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万庆烈士生平

Admin 发表于2014-12-10 23:49:26
    赵万庆,江苏省沛县鹿楼乡赵庄人,l909年生。早年在丰县师范学校读书,毕业后曾任小学教师、校长。1929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在丰沛(县)边境地区从事革命活动。1932年夏,赵万庆在中共徐州特委特派员武广春直接领导下,参加了在丰县城开展的“八一”宣传活动,积极向劳苦大众宣传革命真理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八一”南昌起义,号召民众“拿起刀枪,推翻了国民党的腐朽统治,建立没有剥削、没有压迫的民主国家”。不久,因叛徒出卖被捕。人狱后,遭到丰县国民党当局的软硬兼施,威逼利透,他始终不屑一顾,愤怒痛斥国民党的残酷暴行。严守了党的秘密,没有暴露自己的身份。被丰县国民党当局以“危害民国”罪名判处了五年徒刑。1934年出狱,以更高的政治热情又投入了革命活动。
    l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后,赵万庆坚决拥护党中央“发动群众,一致抗日”的正确方针,积极宣传党的抗日救国主张,揭露日本侵略者的滔天罪行和国民党反动派的投降政策。赢得了丰县各界人民的支持和爱戴,为丰县的抗日工作作出了贡献。1937年底,他担任了中共丰县县委组织部长。
    1938年3、4月司,赵万庆调任中共徐(州)西北区委秘书长。同年8月,徐西北区委与鲁西南工委合并为苏鲁豫特委任社会部长。次年6月中共苏鲁豫区党委成立,任区党委社会部长,忠诚地贯彻锄奸保卫机关应绝对立于党委领导之下,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捍卫党、保卫人民利益的根本宗旨,不畏艰险,辛勤工作,为创设湖西地区的锄奸保卫机构和锄奸保卫工作,作出了贡献。
    1939年苏鲁豫区发生了震惊全党的“湖西肃托”事件。在这一事件中,赵万庆无端遭到杀害。同年l2月,中共山东分局为其平反,恢复了名誉,定为革命烈士。(丰县公安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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