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学俭回忆录:二十一、慢长的上访路(最后一次书面申诉)

wang 发表于2016-06-18 21:55:14
10、最后一次书面申诉
1978年冬季,打倒四人帮后,国家政治形势逐渐好转,尤其是开展讨论真理标准,批判了两个凡是,拨乱反正之后。我的心情十分振奋。我认为可以再申诉了,于是又写了一分申诉书,通过东方红林业局党委转交铁道兵政治部。全文是:
一九七八年十一月八日的申诉书
黑龙江省东方红林业局党委转中国人民解放军铁道兵党委:
我原是铁道兵政治部‘铁道兵’报社的副社长兼总编辑,1957年反右派斗争中划为五类右派分子,来北大荒劳动改造。1959年摘掉右派分子帽子,现在东方红林业局农副科任助理员。
对于划我为右派分子,我一直是想不通的。曾于1962年以来多次口头、书面申诉,均未得到合理解决。我的申诉情况和过程如下:
我于1962年经牡丹江农恳局党委转铁道兵党委一份申诉书。后答复:原定案正确,处理恰当。
我于1968年曾向原完达山林管局工人宣传队提出申诉,请他们转铁道兵党委。未有答复。
我于1972年经东方红林业局政治部向铁道兵党委提出申诉,于1975年铁道兵政治部回信东方红政治部:原定案正确,处理恰当。维持原来的处理和结论。
对于铁道兵政治部这次的复查和答复,我又于1975年提出两次书面申诉,至今未得到答覆。
我于1978年7日又分别向中央统战部、总政治部、铁道兵吕正操政委,提出书面申诉。
现根中央55号文件“关于改正问题”和中共中央1957年划分右派分子的标准。我确认:原铁道兵党委划我为右派分子,是完全错误的。确实是把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搞错了。把属于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当成敌我矛盾来处理。更为严重的是:整理上报我的罪行材料(主要右派言行)一文中所列举的事情很不实事求是。不分时间、地点、断章取义,无限上纲。有的是颠倒是非,有的是无中生有。把我在运动初期,引火烧身中主动检查思想的材料,当成处分的依据。把我对工作中的一些正常的不同意见,对个别领导的正常批评意见,把正常工作中执行上级党委指示所办的事,统统按着既定的大帽子,说我是反党、反领导、反社会主义,以此定为右派分子。对于这些不实事求是的定案,在1975年的复查材料中,是纠正了一些。这,我表感谢。但在这次复查中,很多关键情节,有人证物证的事情,却避而不谈。比如:有关铁道兵报1956年在开展批评报导中出现的问题,关于410期社论问题,本来有陈力同志签字同意才发表,这个签字的原件仍存在报社的档案中,而陈力同志又在口头和书面上都承认他负主要责任。这样重要的情节,在复查中避而不谈,使我很不理解。因此,我再次就“主要右派言行”一文中的几个问题,简要申诉如下,希望铁道兵党委在复查中,检阅我历次呈报的申诉书和附件。其中有:
申诉书(1972年5月21日)
历史背景说明(1974年10月13日)
对几个问题的补充意见(1975年9月24日)
铁道兵党委向中央的检讨报告(申诉书附件一)
关于改进铁道兵报的建议(申诉书附件二)
铁道兵报的简单总结和今后改进意见。(申诉书附件三)
对铁道兵政治工作的几点感觉(申诉书附件四)
关于报社工作情况的发言底稿(申诉书附件五)
情况汇报(申诉书附件六)
410期社论:机关首长请为士兵多着想
对复查情况一文的意见(1975年11月28日)
我的第二次书面申诉(1975年10月)
我的第三次书面申诉(1975年11月23日)
对“复查情况”的意见(1976年)
申诉书(分呈中央统战部,总政治部,吕正操政委。1978年7月)
