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天上飞机扫射,地上大炮轰炸,情形十分危急。过弥河时水没到脖子,飞机俯冲下来一阵机枪声就扫倒一片,我身边一位抱着孩子的大嫂吓得大叫,两手一松连孩子一起被河水冲走了。男同志起初还不好意思脱长裤,眼看许多人被冲走,他们就脱光衣裤在水里救人,上岸后奔到树林里把衣裤穿上。当时我已有三个月身孕,县妇联的徐桂香同志搀扶着我一起过河,走到河心时我脚下打滑差点倒下,呛了几口水,鞋子也冲掉了,但我紧紧抓住脖子上的包袱不松手。上岸后,我只能赤着脚走路,一直走到五莲。到五莲住下后,我把装着公章和文件的包袱交还给尚部长,尚部长见我们有几个人没鞋穿,找来几斤棉花叫我们纺成线去卖钱买布自己做鞋子。我做了三双鞋,公公、小侄子和我每人一双。我的鞋还没穿上,公安局王副局长来找高县长,他要先回临朐工作。我见他脚上的鞋有几个大洞,就把我自己的新鞋给穿,他说:“我穿走了你穿什么?”我说:“这鞋我做大了,你穿正合适。我自己以后再做嘛,很快的。”在五莲我们是集体住宿,条件非常艰苦。三个月后,我们又从五莲走回临朐,来到离县城最远的九山区。在那里,我们和九山山区委组织了批斗地主还乡团的群众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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