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1年12月15日到23日,中央召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第一书记座谈会。这个会主要是讨论经济工作问题,部署了1982年的工作。会议结束后不久,又把广东、福建两省的主要领导同志找回来,专门座谈讨论开展打击经济领域里包括走私贩私在内的违法犯罪活动问题。这次座谈会,后来被戏称为“二进宫”。会上,胡耀邦同志和中央书记处的其他同志以及中央军委、中央纪委等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都作了讲话和发言。会议指出:这次只请广东、福建两省同志来开会,一是因为这两省地处沿海、毗邻港澳、面对台湾,是境外向国内走私贩私的主要通道;二是因为两省在经济上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都在试办经济特区,都有一些方针政策性问题需要明确决定,并不是说其他省市没有类似的严重问题需要解决。开的虽然是两省会议,但讨论和解决的却是涉及到全党全军和全国范围的重大问题。会议强调:必须充分认识经济领域中违法犯罪活动的严重性、危害性。一定要在反对资本主义思想腐蚀的斗争中做坚定的、清醒的、有作为的马克思主义者。会议向全党全国提出:这场斗争必然是长期的、持久的,必将反复进行多次,全党必须对此有充分的认识和高度的警惕,在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这一斗争。
在会上,我受命组织打击走私贩私的斗争。经报请中央批准,组建国务院打击走私领导小组,我任组长,外贸部、海关总署、公安部、国家工商局(后来又加入国务院特区办公室)等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作为成员参加,依托海关总署设立了处理日常工作的办公室。经过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海上堵截和陆上检查,严格实行渔政管理,整顿走私严重地区的基层党政组织,从多方面进行综合治理,还依法惩办了几个罪大恶极分子,把这股邪风压了下去。
在当时,党中央、国务院严肃提出开展打击经济领域里违法犯罪的斗争,并为此采取有力的措施是完全必要的。由于那次走私贩私的泛滥主要是在开放地区发生的,有些人就对开放划问号了,特别对举办特区的这件事摇头了。
对实行开放和举办经济特区,本来就有些不同看法。这时候,非议特区的意见就比较公开地从许多方面反映出来了。有的把经济特区说成了给外国资本家搞的“飞地”,说是除了五星红旗以外,全都变了。对于特区有外币流通的现象,有的老经济干部痛心疾首,说本币受挤,这还得了。一些长期在港澳工作的同志,受到港澳不赞同我们办特区人士意见的影响,也对特区摇头,说些二话。这些同志往注被看成是懂得外部世界的,因此,他们的这种否定态度颇有些影响。
一百多年来,中国人民饱受帝国主义的欺凌和掠夺,对于同资本主义国家打交道,人民群众有着一种历史形成的戒备心理。加上举办特区又是个崭新课题,许多人思想上难以接受。总起来说,那些不同看法属于认识问题。但是,这样一来,本来应当进入草木芳菲阳春季节的经济特区,却很有点风雨萧瑟的味道。作为中央书记处和国务院分管开放和特区工作的负贲干部,我想,实行对外开放已经列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战略部署的重要组成部分,写入了党的历史性决议;大家都知道举办经济特区是小平同志倡议、中央决定、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国务院组织实施的一桩大事。所有这些,都没有更改。中央领导同志中,没有谁说不实行对外开放,也没有谁公开在会议上讲特区办错了。街头巷尾那些是是非非的议论随它去,我还是要坚持把这桩事向前推进。
1982年初,国务院实行机构改革,国家进出口委和其他几个委撤了,我负责的办特区这件事总得有几个帮手。经报请国务院主要领导同意,从已撤销的进出口委机关的干部中,选了何椿霖等八个人,组织一个小班子,在我领导下办理有关事务。组织好这个班子,我很花了些功夫。原来想命名为特区办公室,后确定叫特区工作组,隶属国务院办公厅编制序列。叫“组”也罢,叫“办”也好,反正办这桩事就是了!这个小班子建立后,我第一次召集他们八个人开会时,除了布置工作以外,还特意讲了一番交心的话。我说,对办特区的认识并不是那么统一,议论很多,很敏感,我是准备让人家“火烧赵家楼”的。但是,我认为大概不会出现这样的前景。你们谁要有顾虑,不愿做这个工作,及时提出,可以另行分配。我不勉强你们哪一个。不过,我也告诉你们,不论出什么问题,板子不会打到你们身上,只算我一个人的账。我这话不是无的放矢,他们当中确有人受到这样的“忠告”:“你们上了特区这条船,就不怕船翻了?”这八位同志思想还是坚定的,大家愉快地接受分配,并且努力做了颇有成效的工作。
