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年秋,在高密南部边沿和胶县西南部的若干村庄中,发生了以“大刀会”为名义的规模较大的农民暴动。当时在高密巡视工作的傅书堂(10月10日被选为省委常委)闻讯,与尚鲁民商妥,派县委军事委员宋琦和城市党支部委员管宗学前往组织领导,打算改组这支农民起义队伍,以贫苦会众为骨干建立革命武装。宋琦、管宗学到铺集、尧王山一带,与“大刀会”首领议妥:组织革命委员会,成立土地革命军,规定了旗帜样式,并提出了“不准绑杀贫农及奸***妇女”、“不还高利债务”、“耕田农有”、“杀尽土豪劣绅”、“杀尽贪官污吏”、“反抗苛捐杂税”、“打倒张宗昌”、“打倒日本帝国主义”、“联合一切革命群众”、“拥护工农利益”等12项口号。同时议妥,宋琦回高密调集军事人才进行支援。及至宋琦返回,“大刀会”已经遭到张宗昌反动武装的血腥******而失败。宋琦退回高密后,又和单际祥一起,被县委派往夏庄一带去做争取团伙“土匪”的工作,因这帮“土匪”成份复杂,志趣不一,一时难于转化,不易掌握而告失败。几个月来,高密地执委为组建革命武装费尽心机,却连遭挫折,竟意志不衰,锐气不减,足见其革命精神之坚强。
是年11月中旬,省委一位王姓巡视员到高密巡视工作,改组了县委,宋琦接任县委书记,尚鲁民调任省委交通,并参加省委为委员。尚鲁民临行前,正逢马相阶(原在青岛工作,与傅书堂同时回高密,负责党的交通联络工作)积劳成疾,一病不起,在家休养。尚鲁民偕傅书堂前去探望,嘱其静养生息,并暗视相阶,他俩即将离开高密。谁料此一别竟成永诀,不几日相阶病逝。
尚鲁民在省委当交通,主要负责传递省委文件及宣传品,口头传达省委指示,了解各地党的活动情况。在那个反动势力猖獗的年代,实属不易。特别在此时,原在省委内担任重要职务的王用章、王复元兄弟相继叛变投敌,正率“捕共队”到处疯狂破坏我党组织,大肆抓捕*********员,形势岌岌可危。1929年2月间,尚鲁民奉命到淄川执行任务,在淄川和孟金山、谭克平两位党员不期而遇。按照秘密工作规定,在良莠不辨的特殊时期,他本想甩开孟、谭,尽快买票上车。忽然两个警察上来说:“我们局长请你!”尚鲁民恍然大悟,原来孟、谭已出了问题,看来是走不脱了,只得跟他们去了。到了警察局,警官们硬说尚鲁民是共产党员。尚鲁民则辩称:“我是来找孟传扬,托他介绍职业的。”敌人抓不到证据,就动用非刑对尚鲁民进行拷打,尚鲁民坚决不承认。警方无奈,硬是把他送到法院。法庭上法官问:“你是共产党员吗?”尚鲁民答:“你有什么证据?”法官说:“某某证明你。”尚鲁民说:“他和我有仇。我这么年轻,又是个穷工人,不懂得什么党什么派。我是来找孟传扬给我介绍职业的,他要我写信回家弄钱,我说有钱还用托你给我找职业吗?”法官拿不到真凭实据,没法定案,便把尚鲁民送到淄川公安局押了半年。
半年后,尚鲁民被押送至济南山东高等法院看守所关押。在这里,他遇到一位做特种工作的同志(编者注:此人即省委为除掉大叛徒王复元而专门挑选送往上海党中央特科进行培训后随张英回山东的保卫干部、潍县籍党员王兆恭,8月4日牺牲),因发动狱友暴动(编者注:即7月21日邓恩铭等被捕关押于此的17名党的重要干部的越狱行动)牺牲了。不久,尚鲁民被上了刑具,转到山东第一监狱关押。期间,他参加了一次绝食斗争,最后,以“*********”罪判刑8年,转入“反省院”。党组织曾派人以亲戚的名义看望过他,1934年被保释出狱。
