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鲁中区党委工作
1940年春季,日本侵略军为扩大巩固其占领区,加紧了对山东抗日根据地的进攻,打通并控制了有着重要战略意义的滋(阳,即今兖州)临(沂)公路,这就给山东第一区党委(即大鲁南区党委)的工作带来极大的困难。同时,一区党委的所辖范围也太大,从北面的胶济铁路直至南面的陇海铁路,区域辽阔,领导十分不便。因此,1940年5月,山东军政委员会决定将原一区党委分建为鲁中、鲁南两个区党委。一区党委机关的大部分人员留在鲁南区党委,重新建立鲁中区党委机关。鲁中区党委(又称七区党委)是在1940年10月宣布建立的,除分局派来部分干部外,还从其他地方调来一批干部,我是11月被调到区党委工作的。当时机关并不健全,霍士廉任区党委书记,委员只有王子文(原一支队政委)和朱毓淦(任社会部长)。刘建中任组织科长,王涛任直属工作科长,我任宣传科长。科改为部后,刘建中任组织部副部长(缺部长),我任宣传部长,王涛调新成立的沂蒙地委(鲁中二地委)任书记,他们和我一起增补为区党委委员。鲁中区党委辖原属一区党委的一(泰山)、二(沂蒙)、五(鲁东南)地委。五地委距沂蒙山区较远,敌人在沂河、台(儿庄)潍(县)公路设封锁线,与区党委联系很不方便,不久即归山东分局直接领导。鲁中区的基本活动范围一般包括滋(阳)临(沂)公路以北,胶济铁路以南,沂、沐河以西,津浦铁路以东的广大地区。由于鲁中区处于山东腹地,泰、沂、蒙、鲁山耸峙境内,战略地位十分重要,山东分局、省战工会、山东纵队等党政军机关都驻这里,后来一一五师师部也由鲁南移驻此地,于是这里成为全省抗战的领导中心。鲁中抗日根据地建设的如何,对全省的抗战形势有很大影响,所以领导上非常重视鲁中区的工作。
在我任宣传部长期间,宣传部机关只有一个科长,两个干事。科长是徐仲林同志,干事是刘建和陈岱(女)同志。刘建同志才华出众,思维敏捷,下笔万言,建国后曾任《大众日报》社社长,不久在“左”祸的迫害下自杀,真是可惜。这是一个难得的人才。陈岱同志是内战时期的老党员。机关人员虽少,但都精明强干,工作热情和效率都相当高,就这么几个人还办了一个党内刊物《前进》,另有一个石印所。该刊出了几期后停刊。徐仲林调任二地委宣传部长后在二地委办起了《沂蒙导报》,在此基础上扩改成鲁中区党委的机关报《鲁中日报》。解放战争时期徐仲林同志任安丘县委书记,在解放安丘战役中不幸牺牲。在此期间,因为党委重视,党的宣传教育工作有了较大进展,建立健全了宣教机构和培养不少宣教干部,开展了各种宣传教育活动,办了十几种党刊、报纸。当时宣教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学习宣传毛主席的《论持久战》等名著,向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进行广泛的抗日救亡宣传,树立抗日必胜的信念。开办了各种党内或党外积极分子训练班,提高了党员群众的政治觉悟和文化水平。特别是党内教育工作,创造了许多生动有效的方式和方法,如填写学习汇报表,学员听课分工记忆,教员联席备课等,讲课联系实际,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学以致用,在提高政治思想觉悟的同时提高了文化水平,改变了文盲特多现象。南沂蒙有个妇女党员,5个月识了400个字。
在进行抗日宣传教育的同时,还进行了共产党员的党性教育、气节教育和政策教育。规定机关干部必读《论持久战》《论共产党员的修养》《怎样做一个共产党员》《联共(布)党史》等几本书。这几本书是武装党员干部的强大思想武器,经过阅读辅导,提高了党员干部的理论水平和个人道德修养,明白了怎样做一个共产党员和共产党员应具备的品德,做一个名副其实的好党员好干部。加强了气节教育,激发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民族意识和爱国主义精神,在艰难困苦的环境中,尤其在生死关头,不妥协,不投降,坚定革命意志,不屈不挠,与日本侵略者血战到底。加强政策教育,把党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法令编成教材,通俗易懂地介绍到基层支部,使之变为广大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并对照鲁中区在执行政策中出现的某些偏差,进行检查,提高了党员干部执行党的方针政策的自觉性。
