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文运口述:二、不畏强暴 积极抗战

Admin 发表于2016-05-15 10:43:09
当时,日军的进攻重点是大城市和铁路沿线,经鲁西北继续大举南侵,仅侵占鲁西北的一些县城,在广大农村日伪的统治势力尚未建立,这一带仍是爱国将领范筑先领导的国共合作的地带。1938年底,日军集中力量进攻共产党领导的华北敌后战场。11月,聊城爱国将领范筑先牺牲,鲁西北的部队或哗变或投敌,政局不稳。
针对这一急剧变化,八路军主力一二九师、一一五师奉命挺进鲁西北,发动群众开展抗日救国、创立根据地、建立“三三制”政权,抗日组织风起云涌。大量热血青年觉悟起来,纷纷参军参战,参加抗日救国活动。当时,我也去国民党区公所请求参加抗日工作,接待我的是我高小地理老师的哥哥、区长秦清怀,他说我年纪太小,劝我回了家。
那时候,我们这一带土匪、强盗横行,大户人家经常遭到抢夺。我家的条件相对宽裕,算得上中等农户的水平,又没有什么权势,附近的土匪就把我家列为抢夺目标。1941年底(春节前夕),晚上门外响起了强烈的敲门声,当时我和我媳妇、我母亲三个人住在一个院里。我母亲怕是抓壮丁,不敢让我去开门,我媳妇年轻也不敢去开门,我母亲就起身去开门,开门的瞬间就被几个人给架走了。我赶紧喊了父亲和大哥追出去,可是坏人已经走远了,后来捎回来话,要我们家拿钱赎人。几经交涉,土匪仍要求我家拿出3000块大洋(印有孙中山、袁世凯头像的银元)才放人。父亲无奈之下卖掉了方圆几里都少见的两棵大杨树、积存的1000多斤粮食和赖以耕作生活的1头牛,最后又借了几百元的债,筹集了3000块现大洋交给土匪后,母亲在1942年的三四月间才回到家中。这件事在我的心里留下了不可磨灭的烙印,更加坚定了我投身抗战斗争的决心。
八路军主力到达后,重新建立了冠县、朝城、莘县等12个县级抗日民主政权,并在各县开始改造乡村政权。1939年春夏,我村建立了抗日村政权和农民救国会,我这个“秀才”进步青年,被村民选举为农民救国会会长、粮秣员、村帐先(村会计),主要任务是收公粮柴草和派差支前,动员抗日、调解民事等。那时候,我经常要为过往的八路军征集粮草、被子、鞋等各种物资,也因此得罪了村里的一些顽固势力。
1941 年前后,我村里的国民党员和村顽汉奸势力盯上了我这个还不是共产党员的“共产党员”。一天,我在街上和乡亲们聊天,我村住碱场碉堡的一个汉奸小队长谢香存(小名“大傻子”)带着几名汉奸突然出现在我面前,把我抓了起来,押着我往炮楼方向走去。大傻子这个汉奸队长,在村里无恶不作,大部分善良的乡民都对他恨之入骨。在未出村前,趁他们和村里人寒暄之际,我慢慢和他们拉开距离,突然拔腿飞身窜入南北向的一个小胡同,随即跑入徒骇河沟,向西南方向狂奔,一口气跑了二里多地,躲了半天才脱离险境。大傻子和几个汉奸把小胡同里的几个农家都搜了个遍,一无所获,气急败坏地扬言,非得抓住我以解心头之恨。这种遭遇并没有将我吓唬住,我仍然坚定地跟着共产党的组织进行敌后抗日活动。
抗战初期,鲁西北的抗日经费多通过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权筹措,聊城失守后, 则采取依靠群众到处募捐的办法供给。随着武装力量的扩大和机关人员的增多,单纯依靠募捐已不能满足需要。另一方面,富人地好、穷人地贫,不管好地、贫地都一样交公粮,也使人民群众负担加重、不合理。1940 年6 月,鲁西北开始实行中央提出的合理负担政策。
当时,农村进步知识青年不多,1940 年冬,区政府抽调我参加南峰县政府举办的合理负担训练班,同去的有四五人,我们吃过晚饭趁天黑出发,不到天明就到了目的地(朝城西南方向的王店村)。训练班的主办人是县财政局的蒋小亭,学员白天上课, 晚上轮流站岗、放哨,防止敌人偷袭,平时都是学员自己做饭,大约20 多天训练班结业。学习的主要内容是:通过普查,把地分为三等九级,确定好1 亩标准地缴多少公粮, 把各农户的土地丈量后,将1 亩盐碱地、贫地折合成不同量的标准地,按标准地亩数来交税、交公粮。训练班结束后,我们回到区里,先在黑刘家、榆林、西函丈3 个村试行合理负担,大约半年的时间完成任务。后因日军“扫荡”“三光”政策等原因, 合理负担政策于1942 年秋季结束。合理负担政策的推行,减轻了群众负担,也体现了中央制定的有人出人、有钱出钱、有力出力的方针,得到群众的认可和拥护。
合理负担试行结束后,区里把我留下协助财经助理专做征粮、藏粮和发放粮秣工作,正式参加了革命。那时候,征收到公粮后,防鬼子、汉奸抢,就挖坑藏起来。我们选一个地方,挖一个很大很大的大圆坑,用麦糠、席、草苫子等铺在底部,然后把粮食倒进去,上面再用这些东西裹好、盖住,后再埋藏起来,不留任何痕迹。大约每季度发放一次粮饷,发完粮食,继续埋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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