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0—1941)刘文华,山东省文登市天福山镇西字城村人。出身于贫农家庭。刘文华受本村早期党员的影响,193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从事党的地下工作,经常离家外出执行短期任务。1941年春,受党组织派遣,任威海卫行政办事处第二区(里口区)副区长。刘文华经常深入敌区开展工作,积极为抗日武装队伍筹粮筹款。同年12月的一天晚上,由区公所驻地里口村到毕家疃村执行任务时,被该村伪村长组织几个不明真相的人逮捕。国民党游击队把刘文华吊在屋梁上拷打、火烧,残酷折磨了一昼夜。刘文华坚贞不屈,始终未暴露自己的身份,后被敌人活埋。
1965年,在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查清了刘文华烈士的身份,并找出了当年残杀刘文华烈士的凶手,使他们受到了应有的惩处。为了纪念刘文华烈士,毕家疃村群众将他的遗骨找到,迁至威海烈士陵园安葬,并立碑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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