天下、坐天下”的口号。淄川县委的同志还认为这些口号通俗易懂,当做经验在全县推广,使得“左”的倾向愈发严重。有些群众认为打倒地主阶级就是消灭地主,因而在对地主的斗争中从说理斗争发展到“过火”斗争。
“过关”就是一个“发明创造”。这是淄川城附近村庄的做法。他们召开对被管制的地主的斗争大会时,在会场设木桥,要斗争对象地主在桥上检讨交待,往往在检查交待时就被群众打在桥下,有的则被打死。这显然是过火行动,但在当时“左”的气氛下,反而成了“农民运动”的种形式,淄川县委的同志在向我报告土改复查中的情况时,我对他们培养了上万名积极分子、组织了2万多人的支前队伍、动员了2000多人的新兵团,大加赞赏。对于“过关”等乱打乱杀的现象虽然感到不对头,但却由于警惕自己不要犯了“右”的错误,“要大胆给群众撑腰”,同意了淄川县委对土改及土改复查的报告,并向全区作了介绍。因此,鲁中区在土改复查中也出现“左”的错误和混乱现象,我是有责任的。今天回顾起来,我仍然为自己马克思主义水平不高,没有敏锐地发现和制止“左”的错误倾向而自责不已。
在华东局的迭次指示下,区党委也着重检查了自己“右”的问题,把过去一些根据党的政策掌握运动的方法也当成“右”的来检查。区党委在给下级的指示中也强调了“坚决克服小资产阶级思想,满足贫雇农土地要求”,“在复查中从纠正富农倾向、整顿干群关系到改造村组织,进一步消灭封建势力”等。在这样一股“左”的思潮影响下,一些地方土改复查中的混乱现象愈来愈严重,党完全失去了对运动的领导。富农以至中农的土地、财产、房屋也被分配了,不给地主留生活出路,有的甚至被乱打乱杀,造成严重的“赤白对立”。有的地方掌握了运动领导权的所谓“赤贫”不是真正的贫雇农,而是那些平时不务正业、不思劳作的流氓无产者,正像毛泽东同志指出的那样:在混乱的局面下,他们的破坏作用远大于建设作用。
1947年7月至9月,中共中央工委在河北平山县西柏坡召开全国土地会议,检查土改执行情况、部署土改复查与整党,通过了《中国土地法大纲)。这个大纲规定的将一切土地平均分配的办法,容易导致侵犯中农利益。并且这次会议对解放区土改不彻底和党内不纯估计过于严重,强调反右而没有注意防“左”,这是当时许多地区土改和整党一度发生“左”的严重偏差的一个原因。山东派代表团参加了会议。会后,在华东局领导下山东召开了渤海会议、大鲁南会议和胶东会议等,传达贯彻中央土地会议精神,批判黎玉同志主持起草的《九一指示》。其实《九一指示》是贯彻中央《五四指示》的具体实施意见,并无什么错误,华东局康生、饶漱石等人别有居心,故意制造混乱,借机整黎玉、景晓村、林浩等山东老同志。渤海会议1947年10月上旬开始一直开到1948年2月结束,主要由康生、邓子恢主持,错误批判渤海区党委书记景晓村等同志,撤了批党政军负责干部。
胶东会议1948年1月下旬召开,会议在饶漱石、康生的操纵下,错误地批判了胶东区党委书记林浩,并调离了林浩等一些领导同志的工作。大鲁南会议(包括鲁中、鲁南、滨海区等)是1947年10月中旬召开的,参加会议的大鲁南区各地县以上负责同志,鲁中区我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华东局书记饶漱石主持,张鼎丞同志参加,会上传达了中央土地会议精神,接着就批判《九一指示》,批判黎玉同志“富农路线、山头主义、个人崇拜”等。本来黎玉同志已作了违心的检讨,但饶漱石抓住不放,继续批判,夸大其错误。大小会结合,大会主要由饶揭发批判黎的“错误”,张鼎丞同志也发了言,有些大会黎并未参加,而是背靠背斗争。会议很不民主,只是他们华东局个别领导人讲话,各地参加会议的同志很少发言,只是在小组会上讨论时发言。鲁中区为一组,在小组讨论时多数同志着重检讨自己,也向区党委提了许多很好的意见,但也有参加中央会议回来的个别同志怀着不可告人的目的,在会上攻击区党委领导同志执行的是地主富农路线,没有满足贫雇农土地要求,并说这与他们出身成份有关等等,要区党委个别负责同志下台。但他的企图和发言以及背后活动都遭到多数同志反对。有的同志讲,我们给区党委负责同志提意见是从爱护出发,为了改进工作,不像某某同志(指参加中央会议的那个同志)要我们提意见我们还不想提,提了他也改不了。这个同志受到大家批评,看形势对己不利,便老实下来。这次会议的结果是错误地批判了黎玉同志,使“左”倾情绪更加发展,给土改复查与整党都造成了不良影响。
大鲁南会议之后,华东局土改指挥部派朱则民、贺致平同志到鲁中指导土改复查与整党工作。朱则民到二地委。
贺致平和区党委一起,把沂源县作为实验县,贺兼任沂源县委书记,原县委书记刘延博改任副书记。在土改整党中开始夸大组织不纯,认为村干部不可靠,采取避开组织、访贫问苦、培养新的积极分子,另起炉灶的办法,引起广大村干部的不满,使阵营混乱。后来感到这种不相信组织、脱离组织的做法不妥,又改为通过组织、改造组织,使整党走向正常。但因沂源灾情严重,有饿死人现象发生,生产救灾成为头等大事,经区党委建议,华东局同意,把土改整党暂时搁置起来,全力以赴抓生产救灾。由于各地执行华东局错误指示,土改复查中乱打乱杀现象较为普遍,同时敌情严重,华东局不得不于10月下旬发出《关于立即停止土改,停止乱打、乱抓、乱杀现象的通令》,但华东局一些领导人没有认识自己的严重的“左”的错误,只是要求停止土改,而不是去纠正那些“左”的错误,以及对黎玉、景晓村、林浩等同志的错误批判和处理。直到党的十届三中全会以后才得以平反处理,这不能不是令人痛心的事情。
应该说明的是,在土改及土改复查中出现“左”的错误及混乱现象,不仅仅是在鲁中地区,也不仅仅在山东,而是一个普遍性的问题。后来党中央、毛主席拿出很大精力来纠正这些“左”的错误,直到1948年才基本解决土改及土改复查中的“左”倾问题。土地改革作为场前所未有的历史性的革命运动,出现些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是难以避免的,进行复查以纠正存在的问题也是应该的,问题在于:究竟是用什么标准去衡量这时期的土改运动,是既看到成绩又看到不足或某些偏差,辩证全面地去看?还是看到不足或一些偏差就以为不得了,以偏概全片面地看问题?片面的观点导致了土改复查中“左”的错误。特别要指出的是山东在饶漱石、康生等人错误领导下,错误批判和处理了一大批党政负责干部,造成很大损失,这是一个惨痛的历史教训。
总的来说,我党领导的土地改革是成功的。在如此广阔的范围内进行土地制度改革,是中国几千年历史上一次翻天覆地的社会大变革。它从根本上废除了在中国大地上盘根错节的封建制度的根基,使长期遭受地主阶级残酷压迫和剥削的农民大众翻身作了主人。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不仅在反对帝国主义的斗争中,而且在反对封建主义的斗争中,创造出了过去中国任何政党不曾有过的丰功伟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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