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正式处分下来后的二十三年中,我前后调动了大大小小十几个工作岗位。无论是当办事员还是当科长,无论是下乡搞“四清”还是“文革”中下放劳动,我都拼命地干工作,从未因背上沉重的政治包袱而在工作上消沉。我在广东曲江县任民政局副局长时抓的乌石公社敬老院,还成了省里的先进典型,省民政厅在那里开了现场会。我一直认为,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我何志范,只要我还活着,就要为党工作。同时我也一直坚持认为,我受到的冤屈,不是共产党造成的,而是我们党内个别不良分子的所作所为。
从那时起,我就过起了“白天干工作,晚上写申诉”的难熬日子,我写的申诉,文字数可以千万字计,用箩筐来装可能有一大筐,因此还导致长期失眠,烟也越抽越凶。我给当时的中监委和董必武、钱瑛、帅孟奇等领导同志都写过申述书,甚至还给毛泽东、刘少奇、邓小平等领导写过申诉。然而,都如石沉大海,全无音讯。
1964年,我在广东韶关地区参加“四清”工作组时,在一次政审会议上,我又提出了要求解决自己的问题。在场的一位化名“张政”的中监委干部(当时中央来的一些有身份的干部都用化名,我至今不知这位“张政”同志为何人),悄悄地碰了我一下说:“老何,你出来一下,我有话说。”出到门外一个僻静处,他诚恳地对我说:“你的材料,其实我们早就看过了。唉,现在的问题比较复杂,不过老何啊,‘反右’斗争是毛主席亲自领导的,决不能否定。我们也就不好说多什么了,你以后也就不要再提此事了。你的工作我们了解,是不错的。所以,我劝你还是争取重新入党吧。”
当时我的心情真是一言难尽,八、九年的等待,组织上总算是有个回话了,但竟然是这样的回话!当时共产党员都要讲“修养”,而且,修养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要能经受得起委屈,无论怎么冤屈都要绝对服从组织。所以,虽然当时我极其痛苦,但是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最后想:“唉,这么多年的申诉的问题都解决不了,上级部门来的同志又这样劝我,就死了心算了吧。否则,老党员丢了,新党员也‘捞’不上,不就更惨了吗?”
就这样,我重新写了入党申请书,结果,很快“四清”工作队通过了我的预备党员资格。当时我的心情,与其说是喜悦,不如说更多的是悲哀。——这是一九六五年春的事。
再往后,就是“史无前例”。以我这样一种政治身份,再加上是“走资派姚天成的臭老婆”(当时老姚已转业到地方,文革中当然难免“走资派”身份)这样一条,所受到的折磨和屈辱,是不难想见的。什么“关牛棚”、“喷气式”、“挂钢板”、“戴高帽”,总之是该受的罪都一无幸免。
不过,当造反派再次翻出我的“老帐”时,反倒更强烈地刺激起了我申诉的要求。当时,我在成都无缝钢管厂工作,厂里的派性十分严重,个别负责干部工作的人,不知为什么,总喜欢在我的“问题”(当然也包括其他一些与我类似的同志的“问题”)上,找到他们能“忙乎”的事,甚至不明情况就胡说一气,令人感到憎恶。有一次我病了,厂政治部主任王瑞英本来是来看望我的,她却突然冲着我严肃地发问:“老何,你究竟是不是右派?”我气得发抖,心想你这个长期管干部人事工作的人,连基本常识都不懂,怎么会对干部的政治生命负责?于是我也冲着她大发雷霆:“我是不是右派,难道由我在这里说了算吗?!你一个管干部的,就不会看档案?”我越说越气,就着“文革”时期那种可以对当权派“撒”的“恶劲”,干脆就骂了起来:“钢管厂四千人,要有两千人被你打成反革命,你王瑞英就好过了,是不是?!”说着说着,我就口吐白沫,不省人事了。从此,在我百病交集的身体上,又增加了一种病——癔病。
一直到1980年,中央平反冤假错案,我的问题才得到解决。然而,这时候我已年过退休之龄,满身是病,无力再为党工作了。
浏览:1173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