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后,赵万庆坚决拥护党中央“发动群众,一致抗日”的正确方针,积极宣传党的抗日救国主张,揭露日本侵略者的滔天罪行和国民党反动派的投降政策。赢得了丰县各界人民的支持和爱戴,为丰县的抗日工作作出了贡献。1937年底,他担任了中共丰县县委组织部长。
1938年3、4月司,赵万庆调任中共徐(州)西北区委秘书长。同年8月,徐西北区委与鲁西南工委合并为苏鲁豫特委任社会部长。次年6月中共苏鲁豫区党委成立,任区党委社会部长,忠诚地贯彻锄奸保卫机关应绝对立于党委领导之下,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捍卫党、保卫人民利益的根本宗旨,不畏艰险,辛勤工作,为创设湖西地区的锄奸保卫机构和锄奸保卫工作,作出了贡献。
1939年苏鲁豫区发生了震惊全党的“湖西肃托”事件。在这一事件中,赵万庆无端遭到杀害。同年l2月,中共山东分局为其平反,恢复了名誉,定为革命烈士。(丰县公安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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