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中区的土改运动是在已经开展起来的减租减息、雇工增资和反奸诉苦运动的基础上,结合战争支前工作同时进行的。从1946年5月开始,到1946年底,历时半年,土改任务基本完成。
1946年5月4日,中共中央发出了《关于清算减租及土地问题的指示》(即著名的《五四指示》),根据国内形势的重大变化,把党在抗战时期实行的减租减息政策改为没收地主土地分配给农民的政策,其基本精神是消灭封建剥削,实现“耕者有其田”。《指示》要求把解决解放区的土地问题当成我党目前最基本的历史任务,作为目前一切工作最基本的环节。《指示》还规定了指导运动的十四项原则,如不可侵犯中农的土地,一般不动富农的土地,区别对待大中小地主、恶霸与非恶霸地主,对抗日军人、干部的地主家属及开明绅士适当照顾等。这是一个历史性的文件,是我党领导人民群众进行的新民主主义革命中的重要里程碑,有着极其深远的意义。
为了贯彻落实中央《五四指示》,华东局于1946年5月25日在临沂召开了会议,传达并讨论《五四指示》,各区党委书记、副书记参加,鲁中区是向明和我参加的,二地委书记王涛也参加了会议。由于黎玉、张云逸同志去延安汇报工作,会议由陈毅同志主持。会上,各区党委的同志都认真学习了中央的指示,谈了自己的体会,汇报了各自的工作。
我代表鲁中区党委发了言。主要讲了执行土地政策的检讨;干部群众的思想情况;有关政策问题和关于实行土改对处理土地问题的今后意见。因为陈毅同志坚持要等黎玉同志回来总结,所以会议开得时间较长。这时,国民党发动内战的迹象已经十分明显,形势紧迫,会议不能再开下去了,大家要求陈毅同志作总结,陈毅同志作了总结性发言,他再三说:“这不是总结,回去后也不要向下传达,等黎玉同志回来再说。”
但与会同志听了陈毅同志的讲话后,普遍反映很好,感到思想上受到很大的教育和启发。我和大家有同样的感受,至今在脑海中依然对陈毅同志的谆谆教诲记忆犹新。
我记得陈毅同志主要讲了以下几个方面问题:
一是如何正确地贯彻执行党的《五四指示》。他首先指出,要正确理解《五四指示》精神,不能和1942年减租减息政策的历史割断,更不能以今天的政策来否定过去减租减息的正确性。其次,他强调对指示要全面理解,反对把指示分为两半。要坚决放手引导农民解决土地问题,还要注意《指示》中讲的各方面的政策问题,在执行中要有步骤地进行。
二是实行耕者有其田的意义。陈毅指出,毛主席在七大时曾讲过,中国革命的基本问题是农民问题,是三亿六千万农民的解放问题。回顾我党历史,在农民土地问题上走过不少弯路:大革命时期,陈独秀犯了右倾机会主义错误,没有代表农民利益,没能使农民获得土地,革命遭到失败;内战时期接受了以往的教训,注意没收地主土地分给农民,但在政治上、经济上、肉体上消灭地主以至消灭富农,并损害了中农,造成一系列严重错误;抗战时期为了统一战线,实行了减租减息政策,对抗战胜利起了很大作用。现在实行耕者有其田,是中央顺应农民的土地要求,从历史与现实的实际情况出发而提出来的。陈毅强调《五四指示》是民主革命的一个重大步骤。通过实行耕者有其田,从而在政治上、经济上消灭地主阶级、消灭封建势力。
三是对山东农民运动作了高度评价。陈毅说:“我对山东农民运动的创造性表示赞赏,合理合法地解决了土地问题,一般达到了耕者有其田的目的。”他评价这样做是正确的,是有成绩的,真正完成了抗战时期的任务,大体上消灭了封建势力、封建制度;组织了几百万有觉悟的农民;实践上创造了解决土地问题的新方式;把党的政策与农民运动密切结合起来,大大加强了解放区民主阵营;其他如根据地建设、扩大党组织、改造村政权,发展人民武装等,都取得了可喜进展。
四是强调团结中农问题。团结中农是《五四指示》中强调的重要政策。团结中农就达到了团结大多数农民。什么“贫雇农路线”,这种做法和想法,必然产生排斥中农的结果。但也不能忽视在群众中运动中对贫雇农骨干的树立。他同时讲了对各种人和不同地区的策略问题。
五是领导群众要大胆放手。大胆要大有政策之“胆”,放手要放有政策之“手”。陈毅说,这次中央根据农民要求,实行耕者有其田,把我们胆子放大了,我们一定要敢于放手发动群众,但也必须按政策和策略办事。
最后,他满腔热情地指出:要取得土改的胜利,必须团结全体基本群众完成民主革命任务,有了90%的群众团结在党周围,我们的自卫战争、民主革命事业就必然会立于不败之地。
陈毅同志站得高,看得远,他的讲话提高了我们的思想境界和认识水平。可惜的是,在以后的土地改革运动中,陈毅同志的意见没有得到很好的贯彻,以至出现了许多混乱现象,“左”的错误屡屡发生,给党的工作带来了很大损失。
华东局的会议结束后,我们便匆匆赶回博山,立即向全区发出了《关于传达中央<五四指示>的通知》。通知指出:正确地执行中央这指示将根本改变解放区的封建土地关系,进一步推动新解放区的群众运动,进一步巩固解放区,进一步增强我们反对国民党政治进攻和军事进攻的力量。
