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8—1975) 黄相和,山东省文登市文登营镇驾山窑村人。出身于贫苦农民家庭,8岁时被地主逼得家破人亡,沦落给地主家放牛。15岁给地主当长工。1940年4月,参加八路军,在胶东东海独立团二营二连当战士。1941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战争年代,参加大小战斗113次,曾4次负伤,4次立功,多次获得荣誉称号。1944年4月,黄相和任胶东军区特务营一连副班长,带头参加练兵运动,被选为营的练兵模范。1945年2月,黄相和任特务营一连副排长时,在大生产中表现出色,被胶东军区授予劳动英雄称号。1945年8月,黄相和任特务团一营一连排长,处处关心爱护战士,被特务团评为尊干爱兵模范。1946年3月,又被特务团评为模范党员。同年6月,黄相和任一连副指导员,以身作则,带头严格执行“三大纪律八项注意”,被特务团授予政纪模范和拥政爱民模范的荣誉称号。1947年6月,任胶东军区五师十三团一营一连指导员。同年8月,任营副教导员。10月,在五龙河畔追击溃逃的国民党部队时,跳进水中用肩膀顶住断裂的桥板,使部队顺利通过。同年,被五师授予模范政治工作者称号。1948年1月,黄相和任华东十三纵队三十七师一Ο九团一营代理教导员。同年三、四月间,在潍县齐家埠战斗中,两腿中弹仍顽强指挥部队打退敌人7次反扑。1949年3月,调任三十一军九十一师二七一团政治处副主任。
1950年,华东野战军授予黄相和“华东一级人民英雄”的光荣称号。同年9月,黄相和出席全国工农兵英模代表大会,并代表华东野战军全体英雄模范向毛泽东主席献旗。1952年,党组织送他入速成小学、中学学习。1954年11月,黄相和调任福建省闽侯县兵役局第二政委。1960年4月,调任寿宁县人民武装部第二政委。1967年6月,黄相和又调任福安军分区政治部副主任。1969年1月,被选为中国共产党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同年4月,在举行“九大”会议期间当选为主席团成员。同年10月,黄相和任福安军分区副政委。1975年10月16日,黄相和因车祸不幸遇难。
浏览:596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