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人刑具
入滋监后,监方给我们的第一个下马威是变换刑具。他们给我们换上了特大加重的脚镣手铐(原刑具由来人带回济南销差),妄图使我们服服帖帖,不再闹事。当时一般在押犯人是不戴手铐的,案情不严重的,脚镣也不戴。滋监这种做法可算是给我们的一种特殊“照顾”了。
第二个下马威是单独囚禁。他们将我们关入“独居号”,即牢房东端那排关押重刑犯人的隔离囚室。这种小囚室内只有一张小床,四壁空空,黑暗阴森,闷得人难受。同来的田浚瑞同志当然也住上了“独居号”。但我们俩的囚室相隔一间屋,外边又有看守巡逻,因而彼此联系很不便。
第三个下马威是使我们和普通犯人绝对隔离。普通犯放风时不让我们出门,只有在他们放风回房后,才让我们两个单独出去一会。虽然我们两人有机会相见,但却割断了我们和狱中难友们的联系。显然这是监督长怕我们闹事,防止再出现济南监狱发生过的那种事件。
我和田浚瑞同志商议,觉得动员其他犯人起来斗争,不是一两天就可办得到的事,于是我们决定自己先进行斗争,以达到第一个目的:力争解除自身的刑具,并借此启发难友们的觉悟,以进行集体斗争。
当时一般所谓模范监狱里大多有一种惯例:新犯人入狱要过一段时间(一两个月至半年)后,才给除去脚镣;至于手铐,大多数犯人则在入狱后不久就给除去了。而滋监却给我们戴上全部刑具并进行单身囚禁,这在当时是不符合他们的刑法规定的。对此,我和田浚端同志立即提出抗议,申明我们在济南监狱是什么刑具也不戴的,要求滋监必须立即给我们除去刑具,特别是妨碍生活活动的手铐。看守们声称他们无权,要向上级请示。他们请来了看守长,答应可以除去手铐,但开镣须要请示监狱长。于是手上的刑具在提出抗议的当天下午就除掉了。
对给我俩开镣问题,他们借口请示监狱长,但却迟迟不予解决。对此,我们一再抗议,并声言:如在一周之内不给开镣,就将进行绝食。监方似乎慑于济南山东第一监狱政治犯绝食斗争的余威,结果不到一星期就把我俩的脚镣也给除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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