鲁中区党委于6月26日召开地委书记、专员会议,区党委书记向明在会上传达了中央《五四指示》精神,部署在全区开展土改运动。决定在7月下旬以前做好思想准备与组织准备,7月下旬到秋忙前搞试点,秋忙后全面展开,冬季前基本完成。会议刚刚开始,接连传来山东国民党军队沿胶济铁路向解放区大举进犯和蒋介石调集30万大军围攻中原解放区,挑起全面内战的消息。会议立即停止,随即转入抗击敌人进攻的自卫反击作战,鲁中土地改革的实际进展受到很大影响。直到7月底区党委扩大会议以后,在进行自卫反击战的同时,重又进行土改工作。区党委组织了由张汝奇任团长、崔子厚任副团长的30余人的土改工作团,到新泰的嶅阳、楼德等地,由耿启明带领20多人的工作队到安丘县高崖、马疃一带进行土改试点;地委也组织了土改工作队在历城试点。提出了“一手拿枪,一手分田”的斗争方针,支前、土改和参军同时进行。
1946年9月1日,华东局根据中央《五四指示》精神,结合山东各地土改试点的经验,发出了《关于彻底实行土地改革的指示》(简称《九一指示》)。《九一指示》是《五四指示》的具体贯彻。《九一指示》提出了实行土地政策的各项措施:区别对待各种不同情况,目前主要是通过没收、清算、献田等办法,实现“耕者有其田”,集中打击恶霸地主。要求各地在年底以前全部或大部完成土地改革。这是黎玉同志从延安汇报工作回来后主持制定的。这个指示日后成了饶漱石等人整黎玉同志的石头。
《九一指示》下达后,区党委在前一段鲁中一些地方土改试点的工作基础上,进一步作了分析研究,决定集中力量加快土改的步伐,年底基本上完成鲁中的土地改革。10月7日,鲁中区党委发出了《关于贯彻土改工作的指示》,要求各级党委及参加土改工作的同志要很好地研究、贯彻、执行好华东局的《九一指示》,加紧开展土改,抢回被耽搁的时间。
11月间,又连续印发了《目前各地土改中的几个经验》和《关于加强边沿区土改工作的初步意见》,特别是12月22日,发出了《关于目前工作的指示》,要求已完成土改及参军的中心区,干部要克服自满情绪,结合战争动员、生产、冬学、整理组织等项工作,进行土改复查;对于因转入参军工作而土改不彻底的地区及土改空白村,各县区党委必须组织复查工作队,采取抓住重点、推动一般的工作方法,进行一次普遍的查田运动;凡没有完成土改的地方,要组织更多的力量,深入发动群众,求得迅速完成;在边沿地区,则应结合反顽斗争,大力开展土改,争取今冬明春完成。指示还特别强调指出:在复查中,各县和区委要组织复查工作队,深入下去,掌握重点,贯彻群众路线,干部不能包办代替,更不能侵犯中农利益。在区党委的领导下,鲁中各地全力以赴,开展了轰轰烈烈的土地改革运动。
土地改革是中国农村的一次根本性革命,其目的在于彻底摧毁农村的封建剥削制度,因此,运动开展的本身就存在着不平衡性。有的地方注重了对群众的宣传和思想教育,帮助群众清算地主的剥削账,开展“谁养活谁”的大讨论。通过算账对比,农民群众认识了地主阶级的剥削实质,搞清了是农民的辛勤劳动养活了地主,而不是地主的土地养活了农民,思想觉悟大大提高,斗争积极性十分高涨。他们在党的领导下组织起来,成立各种群众团体,清算了地主的剥削罪恶,没收了地主的土地,分配给无地或少地的贫雇农。有的地方思想发动不够充分,群众的思想觉悟没有得到真正的提高,有的干部只是将土地硬性地分给农民,而有一些没有觉悟的农民还悄悄地把土地、财物等又送还给地主。
也有个别地方的干部思想落后,借土改分配土地之机,给自己多分或分好地。但总的来说,汹涌澎湃的土地改革大潮是好的,成绩是巨大的。又由于区党委根据华东局《九一指示》和陈毅同志的讲话精神,强调了掌握党的政策,按党的政策开展土改,因此,运动的发展是健康的、顺利的。有些地主或由于认识到自己的剥削罪恶,或迫于土改声势的压力,主动献出土地,争取得到贫雇农的谅解,自己的生活出路也比较有了保证。
在各级党组织的领导下,鲁中区的土地改革运动在短短的几个月时间内取得了巨大的成绩,150多万亩土地分给了无地、少地的农民;许多农民还分得了地主的房屋和财产。到1946年底,除少数边沿区的村庄外,鲁中老解放区的土改已初步完成,基本上摧垮了封建势力的统治;在新区,沉重地打击了封建势力;在边沿区,初步地发动了群众。
经过土改,农村生产力得到了解放。许多祖祖辈辈以种地为生的贫雇农千百年来第一次有了属于自己的土地,群情振奋,有的老农手摸着写着自己名字的地牌,捧着黝黑的土壤,禁不住热泪纵横。广大农民下子成了农村的主人,提高了政治地位,改善了生活条件,打心眼里感激共产党,感激人民解放军,其革命热情如火山喷发样迸发出来,他们积极参军参战,支援前线,保卫家乡,保卫胜利果实。历史证明,我们党的土地改革政策代表了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极大地调动了他们的革命积极性,这是人民解放战争得以胜利的根本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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