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36年渤海区公安局枪证
Admin 发表于2014-12-06 22:39:27
民国36年(1947年)渤海区公安局签发给桓台县司法科审讯员兼看守所长张谦庭同志的“枪证”,是山东省公安厅档案馆在掌握的枪证系列藏品里唯一一件使用布质材料制作的。张谦庭同志1939年参加革命,曾任区长、粮库主任、看守所长等职务,当年佩戴着枪证登记的165616号“二把匣子”驳壳枪,出生入死抗击侵略者,锄奸反特英勇杀敌,给后人留下了许多传奇故事。张谦庭同志晚年时期,将该藏品将给其后人保管至今。从枪证填写的内容可以看出,渤海解放区枪支管理归公安局,人犯看守职能归司法科,可见机构职能已趋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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