1982年初,陈云同志有个批示:“广东、福建两省在执行对外经济政策方面,目前第一位的工作是要认真总结经验。”按照陈云同志这个意见,我用了较多的时间、较大的功夫进行调查研究,决心把特区的几个重要问题进一步搞清楚。3、4月份,我带了一个小组去广东,还请了国际贸易研究所所长舒自清同志和国务院办公厅调研室的同志和我一起调査。我们到了广东的佛山、新会、南海,到了深圳、珠海,听当地干部汇报,也请了一些广东的经济学家开座谈会,搞了将近1个月。6、7月份,我约深圳、珠海、汕头、厦门四个特区的负责干部,一家一家来北京汇报、研究。党的十二大开过不久,我又带特区组的同志去福建调研。在这个期间,广东省委书记兼经济特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吴南生同志于6月份召集了一个特区建设理论讨论会,还组织写了一个理论联系实际、总结广东三个经济特区创办经验的材料,为我的调研也提供了许多资料。我调査研究的重点问题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关于我国经济特区的性质和功能。
综合特区建设的初步实践和许多同志意见,我国举办的经济特区,虽然参照了国外的自由贸易区、出口加工区的做法,但是与国外那些“区”有质的不同。它是我国人民民主政权管辖下的行政区域,在政治、思想、文化领域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在经济上坚持以社会主义经济为主导,只是在对外经济活动中采取更加开放的方针,实行特殊的经济管理体制和特殊的经济政策,即:(1)国家给特区以相当省级政府的经济管理权;(2)特区经济运行是在国家计划指导下以市场调节为主;(3)特区建设以吸收外资为主;(4)给外商投资者以较多的实惠。我们的特区是利用国外资源和国际市场的一条特殊渠道,是观察、研究国外经济活动的阵地。它是我国自主举办的,我国政府行使完全的主权,与旧中国的“租界”根本不同。
——关于举办经济特区初步实践的评价。
我在调查中看到,中央关于举办特区的决策得到了广大干部和群众的拥护。以创造投资环境为目的的基础设施建设的展开,由于引进了竞争机制,实行设计招标、工程承包,进度很快,质量也不错。在吸收外资上迈开了步伐。到1982年8月底,深圳就引进了数百个外商投资项目,有些项目的产品,如老人牌船用油漆(引进丹麦先进工艺〉、维他鲜奶(引进荷兰良种奶牛〉在国内外市场获得了声誉。工农业生产发展快,深圳1981年工业总产值比办特区前的1979年翻了一番。特别是深圳办特区之后,过去大批人员偷渡外流的状况基本没有了。这些都提示着特区有发展前途,应当办下去。当然问题也有,比如一些企业做倒手买卖;与外商签订的合同中,少部分存在问题,有些是不了解国外行情,有些是对外商的资信缺乏调查,有些缺乏经验被外商钻了空子。这都属于管理问题和经验问题,是前进中可以解决的。
——关于经济特区管理的自主权。
我看到特区的经济活动同国际市场关系密切,与外商交往频繁,涉及面宽,许多问题需要及时处理,由中央和粵闽两省的有关部门各管一段,层次多,效率低,很不适应,须得跳出原来经济体制的框框才行。研究出这样一个意见:有关特区的基本方针政策和总体发展规划,由党中央、国务院掌管,委托广东、福建两省加强具体领导。在特区内,属于中央统管的外事、公安、边防、税收、海关、银行、外汇、邮电、铁路、港口、民航等方面的业务,由国务院主管部门按照特区发展需要,制订具体管理办法。特区政府对于不属中央统管的业务工作,可根据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实际灵活处置。
——关于经济特区的基本建设。
当时深圳特区基建战线拉得较长,造成经济生活的紧张。根据多年管理基本建设的经验,我认为特区的工程建设应当集中力量打歼灭战,注重效益,做到开发一片,建成一片,投产获益一片。
边调查、边研究、边把上述思考的意见准备成文稿,大致到了11月份,我在福州调研时形成了一个向中央的《汇报提纲》。这时,胡耀邦同志也在福建,我同他交换了意见,取得了共识。也就是在这时,北京传来陈云同志10月30日对广东一份有关特区工作的报告作的指示:“特区要办,必须不断总结经验,力求使特区办好。”耀邦同志与我商定,中央书记处召开一次专门会议,讨论特区工作。为了把汇报准备得更好些,我在回京途中,约广东有关同志到上海与我会合,对《汇报提纲》再一次斟酌推敲。