当时的宣传教育工作除了以上讲的这些外,还有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就是办好鲁中区党委党校。这所党校,原是山东分局的党校,鲁中区党委成立后,极需要培养大批干部,山东分局就把这所党校拨给区党委,分局另办了一所高级党校。因此,在这所学校里,除了鲁中地区的干部学员外,还有胶东、清河等地区的干部学员。
没有革命的理论,就没有革命的行动。随着抗日斗争形势的不断深入发展,根据地的各项工作开展得很快,对干部的需求量特别大。而我们的大多数党员干部是抗日战争爆发后出于民族义愤参加革命工作的,虽然有高昂的抗战积极性,但对马克思主义理论和党的一系列方针政策知之甚少,因而不能适应形势的需要。斯大林同志有句名言: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各地党组织经常向区党委要干部,但干部从哪里来?等上级派?当时全省的抗战形势发展很快,各地都需要干部,上级也不可能有那么多干部可派,唯一可行的办法,就是自己培养。因此,区党委十分重视党校的工作,不仅选派得力干部负责党校工作,而且区党委领导同志都兼任党校的一、二门课,我也去讲过课。区党委书记霍士廉同志经常过问党校的工作,及时作出指示,帮助党校解决了些实际问题。1941年冬敌人大“扫荡”时,霍士廉亲自带领党校学员开展反“扫荡”斗争。
在党校主持日常校务工作的先后有潘维周和张烈同志,他俩都是抗战前的党员。维周同志热情奔放,具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工作很出色。为使他增长实际工作经验,区党委调他到二地委任组织部长。张烈同志不久也调三地委任宣传部长,后由陈明达同志主持校务工作。不幸的是,维周同志在1942年冬的反“扫荡”中英勇牺牲了,党失掉了一位好干部,我失去了一位好战友。
那时,党校学员们非常珍惜这段宝贵的学习时间,虽然大部分人文化不高,但刻苦钻研精神很好,大家不仅认真听课,而且课余时讨论也非常热烈,经常为一个问题争得面红耳赤,非弄懂不可。然而大家又是非常坦诚的,尽管争论激烈,也仅是为了搞清问题,决没有掺杂个人恩怨,对领导同志讲课有意见也敢于直言。记得有位负责同志在讲党委集体领导的问题时说,党委会讨论问题时,如委员之间有争论,书记有最后决定权。一些同志对此有不同看法,潘维周同志也不同意这种说法,他认为委员之间如有争论,书记在做结论时应以少数服从多数,书记也是党委成员之一,并没有最后决定权。维周同志还与我起探讨这个问题,我认为他的看法是正确的。我在给学员讲课时,专门讲了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
由于战争环境的影响,党校学习时间不可能太长,但经过党校培养出来的学员,用马克思主义理论和党的方针、政策武装了头脑,思想认识水平和理论水平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他们当中的绝大多数成为鲁中区各条战线上的骨干,一部分干部被分局分配到其他地方工作。
我刚到区党委不久,就碰上了泰山区“肃托”的案子。由于当时社会部在审理“肃托”案时有神秘主义倾向,这类案子是从不在党委会上讨论的,因此,区党委也一直没有集体研究过泰山区的“肃托”案件。而社会部是由区党委书记霍士廉同志分管,具体工作由社会部长朱毓淦负责。
1941年冬,山东分局在复查翟翁武“奸细”案中发现有误,即派分局社会部科长高明宇到泰山区检查“肃托”除奸工作,高经过检查,发现案件有错误,迅速向分局和区党委作了汇报,分局立即指示区党委帮助泰山地委纠正“肃托”错案,霍士廉就带一部分干部到泰山区去检查。
1942年2月,泰山地委、专署公开为“肃托”错案平反。同年4月,分局作出了《关于泰山区锄奸错误的决定》,指出,“泰山区在锄奸路线上一贯地存在着严重的政治错误”。区党委有责任,还受了集体处分。区党委有些同志(我也有同感)认为,泰山区“肃托”我们并未参与,也不了解情况,跟着受处分不公。
泰山区的“肃托”错案影响很大,在山东是仅次于湖西“肃托”错案,其危害使人很痛心的。我们今天回顾此事,决不是要追究哪个人的责任,而是历史地、客观地总结以往的经验教训,前事不忘,后事之师,以史为鉴,永远记住这个历史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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