在划定右派问题上,毛主席指示:“必须确有证据,实事求是,不可过分,过分就是错误。”(见毛选426页)在确定右派分子标准的问题上,毛主席又指示说:“那么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好不好呢?有没有成绩?成绩是主要的,这是错误是主要的?有没有成绩,成绩是主要的,还是错误是主要的?右派是否定人民事业的成绩。这是第一条。第二条,走那一个方向呢?走这边就是社会主义,走那边就是资本主义。右派就是要倒转这个方向,走资本主义道路。第三条,要搞社会主谁人来领导?是无产阶级领导还是产资产阶级领导?是共产党领导,还是那些资产阶级右派来领导?右派说不要共产党领导。”(见毛选五卷443页)
原铁道兵党委划定我为右派分子的结论“主要右派言行”一文所例举的事实和所得出的五条结论,是不符合毛主席上述指示的。现逐条申诉理由如下:
铁道兵政治部整理的我的“主要右派言行”中的第一条罪状是:“攻击党的政治运动”。其中指责我说过“三反过火了”我从没说过这话,不知引自何处。我1952年3月28日写的日记,对三反运动是拥护和肯定的。我的日记写道:“伟大的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运动,已经快要结束了,这一次运动深深教育了我。我们给资产阶级一个反击,从内部外部打击他们向我们的进攻。在这场激烈的阶级斗争中,有人掉队了,这是必然的。不然革命就不能前进。我们的革命不是为了少数人的利益。不能为了照顾那些所谓的老资格而破坏了党的纪律。坚决把脱化分子清出去,纯洁我们的队伍,提高我们的战斗力,向着远大的目标前进”。
材料中又指责我说过“肃反对象不是入法院就是入医院。”我根本没有这样讲过。原话和原意是我复述了王集成副政委的讲话。王副政委在总结肃反运动时说过,肃反运动很紧张,可用两院来形容。他的意思是捉出的反革命分子进法院。有些领导运动的干部也拖累病了要住医院。这是我在领导肃反后期因劳累成病要住医院时,和同志们闲谈时复述这个意思的。这话毫无攻击肃反这动的意思。
材料中又指责我说“肃反运动搞得人人自危。”这是断章取义。我在支委会上讨论整风反右的发言是这样:“…批判这些糊涂认识要以理服人,不要以力服人。不要搞得和肃反那样,连自己都不敢保,闹得人人自危。”我讲这话的场合是在党的支部委员会上,在党的支委会上,我有权提出对工作的意见。我是就工作方式方法提出意见。肃反运动中普遍抄家,不重证据的逼供信,难道不是缺点吗?指出这些以力服人的缺点并不等于攻击和否定肃反。从我的全部发言中抽出一句话,无限上纲,歪曲我的原意,这是不应当的。
材料中指责我“辱骂历次政治这动中的积极分子是积极混子。出风头,赶浪头,比什么都坏。我在政治部支部委员会上就整风反右发言的原话原意是这样:“政治部有些积极分子是赶浪头,出风头。有积极分子,也有积极混子,积极混子比什么都坏。每次运动都有一帮人赶浪头,这是一种投机,是积极混子。当然,有些是真正为党为人民,心地善良,这是真正的积极分子。对于赶浪头的人,要适当批判。”不应当把我的话断章取义、无限上纲,说成是辱骂积极分子。
“主要右派言行”一文定我的第二条罪状是:“诬蔑铁道兵对知识分子有宗派主义。对知识分子的历史不客观,因之,对有政治历史的人处理离队,大为不满。宣扬政治机关的组织和保卫部门是嫡系,宣传文化部门是挨整的对象。对报社人员不是采取批评教育的方法进行思想改造,而是采取拉拢纵容的方法,散布不满情绪,建立私人感情和个人威信。把报社变成以王学俭为首的公开与党和领导对抗的小集团。”对这个问题,分述意见如下:
我对铁道兵知识分子工作发表意见时,首先肯定成绩,然后谈缺点。我说:有很大成绩。主要是留下了大批技术干部,我们这里有大批优秀的技术干部,但对他们政治上的关心不够,只是迁就。对知识分子工作主要是宗派主义情绪,信任不够。过去说人家为人民币服务,…。
