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7年12月,以中共山东省委巡视员的身份,到邹县、滕县等地传达省委关于贯彻中央洛川会议精神的指示。同月下旬,省委确定他留滕县工作。1938年1月,和李乐平等同志在滕县善崮以“雇工会”的名义办起“抗日训练班”,向爱国青年宣传党的抗日救国十大纲领、毛泽东主席的游击战术及全国的抗日形势,激发了他们的抗日热情。2月,以“平津同学会”名义与于公、于化琪赴滕县,担任抗日训练班的军事和政治教员,进一步充实了训练班的骨干力量。
1938年3月17日,滕县失守,遵照上级指示,在善崮“抗日训练班”的基础上拉起了一支40余人的抗日武装,自称“农民抗日救国军”,他任政治指导员,于公任军事指挥。这支抗日武装组建以后,深入敌后农村,宣传党的抗日主张,筹备粮款、武器,扩充力量。同年4月,易名为“滕县农民抗日义勇队”,仍任指导员。为加强党对这支队伍的领导,苏鲁豫边区特委正式批准建立中共滕县特别支部,他任支部书记。他是滕县人民抗日武装的主要创始人和领导者之一。担任抗日义勇总队政治部主任后,与总队长张光中,政委何一萍等同志密切协作,积极做好政治工作,为这支刚刚诞生的人民抗日武装的发展、壮大做出了一定贡献。同年7月后,任山东分局巡视团主任、山东分局敌占区工作科科长。1939年3月,山东分局为了加强党对济南市的领导,决定建立中共济南工作委员会,他任书记。工委以合法职业为掩护,在工厂、学校以及日本商行、铁路等处团结教育群众,宣传党的抗日救国主张,发展党员,开展抗日救国斗争。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先后发展了25名党员。同年夏天,还接受了鲁西区党委移交市内的一个支部。1940年9月,撤离济南,回到山东分局工作。后历任山东分局城市工作科科长、一一五师敌工部副部长、华东局城工部副部长、渤海区行署副主任、中共枣庄矿区党委书记等职。
建国后,历任郑州铁路分局局长、中国交通学院教育长、政务院第三办公厅铁道组长、铁道部政治部副主任、太原铁路局党委书记、华北局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和北方交通大学党委书记兼校长等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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