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9年5月至1940年春,任鲁西区一地委(泰西特委)民运部部长,随后到山东分局党校学习。1941年2月中旬,经中共山东分局批准,沂蒙地委(二地委)在沂南县朱家里庄成立,他任宣传部部长。不久,他到边联县检查工作,适逢敌人大“扫荡”,县委书记王介福受伤很重,由他代理书记。同年6月,回到沂蒙地委任原职。1942年10月,鲁中区二地委(沂蒙地委)设立敌工部,任敌工部部长。1943年3月,任冀鲁边三地委副书记。1944年2月,冀鲁边区和清河区合并为渤海区,冀鲁边三地委改称渤海区三地委,他任地委副书记兼组织部部长。1945年10月,任渤海区四地委组织部部长。1946年5月后,曾任渤海区党委民运部副部长、城工部副部长等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华东革命大学秘书长。1950年,任少数民族地区中央访问团秘书长。1951年,任中央财政经济委员会办公厅副主任。1954年后,历任国家水产总局局长、国家水产部部长助理、水产部司长等职。1959年庐山会议后,被打成“右倾机会主义”分子。1961年,下放到山西省,任水利厅水产局副局长,后平反。1963年9月至1964年10月,在中央高级党校学习。1965年,任山东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1966年6月至1969年,任太平洋西部渔业研究委员会秘书长。“文化大革命”中被打成所谓的“叛徒”,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平反。1979年,山东省司法厅设立,任司法厅厅长。1981年,兼任山东法学会会长。1983年9月,任山东省顾问委员会常委。1985年离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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