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茂勤回忆1947年9月泗水县公安工作队在邢家庄遭袭事件

Admin 发表于2016-05-20 20:27:00
    那是1947年的9月,发生在泗水县邢家庄的事……。
    1947年6月,当国民党重点进攻山东,大举向我鲁南扑来之际,我泗水县革命军民,奉命撤至渤海区而陆续返回之际,根据县委指示,公安局派人事股长肖仲举带工作队(共5人),与我所带领的武装工作队配合,到张庄区的黑山沟、邢家庄,元卜庄一带,开展对敌人斗争,重点打击国民党、还乡团、汉奸、恶霸、特务及反动地主的破坏活动。
    农历的9月,时值晚秋,张庄山区已万木凋零,被国民党、还乡团所践踏的山区人民,象吓破胆似的,晚上不敢出门,免灭顶之祸。但听到八路军来了,都喜出望外,高高兴兴地出来迎接。
    村民大会在黑山沟一个场里召开,我在会上揭露了国民党和其他反革命分子的罪恶,要求大家组织起来,开展对敌斗争,以打击反革命分子的嚣张气焰。会后,我带武功队员(共17人)去邢家庄,找肖股长研究工作,因天晚未走,都住在邢家庄。
    夜间,由于黑山沟地主尚**的告密,国民党七十二师一部及还乡团200余人,包围了邢家庄。
    拂晓,岗哨孟昭兰回来了,我便问:“怎么回来了!。”孟说“天快明了。”这时,我便起床去叫副队长郭风泉,部队刚一出门,就碰上了敌人,郭队长问“口令!”敌人回答“黑山支队”,郭队长立刻警觉到:“不对,我们没有黑山支队。”便向对方开枪,枪一响,敌人便吹起了进攻号,把我们住的大院包围了,大门已被封锁。
    肖股长说:“我们被包围了,要立即突围。”于是我持枪在前,老肖带人随后,公安工作队员李广柱,看我身背一支长枪,又带一颗短枪,恐怕有碍突围,想向后推我,刚上前一步,便中弹牺牲。我顾不得牺牲的李同志,把泪咽到肚子里,带人猛冲,但在狼嚎一般的机枪声下,又退了回来。
    这时,肖股长眼里充满了红丝,向同志们说:“哪怕在突围中牺牲,也应突围,也决不能当敌人的俘虏!”于是在同志们中收集了3颗手榴弹,准备组织第三次突围。
    这时,除牺牲负伤的外,公安局还有肖股长等2名,武工队还又我和刘西德,共4名同志。我带手榴弹,肖股长在后,冲到大门,我连仍了3颗手榴弹,其他人乘烟雾奋力突围出来。
    这次战斗,共牺牲了13名同志,公安局计有李广柱、武功队员孟昭兰、刘继山等。武工队副队长郭风泉,在子弹打完后,自杀其身,其余王玉柱、孟宪岭被敌人捉去把头割了。
    这一事件的教训是:由于敌人告密,加之我们思想麻痹,警惕性不高所致。尽管教训沉痛,但我们久经磨练的公安战士和武工队员英勇献身的悲壮事迹,永远激励着我们在四化建设中,开拓前进,永建奇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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