关于尚鲁民此次被捕的问题,1957年8月9日,济南铁路局党委在“审干”中作过结论:“尚鲁民同志1929年任山东省委内部交通去淄川县联系工作时被叛徒孟金山指引逮捕,被捕后经不起考验,丧失了*********员的立场,在敌人刑讯下承认了自己是共产党员和省委委员,并供出了我地下党员李云鸿、田化宽两同志(后李、田亦被捕,他二人的被捕是在尚未供认前敌人已知道他们的身份,于1929年敌人大逮捕时被捕),被判刑8年,先后押于伪山东省第一监狱及反省院,至1934年出反省院时办理了悔过切结、保结、通讯切结等手续。上述错误是一种自首叛变行动,错误是严重的。但自1938年第二次参加革命后,经过较长时期的革命考验与锻炼,表现尚好,为此可免予处分。”(笔者做党史工作20余年,对这个在非常年代所作的结论持不同见解,曾两次去省档案馆想一睹历史真面目,但均遭拒查,馆家理由:这部分档案暂不开放。故在没查到历史档案之前,只能将济南铁路局党委作的这一结论存照)
尚鲁民1934年出狱后,积极寻找党组织,却屡寻不至。但他并未气馁,依然到处打听,从未间断。后从报纸上获悉安徽合肥一带闹风潮,即从家乡赶到安徽,于1938年3月在安徽无为县重新参加了革命工作,1941年3月重新入党。他重新参加革命工作后,历任无为县斗沟坝农民协会宣传干事、******干事、无为县三官殿区乡长,无为县斗沟坝区副区长,巢湖支队兵站站长,华中局第二联络部红石崖办事处主任;全国解放后历任青岛铁路军事管制委员会接收组长,青岛、徐州铁路机务段协理员、代理段长,九龙岗铁路机务段段长,蚌埠铁路分局安全监察室主任、助理分局长,蚌埠铁路分局安全监察室副主任等职。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他一向积极工作,不怕困难,努力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在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中,他努力学习马列主义和毛泽东思想,不断加强自己世界观的改造,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刻苦学习并掌握铁路运输的科学知识,对工作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埋头苦干。在生活上始终保持艰苦朴素的作风,从不搞特殊化。他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待人热情诚恳,赢得了工人们的拥戴。
文化大革命期间,尚鲁民深受林彪、“四人帮”极左路线的诬陷和迫害,身心受到极大摧残。1969年8月21日,安徽省革命委会批准“将尚鲁民定为叛徒,按人民内部矛盾处理,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永远清除出党,暂给相当于行政19级生活待遇”。粉碎“四人帮”以后,蚌埠铁路分局党委对尚鲁民的问题重新进行复查,1978年12月15日,经安徽省委批复同意:对尚鲁民同志被捕问题仍维持济南铁路局党委1957年8月9日所作的结论,撤销原省革委会1969年8月21日的错误决定,恢复尚鲁民同志1941年重新入党以来的党籍,恢复原级别,并补发过去被扣的工资。蚌埠铁路分局于1979年2月22日召开全分局职工落实政策电话广播大会,会上为尚鲁民同志予以平反,恢复名誉,推倒了强加在尚鲁民同志身上的诬蔑不实之词。并向其养子(尚鲁民未生育过)尚海滨所在的蚌埠铁路分局第一工程段、养女尚海霞所在的蚌埠市寄卖店发函消除了影响。尚鲁民的妻子张佩成(*********员,蚌埠机务段记工员,1979年已退休)及子女对党组织为尚鲁民实事求是地作出正确结论,对其功过是非作出恰当评价和开大会宣布为其平反,都感到满意,一致表示感谢党组织的关怀。
尚鲁民因患心脏病,长期住院,终因医治无效,不幸于1979年2月20日零点35分在蚌埠铁路医院逝世,终年76岁。蚌埠铁路分局于2月23日为其召开了追悼大会,其遗体火化后骨灰安放在蚌埠殡仪馆。(鞠维积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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