我在发言时,由于对原政治部副主任陈力同志,对报社批评指责多有意见,对报社工作不重视有意见,有困难不给解决,把老编辑都调走了,给配些年青的新手,党员又少,编采工作困难大,他不解决,还反过来,责备报社尽是些‘娃娃’办不好报。运动来了,报社又是重点。因此我在发言时,感情偏激,举列不当,说了“好像组织、保卫部是嫡系,宣传文化部是统战部”的错话。这是不利于团结的。但我毕竟指的是局部工作,个别领导,不应按敌我矛盾定罪。
毛主席指出:整风有两个任务,一个任务是反右派,包括反资产阶级思想。一个任务是整改,整改里头也包含两条路线斗争。主观主义,官僚主义,宗派主义,是资产阶级的东西,我们党内存在这三个东西。这个账要挂在资产阶级身上。(见毛选五卷746页)
毛主席指出的这三个东西,在当时铁道兵政治部副主任陈力同志的领导作风上是存在的。我说他对知识分子工作有宗派主义情绪,不是诬蔑。
“对报社人员不是采取批评教育的方法进行思想改造,而是采取拉拢纵容的方法,散布不满情绪,建立私人感情和个人威信,把报社变成以王学俭为首的公开与党和领导对抗的小集团。”
这条罪状,没有扎实的证据,更找不出我这方面的行动。仅是推测,捕风捉影。甚至把正常的同志来往,关心群众生活,也说成是“拉拉扯扯…”这太不实事求是。
定我的第三条罪状是:
“反对党对报社的领导,利用党报向部队放毒。”关于这条,我认为:
关于我反对党对报社的领导问题。这是颠倒了事非,强加于我的罪名。我的一系列发言,没有一句是反对党对报社的领导的。都是要求加强党对报社的领导。不谨要求加强政治领导,还要求加强业务领导。如在整我的罪行材料列举的话有:党委不重视报社,用起来就抓一把。”“要求政治部主任到报社编两期报,体验体验生活。”“认为报社不应当属于政治部领导,要求直属党委领导。”
以上三条,无论从字义上,内容上,只能反映出我的一个思想,就是认为党委对报社关心不够,希望加强领导,解决问题。怎能从这三条中,得出我反对党对报社领导的结论呢?
关于党委应加强对报纸的领导问题,毛主席是历来主张、并多次指示的。就在1957年10月9日,毛主席在“做革命的促进派”一文中还说:“每个省都有报纸,过去是不抓的,都有文艺刊物,文艺团体,过去也是不抓的。”(见毛选五卷4797月)毛主席1957年7月7日又说:“第一书记(其它书记也是一样)要特别注意报纸和刊物,以资比较,才好改进自己的报张和刊物。”(见毛选五卷463页)。毛主席指出的这些情况,是符合铁道兵党委对报纸领导的实际情况的。
我在整风中提出要求兵党委加强对报社的领导,批评政治部主任陈力同志,不重视报社的意见,其目的都是为了要求党委对报纸的领导,搞好党报工作。绝无反对党对报社领导的意思。引用我批评党委主管报纸成员陈力同志不关心报社工作的言论,得出我反对党对报社领导的结论,这在逻辑上是说不通的。
对“利用党报向部队放毒”问题。材料中说:“在王的授意与领导下,从1956年9月以来,铁道兵报上发表了不少毒恶攻击党,攻击领导,反对军队的组织纪律,制度规章的社论、小品文、杂文和漫画。使党报的政治方向一度右转。”这种提法和结论法是违背常识的。好象铁道兵报的宣传方针是我一个副社长个人决定的。这是不符合党报传统的。
实际情况是这样的:铁道兵在抡修鹰厦铁路施工中,部队人员和劳改犯人伤亡大,尤其劳改犯死亡大。中央为此派了检查团来检查,并提出了批评。铁道兵党委为此向中央写了检讨报告。(见附件一)当时的政治部副主任陈力同志指令我在铁道兵报上发表这个检讨报告,并配上社论。(见附件七)我由于缺乏写社论素材,没有及时写出社论和及时发表这个报告。陈力同志就大发脾气。并说:再不发表,报纸就停刊。为此,我带领记者祝遵珩同志,专程到部队搜集材料,将搜集的情况(见附件六)在政治部部务会上向陈力同志和各部处长汇报,然后写成社论,又经陈力同志审阅并亲笔签字发表。(这底稿就存报社档案中)他还指示了这个时期报纸上开展反对官僚主义,反对军阀残余,反对不关心群众生活的报导方针。根据他的指示,我组织报社有关人员,写出这个时期在铁道兵报上开展批评报导的请示报告。(见附件三)经陈力同志审阅签字认为可以。所以报纸上就在这个时期,连续发表了一些批评文章。在这段工作中,是有错误和缺点的。特别是由于我个人政策水平不高,个别事实和情节有出入。有的提法片面。但是,我写的社论和报纸的宣传方针都是经当时的领导陈力同志签字同意的。这有人证物证。而且陈力同志写信承认他负主要责任。这怎么能说是我利用党报向部队放毒呢!况且每期报纸的大样,都先送领导审阅,签字后才印刷。所以把报纸的缺点错误都推到我一个人身上,是不符合党的组织原则的,不公平的。
