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区剿匪 建立政权
温(岭)、黄(岩)、乐(清)地区在人民解放军未渡江之前,是我浙南游击纵队活动地区,群众对我有一定认识,各地并有党组织。但由于我军渡江后,不久即投入舟山战役,未及清剿残匪,以致该地区反动武装,有机窜踞大陈、披山等岛为依托,在台湾蒋匪指挥下,经常骚扰我沿海地区。该地区残余分子也乘机而起,纠合地方惯匪、流氓、恶霸地主等,组织了两百余股、约7000多人反动武装,活动极为猖狂,公开袭击我政府机关和地方武装,杀害我政府人员及群众中积极分子,炸毁我仓库,到处抢杀。
为统一剿匪机构,军部将温岭、玉环两县大队及黄岩县大队一个中队,共约800人,归我指挥。7月中旬召开了第一次剿匪工作会议。确定以一八一团警卫连、担架连和一八二团警卫连组成剿二营;以一八三团警卫连,担架连及一八二团担架连组成剿三营;以一八一团三营和师直九二步兵炮连,配属机帆船12只,担任松门为基点至下角塘一带海防及海上巡逻任务;以黄岩县一连驻下角塘;以师警卫连,九二步兵炮连驻东峰山,负责楚门至东峰山一带海防和海上巡逻任务。一八二团为剿匪机动部队。
8月10日前,师将剿匪部队部署,调整完毕,并对部队进行战术及政策纪律教育。同时,全师又组织了十四个武装工作队。武装工作队主要任务是配合执行剿匪,具体任务负责发动与组织群众,建立地方政权,掌握匪情,搜剿零星残匪。
8月31日,东线由师司令部负责,以剿二营配合温岭县大队合围花芯山地区;西线由一八二团负责,以该团一营和剿三营合围黄茅山地区。当夜两线完成合围任务。但由于群众没有组织起来,部队缺乏剿匪经验,加上人地生疏,股匪闻风潜逃,两线三天围剿以捕七个散匪而告终。
9月12日,师根据上级指示,重新调整部署,划分三个清剿区,决定分区驻剿。以一八一团一营和剿二营,三营为剿匪纵队,由一八二团副团长刘正昌担任剿纵司令,师政治部民运科长张伟为政委,统一指挥,负责宁溪、院桥以南,岩坦、湖雾以东,泽国、潘郎以西的西剿区,一切军政事宜,同时以剿匪纵队党委和温岭、黄岩两县党委为核心组成剿匪委员会。并以各营党委兼区委,又组织了二十多个工作队成立22个乡公所,担任长期剿匪任务。
南剿区以一八三团二营为主,由该团参谋长唐笑宜同志统一指挥,担负楚门至坎门的海防。并负责温岭以南至楚门一线及玉环全岛之剿匪任务。
东剿区以一八一团司令部,统一指挥该团三营和四个工作队,以及所属该地区的地方武装,担任泽国、新河、松门以东,泽国至下角塘以南地区剿匪及海防任务。
在剿匪地区划分后,各单位先组织与发动群众,其基本方针是:依靠贫苦农民,结合组织生产救灾,审查和整顿原有地方党组织,同时还严厉****罪大恶极的反革命分子,以鼓舞和支持群众斗争。西剿区捉到杀害我63名党员和干部的首恶分子梁红玉之后,召开了3000多人参加的公审大会,在群众要求下,活祭了死难革命烈士。一八三团剿区也惩罚了首恶分子40余人,群众极为激奋,人人称快。
群众斗争情绪激起之后,我内部也展开了缩衣节食活动,结合生产救灾,救济贫苦群众。再此基础上,即着手扩大地方武装,建立民兵,并选拔经过考验的,在群众中有威信的积极分子参加政权工作。至十月上旬,基层政权已逐渐建立,群众团体组织也都成立,各剿匪地区群众有百分之八十组织起来,沿海渔民也组织了海上民兵,一面捕鱼,一面协助我军进行剿匪巡逻,监视敌特活动。西剿匪区,在我主力协助下,各区建立了区中队,每乡有民兵百多人,各区都有枪200到300支。这样不仅群众有了自卫能力,且对少数股匪也能进行围 剿逮捕,致使在大陆之匪失去了立足之地,海上惯匪也断绝了大陆关系,到大陆来也失去立足之地。当时台湾派来的浙东游击纵队司令毛江竹及袁德海刚入我剿匪地区,即为群众密告,而束手就擒。
在我组织并发动群众同时,各清剿区部队,积极进行围、堵、搜清剿,3 个清剿区经过300余次的反复搜剿,与匪进行大、小战斗60余次,歼灭匪特1500余名,先后建立了区、乡政权。由于我剿匪胜利和我在党的政策感召下广大群众向我靠拢,匪特内部发生动摇,纷纷向我投诚和向我政府登记自新。除了极少数首恶分子和惯匪没有归案外,公开活动的股匪,不是被歼灭,就是被瓦解。社会稳定。人民生活安定。
歼灭袭扰匪帮,保卫人民政权
盘踞披山之敌见大陆残匪大势已去,企图作垂死挣扎,在1950年11月20日纠集了6个支队800余人,袭击我玉环县人民政府,以两个支队插入楚门渡口,堵袭我守备楚门之主力———一八三团二营来援,并以一个支队向我坎门阵地的五连进行牵制性的攻击。海面并由敌8艘舰艇活动。战斗于7时打响后,该县人民政府与仅有的两个警卫班仓促应战,且战且退,退入山后坚守待援。我驻守楚门主力于上午9时始得残敌进袭情况,随后四连和该营之九连,在敌严密火力封锁下徒步涉20里的海峡攻击敌人滩头阵地,以解玉环县政府之围。我驻守坎门五连及玉环县大队也于此时向敌人发起攻击。当发现敌人意图在于围歼我县政府后,速即援县政府,路上与敌阻击部队遭遇,故于14时与我九连会合,我四连当夺取敌人滩头阵地后,即增授县政府与十五时与县政府机关会师于沙岙,16时即收复玉环县城。此次战斗,前后历行6小时,计俘敌86人,杀敌100多人,共歼敌约200多人,粉碎了敌人进攻企图,保卫了人民政权。1950年12月初,温、黄、乐地区除下海逃跑之顽匪外,潜存内地之匪特基本肃清,人民政府已巩固建立,因群众条件成熟,试行土改,至1951年3月份,我除武装工作队原地坚持外,我师在剿区的工作逐步结束。
历时八个月的海防剿匪任务,我师在党领导和上级直接指挥下,正确执行了党的方针、政策,在当地政府和群众全力支持下,胜利圆满完成了任务。使温、黄、乐地区几百万人民得到彻底解放,使我们部队在斗争中获得了锻炼,使各级干部提高政策水平,加强了群众观念,进一步密切了军政、军民关系,为部队建设增强基础。
(作者:马学俊 原题目《解放军六十一师浙东沿海剿匪,建立地方政权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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