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措施,从根本上制止了乱捕滥杀,扭转了险恶局势,挽救了大批党员和干部,对湖西抗日根据地出现转机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这时,我也被释放,恢复了党籍。但是,在当时情况下,罗荣桓、郭洪涛等领导不可能在湖西多作停留,对“肃托”事件不可能进行全面探入的调查和彻底处理。这次湖西“肃托”事件,在以后的相当长时间间里,虽然经过多次处理,仍未彻底解决。“肃托”的性质一直被确定为“扩大化的错误”,还有7人被定为“托派”。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恢复了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许多亲自经历过这段历史的老同志经过大量调查研究,掌握了确凿材料,充分证明这7个人根本不是“托派”,于是写报告给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委对调查报告非常重视,认真研究,又向中央写了报告。1983年12月23日,中央组织部转发了山东省委《关于湖西“肃托”事件遗留问题处理意见的报告》,明确指出:湖西“肃托”事件是一起重大的历史冤案,不是扩大化的错误,应予彻底平反。原定7个“真托派”是无根据的,完全错误的,应予以彻底昭雪,恢复名誉,消除影响。《报告》对其他应当处理的遗留问题也作了具体规定,湖西“肃托”事件终于彻底平反了。
在整个平反过程中。我曾参加过一些工作。1941年秋,山东分局再次派刘居英代表中央和山东分局在单县辛羊庙召开了隆重的平反人会,宣读了中共中央告湖西同胞书和被难家属书,制定了为死难烈士申冤、抚恤烈士家属等措施,影响很大,曾起到了很好的作用。当时,我是地委秘书长,参加了一平反问题的讨论、研究和平反大会的组织工作。1983年省委讨论湖西“肃托”问题时,我本着实事求是的梢神,充分讲述了我的意见。之后,我们在编辑《湖西党史文稿》时,对湖西“肃托”间题作了多次讨论研究,实事求是地记载了该事件。
湖西“肃托”事件所造成的损失是巨大的。“肃托”使整个湖西党组织几乎全部被摧毁。各级领导干部中,许多人被捕,有的被杀;全区党的组织一度陷于瘫痪,党员由上万人急剧下降到几千人;各级群众组织几乎全部解体;主力部队减员近千人,地方部队几乎全部垮台;正常的统战关系被破坏;国民党顽固派借机杀害我党干部,驱逐我党派到国民党部队的政治工作人员;反共分子乘机造谣,煽动组织会道门暴乱;日伪军则乘机对我根据地进行“扫荡”,致使原来为我控制的一些地区或伪化,或为国民党顽固派抢占,后果极其严重。
湖西“肃托”事件留给我们许多教训。湖西“肃托”事件中,区党委统战部长王文彬、宣传部长马霄鹏、军事部长张如、社会部长赵万庆等各级领导干部约300人被杀害,区以上干部五六百人被集中审查,造成了乱抓、乱打、乱杀的严重恐怖局面,实在令人痛心。之所以造成这种局面,主要是混入党内的暗害分子王须仁利用白子明、王凤鸣手中的权力,施行“借刀杀人”的毒计,达到篡夺领导权的目的。王凤鸣则利用自己掌握的权力,企图借助“肃托”实现不可告人的野心。白子明是一个极端个人主义者、怕死鬼,在二王的淫威面前贪生怕死,保全自己而牺牲别人。如若不是这样,难道许多早期入党的老党员为了党的事业,不怕抛头颅、洒热血,冒着杀头的危险和国民党反动派斗争,他能一无所知吗?抗战爆发后,许多和他为抗日救亡战斗在一起、生活在一起的战友,他不了解吗?把生死与共的战友作为“托派”,看成是勾结日本帝国主义的匪徒加以杀害,这简直是不可思议的。最使人不能原谅的是自子明身为区党委书记,对造成如此严重后果的事件,直到现在还不认账,不痛心,反而振振有词,为自己进行辩解,甚至打反攻,真是可恶、可恨。
这一惨痛事件可谓是血的教训。我认为最主要的教训是: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组织纪律,重大问题必须集体讨论,请示报告,形成决议。作为党委书记,只能按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办事,不应拥有任何特权,无论是书记还是委员,在重大问题表决时同样只有一票权力。应坚决反对无组织无纪律,个人独断专行,一个人说了算的现象,决不允许像白子明那样专横跋扈、为所欲为。同时,要提倡正大光明、公正无私,反对吹吹拍拍的庸俗作风。同志间相处,要坚持党性原则,忠诚老实,虚心诚恳,不能遇事就胡乱猜疑,同志间的矛盾不能轻意视为敌我矛盾。要警惕个人野心家和混入党内的坏分子进行暗害活动。对人的处理要持慎重态度,重调查研究,重证据,严禁逼供信,不轻信口供。这些都是值得我们永远记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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