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伪军于一九三九年冬开始回师扫荡,首先在我们的抗日根据地上划“田”字,实行据点、公路、碉堡政策。在我们根据地的每个县城及各县的四大镇逐步安上据点,而后就到附近村庄抓人、派夫,修据点、修公路、架设电话线使据点与据点之间联系起来。敌人的企图是用据点、公路、碉堡,来分割、封锁和包围我根据地,并利用据点向外蚕食。
日军对据点附近村庄推行保甲制度,勒索粮款财物, 派丁派夫,平垫抗日道沟。为了保护其交通安全,他们沿汽车路不断增加据点,频繁地集结军队,进行大规模的军事扫荡。他们进行了所谓的“分进合击”、“铁壁合击”、“远距离奔袭”和“拉网扫荡”。还搞什么肃清“灯下黑”,即搜据点附近村庄,大杀“回马枪”,即从一村过去再返回来;或组成几个梯队,对某一地区的全部村庄迸行连续扫荡,来捕杀我分散活动的抗日干部和在当地坚持斗争的小股部队;或进行“环形包剿”,捉拿老百姓替他修道、垫沟。有时,人数较多的扫荡队还在农村宿营,对一个地区进行较长时间的连续扫荡,以期捕捉逃到村外躲避而返回家园的老百姓或干部。在据点较近的地方,小股汉奸还经常出动,扰乱市场,抢劫财物。日伪军开始扫荡后,想出了如此众多的所谓战术、方法和花样,妄图消灭和挤出我们的大部队和主力部队。
日本鬼子对广大抗日人民进行残酷镇压,对青年进行集体屠杀,拿活人当靶子打。对见到敌人逃跑的老百姓以机枪扫射、马队穷追,任马蹄践踏,警犬噬吞。捉到我革命干部和群众,有的开膛剖腹,如李才象的李学真同志是个医生,就是被剖腹致死的;有的砍头后将人头挂在电线杆上或据点大门上,如长官东边的大孙据点门上就经常悬挂人头;有的割鼻剜眼用电刑;有的灌盐水、辣椒水。发现地洞就施放毒气或灌水,并抓鸡杀羊,牵牛拉马,滥烧房屋。敌人所到之处,即有被杀害之同胞,被烧毁之房屋。日本法西斯对中国人民实行的抢光、杀光、 烧光的“三光”政策,是极其残酷的,不堪回首的。
在这抗日战争最困难的时刻,我边区的党组,广泛地发动群众,军、政、民密切配合,与敌人针锋相对,开展了反击日伪大扫荡的斗争。
一、向群众讲清形势,树立长期抗战的思想,增强抗日必胜的信心。通过“空舍清野”的动员,群众想出了多种办法和形式,如有的埋假坟头,有的做假丘子,有的挖地洞,有的挖地洞,有的搞夹皮墙,把粮米柴草、金钱财物藏起来,以防敌人扫荡,并备下炒米、干粮,以便敌人扫荡时进行转移。
二、积极开展敌占区人民的工作。在敌占区村庄建立革命家庭、革命胡同,做到有敌人无敌区。如老振华县杜集据点下的阎家、红庙、牛家,十庄铺据点下的张边头,张学武据点附近的张定秆家,等等。这些村庄,既有敌人的据点,或离据点很近,又是我们的根据地,或堡垒户。
三、针锋相对地与敌人开展“交通斗争”。对电话线、 汽车道,敌人白天建,我们晚上破。对抗日道沟,敌人白天垫,我们晚上挖。特别于敌人扫荡前,在夜间,组织部队掩护,发动群众进行大破坏。大破坏后,使敌人不能正常行动,我们大部队则跳出扫荡圈外,留下手枪队或区队,利用良好的群众条件和有利地形,与敌人在当地“转圈子”,或到敌占区进行隐蔽、扫扰。
四、摧毁敌人伪保甲制度和开展反资敌斗争。当时我抗日政府规定,除离据点很近的村庄允许对敌人作些应付外,离据点二、三里以外的村庄,一律不准资敌。对小股敌人出来抢掠,县区队给予打击、阻挠。这一政策,振华县的人民贯彻的情况是好的,不但离据点三里内的村子拒绝资敌,而且所有安据点的村镇,还自觉为我们送抗日公款、公粮,支援抗战。
五、改变县、区行政区划。由于敌人据点、公路线的修建,占领了我们的中心地区,给我们工作增加了困难。为了更好地利用敌人县与县之间的矛盾,更好地利用敌人县、区边界的空隙,有效地开展抗日斗争,我们于一九四一年重新进行了划区、划县。划分区县的原则是:利用几个县的结合部分,另设县的建制,如宁津、南皮、东光的结合部,新设立了鬲津县。将老宁津县剩下的部分,以小店、县城、大柳、长官为界,又分为两个县,西为宁津,东为振华。划区的原则一般是按敌人的公路为界限划分的。实践证明,这一措施有利于我们对敌斗争的开展。
六、敌变我变,灵活机动;保存自己、消灭敌人。
首先改变部队活动方式。一九三九年以前,主力部队、县队、区队开始打游击时,在一个村庄有时两、三天才转移,部队在村头掩体中站岗,群众可任意出村庄。一九三九年夏季后,部队每天转移一次驻地,部队住下后封锁消息,对外村人或小商贩进入部队驻村者,一律暂留村内,由部队供应吃饭,待到下午三、四点后放行。这样,既有利于保护自己,也有利于打击敌人。
其次是敌进我进。即敌人集中兵力到我根据地扫荡, 我则到敌人铁路沿线去破坏铁路,袭扰敌人,把敌人再引回去。
其三、“拔钉子”和打“麻雀战”。主力部队对条件所允许攻克的据点,就搞掉它,叫“拔钉子”。如对乐陵县的西段家、金星堂、王程站等几个据点拔掉了,扩大了我们的活动地区。县区部队则掩护群众搞交通斗争,袭击小股出动抢粮抢物和扰乱集市的日伪军,打游击战、麻雀战,打了就走。如一九四一年初,我振华县队在逯家庙袭击扰乱集市的柴胡店三十多名汉奸队,打死打伤十余人,其队长逃回到柴胡店据点后,抱头痛哭,如丧考妣。
通过以上的斗争,我们取得了反击日伪大扫荡的胜利。事实证明,敌人虽有据点、公路封锁,并不能限制我们部队的来往,也不能阻挡我们的革命活动。敌人采用据点、公路网等办法并不能真正分割我们的根据地,更不能消灭我们的革命力量。于是,便从一九四二年夏季举行“五.一”大扫荡后,开始沿着老宁津县边界挖县界沟,采用“囚笼政策”,妄图用鸿沟隔断我们与主力部队的联系,彻底消灭我们的县区武装和分散活动的同志,以达其“净化乡村,巩固占领区”的梦想。这样,就促使我们宁津县的抗日斗争,发展到一个新的阶段,开始了囚笼与反囚笼的严酷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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