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道兵党委提出的“安全生产,保证质量,在安全生产,保证质量的基础上求多求快”的施工方针,和改善部队的物质文化生活的措施,是十分必要和正确的,它己经得到了全军同志的热烈拥护。贯澈执行这一方针和各项措施要进行思想教育,提高觉悟,统一认识,改进作风,修订制度,解决实际问题等等。但是,如果领导干部缺乏民主作风,不愿倾听群众的呼声,如果士兵不懂民主权利,不能有效地给领导干部以监督,那么我们各项工作的错误和缺点是不能有效地克服。官僚主义受不到打击,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就要被压制。这里,我们从几个具体问题上加以分晰和说明。
有一位一九四八年入伍的上等兵说:“老兵有问题一不向军官讲,怕受批评,怕戴大帽子;二不向新兵讲,怕影响不好,只好找知巳的老兵一起谈。”当然,这位同志的反映不能说明老兵的全部情况,但也不能说这’代表了他一个人的意见。如有些同志因好提意见,而被扣上一顶“老油条”“挑皮鬼”的大帽子。有些同志因好说敢为而受到讽刺打击,甚至在级别待迂和政治待迂上受到岐视。我们常常听到这样一种议论,某人干起工作来不讲价钱,就是好说怪话,因而给领导上的印象不好。如果分晰一下,所谓怪话,就是流露出对领导上的不满的意见,如果他碰上一位没有自我批评精神的上级,自然因“怪话”而要穿“小鞋”了。如有人问一位一九五四年入伍的义务兵:“你敢向报纸写稿批评你们连队干部的缺点吗?”这位同志哭笑了一下说:“就是在我们连队的墙报上批评一下领导干部的缺点,也要三天不得安宁,如果你有胆量写出去,一,你要考虑事后怎么办?二,你要考虑前途如何?”原来他这种论点是从切身体验中得出来的。他是一个初中学生,入伍不几天,以他青年学生那股热情和天真的劲头,给连队墙报写了—篇批评本排长不关心病号的稿子。结果是,排长眼一瞪说:你参军不到三天的新兵有什么了不起!
某些干部有这么一套理论:抡修就是作战,现场就是战场,就要冒险和蛮干,怕伤亡就是怕死鬼,就应受纪律处置。因而要战士们抡烟进洞,冒着塌方的危险施工。否则就以“怕死鬼”的罪名论处。所以他部下的人说:宁当“屈死鬼”,不当“怕死鬼”了。有的战士说:“反正上级叫干什么就得干什么,叫怎么干就得怎么干。给什么用什么,给什么吃什么。”这单从组织纪律观念来说,是有一面道理的。但这话之中也反映出了士兵的不满情绪。因为他们不知道自己有什么民主权利,不知道自己应享受些什么福利。如果他们从工作生话中提出应解决的实际问题,也很容易被几个大道理压下去。
从这些小事中,可以看出我们有些部队民主发扬得很不够,领导者的民主作凤很缺乏。下级,特别是士兵,职工不能“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的发表意见。领导者不能“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对待批评。因此,专门提一下发扬民主的问题十分必要。发扬民主,不仅要求领导者有民主作风,有自我批评的精神,叫士兵、职工敢说话,敢批评。也还要叫士兵、职工知道他们有那些民主权利,怎样使用民主权利,使他们知道自巳工作、学习、生活有关的各种规定,使他们能对这些规定的贯澈执行进行监督,并根椐他们的实际需要加认改进,使之不断完善。
为了克服官僚主义,纠正错误缺点、动员全体同志的积极性,很好的完成我们的各项任务,必须有组织,有领导的扩大民主生活,叫群众对领导工作进行监督,叫土兵们敢说话。
我对发表以上几篇批评文章的评述:
在报纸上展开批评与自我批评,中共中央有决定,铁道兵团党委有指示,中共中央于1950年4月15日发表了“关于在报纸刊物上展开批评与自我批评的的决定”,兵团党委关于“在人民铁军报上展开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指示,”与中共中央的决定同时登在“人民铁军”报1951年2月17日第116期。
中共中央在决定中指出:在一切公开的埸合,在人民群众中,特别是在报纸刊物上展开对于我们工作中一切错误和缺点的批评与自我批评,是为了巩固党和人民群众的联系,保障党和国家的民主化,加速社会进步的重要方法。使得人民群众能够自由地在报纸刊物上发表他们对于党和人民政府的批评和建议。纵然这些批评和建议并非完全成熟与完全正确,而他们也不会因此受到打击与嘲笑。乃是提高人民群众的觉悟和积极性,吸引人民群众积极参加国家建设事业的严重步骤。
兵团党委在指示中说:在中共中央“关于在报纸刊物上展开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决定”发布后,兵团党委没有把这一决定精神深入地传达到全党全军中,也没有做出执行这一决定的具体办法。因此,迄今“人民铁军”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仍然作得很差。这也是“人民铁军”战斗性不强的重要原因之一。为此,有领导,有秩序地吸引全体指战员在“人民铁军”上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是推动我们不断前进的重要方法。也是加强“人民铁军”战斗牲的重要一环。兵团党委还做了一些具体规定。
1955或1956年,中共中央批转人民日报编委会向中央的报告。在这个报告中对如何在报纸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问题,提出了一些过去没有的新的观点和作法。铁道兵报也根据这个精神规定了如下的做法:1,在读者来信中,对某些领导机关的个别工作措施有意见的,这种意见不一定完全正确,但有值得注意的和可以讨论的地方,就可以选择发表。对某些干部个人的工作、思想、生活方面有意见,只要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就可以选择带有典型性的发表……。发表的意见并不表示编辑部完全同意他们的意见。所以—般不征得被批评者的同意。2,报纸上的文字,除兵党委的决议,兵党委重要负责人的文章、报告、少数社论以外,也可以不代表兵党委的意见。也可以不代表编辑部的意见。
铁道兵报1956年下半年在报上展开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报导,既是根椐中共中央上述指示精神,又是根据兵党委的具体要求,是有根有据,有批示,有审查的。怎么能在1957年的反右中,按着反右的观点批判成:王学俭篡改党的办报方向,向部队放毒呢?如果说,在开展这项工作中,在一些具体问题上,有差错,也是在所难免。但绝不应“断章取句,篡改愿意,凭主观推断”来下结论和定罪的。上面发表的17篇文章,都是为了执行在报纸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报导,而发表的。是正常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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