11月15日上午,中央书记处开会。胡耀邦同志和书记处的其他同志都到了,还约了广东的刘田夫、曾定石同志,福建的马兴元、张遗同志和深圳、厦门特区的负责同志参加这次会议。汇报过后,大家讨论,都对汇报中提出的意见表示同意,要我把汇报稿中的主要意见,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再商量一下,发个《纪要》下去。
11月16日和20日,我先后两次召集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开会,传达中央书记处15日会议讨论特区工作的精神,研究特区发展中的具体方针政策,广东、福建来京的同志也都到会。16日的会议,主要是传达精神,讨论重要问题的实质内容。20日的会议侧重讨论由国务院办公厅特区组整理的《纪要》。这个《纪要》中央于12月3日,以中发[1982]50号文件发出。
这是有关特区工作的第四个中央文件,也是我分管开放工作期间唯一的专讲特区工作的中央文件。
中央发出的第一个有关特区工作的文件,是中发[1979]50号,我们把前者叫“老50号文”,后者称“新50号文”。中央在批语中指出:“举办经济特区,是我国在新的历史时期贯彻实行对外开放政策的重要措施。中央书记处和国务院分工由谷牧同志具体负责。”这个文件对特区建设的方针、政策和重要措施,又有新的发展。主要是:
——按照上述调研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我国经济特区的性质和功能作用;
——具体规定特区经济管理权限,轻工业建设规模3000万元以下的项目和重工业建设规模5000万元以下的项目,凡建设和生产条件能自行平衡的,由特区政府自行审批;
——根据发展需要,规定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允许一些外资银行在特区设立代表处,有步骤地选择外资银行到特区开业,经营部分外币业务。
——允许特区在中央组织部的安排下,从内地招聘人才;
——为了加强对特区工作的指导,国务院有关部委要指定一位负责同志分管本部门与特区有关的业务。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指示精神,我把有关部门分管特区有关业务的负责同志组织起来,建立了联合办公的会议制度。经常参加这个办公会的成员有:国家计委甘子玉、国家经委王磊(以后是马仪)、经贸部魏玉明、财政部谢明(以后是田一农)、商业部姜习、中国人民银行刘鸿儒、中国银行丁朝宗、海关总署高祚、国务院副秘书长吴庆彤等同志。
这个文件发下去以后,特区的干部和群众受到很大的鼓舞,据说在深圳还有鸣放鞭炮表示庆贺的。特区要办,并且一定要办好的鲜明旗帜又举起来了。
把对外开放再推进的又一重要步伐,是海南岛的开放。海南岛是我国仅次于台湾的第二大岛,热带农业资源、矿产资源、海洋资源和旅游资源都相当丰富,是待开发的宝地。周恩来同志曾称之为“南国明珠”。这里又是长期坚持革命斗争、20多年红旗不倒的老根据地。但是由于主客观多种因素的制约,新中国建立以来,除了发展橡胶、开采铁矿之外,建设投入甚少,经济发展缓慢,与全国经济发展平均水平差距很大。当然,面对帝国主义的封锁,发展橡胶业也有着非常重要的战略意义,这也是曾主管农垦工作的王震同志对海南有深厚感情并坚决支持海南办特区的原因之一。1980年7月,国务院曾专门召开会议,研究海南经济建设问题。中央的一些领导同志对这里的发展十分关心,多次提出建议。1982年12月份,一向热心于对外开放和海南开发的王震同志,为此专门写了报告给中央。国务院责成我研究海南开放、开发问题。
关于报告中提出的海南急需的生产条件问题,我请经委研究帮助解决。关于海南的开放问题,由我组织讨论提出方案。我先派国务院办公厅特区组的同志于1983年1月去海南做了调査,2月份我出访非洲回来在海南停留继续调查,与当地同志研究大致的框架。回京后,向有关部门通报了信息,请他们研究、准备。3月初邀海南负责同志到京。3月5日,召开特区工作联合办公会议,听取海南负责同志的汇报,委托国家计委和经委及有关部门分别研究海南请求解决的问题。3月20日再召开联合办公会议,汇总各部门意见,讨论《纪要》草稿。3月2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加快海南岛开发建设问题讨论纪要(送审稿)》,4月1日,党中央和国务院以中发[1983]11号文件批发。
