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0年1月28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在山东、华中发展武装,建立根据地的指示》,强调指出,只有扩大发展革命武装力量,才能制止投降与反共,巩固统一战线,争取时局好转。因此,必须把发展武装力量作为一切工作的中心。我们深深体会到这一问题的重要,在恢复整顿党组织、进行发动群众与开展统战工作的同时,我们始终把发展抗日武装的工作抓得很紧。当时武装部队最大的困难就是缺少枪支,这年3月的一天,区党委指示我们迅速派人到丰县城北首羡集东某村,找丰北县委书记康文惠领取枪支。这等于是雪中送炭。我们当即派杨伟、李雨村等日夜兼程,很快取同30余支步枪。随后不久,在城西曹坊村申云魁家中集合,建立了由40多人组成的金乡县民运工作团的警卫武装,由李志善任队长,李汝沅任指导员。之后,又成立了县大队、区中队两级地方武装。由于人民群众和主力部队的大力支持,县大队就由小到大,很快发展到500多人,改称金乡县独立营。到6月,全县地方武装已发展到千余人,是湖西地区武装发展最快的一个县。
为了扩大我军的政治影响,巩固和发展抗日根据地,4月8日,我们决定消灭驻羊山集的以李连璧为头目的金(乡)、嘉(祥)、济(宁)、鱼(台)、巨(野)五县联防反共总团部。事前,我和县长吕英及参加这次军事行动的周长胜、何玉祥共同制定作战方案,决定调集独立营与苏鲁豫支队二大队互相配合,完成这次军事行动。这次战斗从下午打到第二天清晨,共歼敌400余人,缴枪200多支,活捉了李连璧、伪乡长孟照敬、反动地主刘学村等。这是一次很成功的军事行动,也是我们打的第一个较大胜仗,在金乡震动很大,人民群众无不欢欣鼓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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