定我的第四条罪状是:“在解放军报召开的新闻座谈会上和解放军报上,发表攻击言论说:在铁道兵办报难,在报上开展批评更难,批评领导机关和首长更是难上难”。“铁道兵党委和首长对报纸关心不够,用着报纸就我你,用不着就不管不问。比如,铁道兵党委几年来未专门研究过报工作。平时对报纸工作关心不够。该支持的不支持,该解决的问题不能决。到报纸有问题时,批评指责的发言声很激烈。”
这个新闻工作座谈会,是1975年上半年总政宣传部报刊处召开的。不是解放军报社召开的。我在这个会上发言和解放军报上刊登的我的发言摘要,都是事实。我认为,我的提法和意见,都反映了实际情况,毫无攻击和反党的意思。我认为以陈力同志为主管报纸的党委。确是对报纸关心不够,用起来就抓一把,不用时就不管不向。以报社人员编制来说,原来有20人,营以上干部8人,到1957年我在新闻座谈会发言时,只留下我一名领导,和6名小青年。共7人。为此,我口头上,书面上多次向陈力同志和党委请示解决,均未解决。(见附件三)我在总政报刊会上汇报这些情况,反映报纸工作中的问题,这本来是正常的。符合组织原则的。上级机关认为我的意见有理,摘要发表,这是上级的事。我反映的是办报工作中的问题,并无对党的方针政策不满。因此,不应以此来定罪。
定我的第五条罪状是:
“要求扩大编制未批准,即公开对报社人员攻击党的领导说:如果党委不同意我们的方案,我们就去请愿。共产党员如果允许罢工,报社的编制如果解决不了,我们就罢工。还要以辞职来威胁组织。在政治部的鸣放会上,在王的指挥下,报社是有组织,有准备,有计划,有系统地发表了攻击言论。”
我要求合理解决报社人员编制问题。是合情合理向上级提出,陈力同志不解决,我有意见。我在发言时,感情冲动,言辞偏激。比如不当,是不对的。但是我的全部发言,都是为了使领导了解报社的工作困难,并帮助解决。没有一句话,一点意思是反对党对报社的领导的(见附件五)报社其它人员的发言,也是向陈力同志的官僚主义作风提出批评。不应该把正确的批评意见当成反党言论来定罪。事实证明,报社人员不够,反右以后,报社人员还是增加了。我在当时的呜放会上说的很清楚:人民海军报社是44人,战友报社是17人,公安军建设报是18人,唯有铁道兵报社只给8人(实际只有7人)。
陈力同志不解决报社的困难。我打算找崔政委谈谈,虽然‘请愿’一词用得不当,但也不是政治性的错误。况且我也没有‘请愿’,也没有‘罢工’,更没有‘辞职’。我感到办报工作有困难无法解决。确曾要求转业到农垦部工作。领导不同意,我仍然积极工作。这不犯政治错误。
对照55号文件精神和划分右派分子标准,把以上事实的本来面目恢复过来,再从我的全部历史、全部工作来衡量,我根本不是右派分子。由于我向陈力同志提出很多批评意见,他在处理我时是有个人成见的。
我参加革命以来,经过党的长期培养教育,在战争年代与和平时期,都能积极工作,多次受到上级表扬。1952年被选为代表出席铁道兵首届英模大会。但是,由于自己学习马列主义和毛主席著作不够,世界观改造不澈底,逐渐滋长了骄傲自满情绪,说话随便,确有一些错误。但是我的错误,绝构不成反党反社会主义的右派分子。因此,请求党组织重新审处。
     王学俭1978年11月8日
浏览:1078次

评论回复
最新来访
同乡纪念文章
同城纪念文章
人物名单
首页
检索
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