这个文件的主要精神是,以对外开放促进海南岛的开发,强调积极稳妥地利用外资引进先进技术,发展进出口贸易和旅游事业。海南岛暂不作为特区,但在对外经济合作方面可以大体比照实行特区的有关政策。比如海南的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减按15%征收;海南外贸出口收汇按1978年实绩核定上交基数,超基数部分5年内全部留用;海南进口生产资料应缴的关税也给予较多减免;进入海南的外商可由海南通知我国驻外签证机关办理签证等等。
海南开放这件事,从中央到广东省,上下左右都很支持,办得比较顺利。在中发[1983]11号文件发出后,国务院有关部门先后派了十多个工作组去海南帮助工作。铁道部允诺接通岭头到八所的铁路,邮电部投资建设海口到广州的微波通信电路,轻工部答应新建两座糖厂,林业部拨给经费、柴油,决定在东部沿海种植防风林,交通部加快海口港口建设等等。由此,揭开了20世纪80年代综合开发海南岛的新篇章,为以后办海南特区创造了许多条件。海南的开放,也提髙了全国实行对外开放的“温度”。
除了几个经济特区之外,最能体现对外开放和改革成果的是珠江三角洲的快速发展。为了把对外开放继续推向前进,1983年12月,我出差广东、福建,检査两省实行特殊政策、灵活措施和深圳、厦门特区及海南开放的工作。重点是要在对外开放走在前头的珠江三角洲研究些问题。我先到厦门,再到深圳、海南,从海口过湛江去广州途中,看了原佛山地区的八个县。这是实行对外开放以后我第四次到这个地区。每次去看,都看到这里的经济有不小变化。这次给我的印象是,发展之快、形势之好,出乎意料。
过去我看到,这里的乡镇工业主要是搞些农副产品的初级加工和对外加工装配。这次看到,不少企业已引进消化先进技术,开发出自己的产品。顺德县龙江乡,利用当地矿泉水,办起产量可观的啤酒厂“龙江啤酒”,走俏广东。中山县小榄镇生产的琴键式开关,被机械部评为“信得过”产品。台山县的电风扇,销往美国。南海县的风雨衣,进入联邦德国的超市。新会县利用外资,引进联邦德国、英国、瑞士的技术和设备,办起很先进的涤纶长丝厂。农业通过调整产品结构,在保证粮食增产的前提下,经济作物1983年比1979年增长了78%。当地的干部和群众,言谈之间眉飞色舞。他们说,照这样发展下去,不用到2000年,我们可以提前实现翻两番的目标(20世纪90年代初已实现)。他们还说,珠江三角洲的经济,从土改之后到公社化以前的五六年间是个黄金时代;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是比那时更闪光的黄金时代。
我同当地干部比较深入地讨论了珠江三角洲经济为什么发展得快?集中他们的看法,叫做天时、地利、人和这三大条件结合在一起了。一是天时,这里的雨置足、热量足。二是地利,土地肥沃,交通方便,邻近港澳。更重要的是人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两省实行的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大大调动了人们的积极性,把天时、地利的潜在优势充分发挥出来了。几个特区和珠江三角洲几个市、县的经验对中央扩大开放地区的范围有重要启示。
我还看望了正在广东休息的叶帅。1982年初以来,他也听到了不少对特区和广东、福建两省的非议,很担心我的处境。我汇报了反走私的情况以及这两年来调研的心得,表示能顶住压力,一定会把改革开放事业进行下去。他高兴地说:那就好!
我从珠江三角洲的实践中,还深深感受到,这里不但广大工农群众和干部、技术人员的积极性调动起来了,连祖居此地的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参与故乡建设的积极性也被调动起来了。这里吸收的外资,90%来自港澳同胞和海外华侨、华人;这里引进的先进技术项目,大多数也是他们穿针引线的;
他们还捐款办学、建医院、修桥筑路,促进社会的发展进步。我国的改革开放增强了海外侨胞对祖国的亲情乡谊,在我国实现“四化”的进程中,应当十分重视发挥海外侨胞的作用。
我把这些情况和体会,向中夬书记处和国务院写了一份报告,建议进一步认真落实侨务政策,首先是侨房政策;对华侨投资制订更优惠的鼓励政策。我还提出:1984年3、4月,我要同广东省委、省政府的同志专门研究珠江三角洲如何搞好对外开放、加强经济开发的问题;6月要召开特区工作会议,总结工作,进一步研究采取有效的措施,使特区和开放地区更健康、更扎实地发展。中央加了按语,批转了这份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