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深感,如果不从依靠群众这一点出发,给群众以看得见、摸得着的实际利益,便不能提高群众的阶级觉悟,调动群众反对内战的积极性。特别是新解放区更是这样,农民不能明显区别国共两党的优劣,便难以发动大多数群众的一革命热情。
这时,新成立的七地委所属各县,有相当多的村庄是新解放区,农民长期处在日伪军及反动封建势力的压榨之一下,土地有的为伪顽所霸占,有的在灾荒年被贱价兼并;租额日增,工价日减;高利贷吞没许多人的良田庐舍,苛捐杂税通得许多人无家可归;人民群众苦不堪言。尤其是一些汉奸恶霸,互相勾结,欺压百姓,鱼肉乡里,给人民群众造成深重灾难.因此,在这些地方,锄奸反霸,翻身复仇,改善所处的政治和经济地位,夺回被抢占的土地财产,就成为广大农民最迫切的要求。
1946年4月初,地委、专署根据中央局、区党委的指示,抽调大批干部,组成工作队、工作组,由负责人带领,深入到郓城、巨野、嘉祥等县,由点到面地开展群众运动。在新解放区,从清算、诉苦入手,以雇佃贫为核心,开展大规模的清算诉苦运动。工作组干部深入农村后,根据群众的强烈要求,将罪大恶极的汉奸分子,与日伪勾结的恶霸、地主逮捕,没收其财产分配给贫苦农民;对一般伪组织人员进行教育,让其自首登记,收交其隐藏的武器;初步调整负担办法,筹集粮食,救济灾民。在诉苦清算运动中,召开了许多万人、千人诉苦斗争大会,广大群众倾诉了饱受压榨之苦,许多汉奸分子当众坦白,向人民认罪,赔偿损失。这次运动大大打击了反动势力的威风。广大群众扬眉吐气,高兴地说:“现在是老百姓的天下了”,“有仇报仇,有冤的申冤,到时候了”。在反奸清算、诉苦复仇的浪潮中,群众迅速发动起来,各种群众组织相继建立,群众运动如疾风暴雨,席卷了整个解放区。
当群众初步发动起来后,即很自然地转向民生斗争,即减租减息、倒租倒息、雇工增资、赎地等内容,并从斗争中发现、培养积极分子,发展党员,逐步建立党的基层组织,实现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
在新解放区诉苦清算斗争蓬勃发展之际,老解放区的复查双减运动也在深入进行。解决抗日战争中的各种遗留问题,整顿群众组织,在此基础上组织生产互助,制定生产计划,开展大规模的生产运动。
从抗日战争结束到19,16年“五四”指示发布以前,这一时期是党的土地政策由抗日战争中的减租减息向没收地主土地分配给农民转变的过渡阶段。群众运动的开展,为下一步实行土地改革准备了良好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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