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志范自传:十、“平乐问题”

yqy0702 发表于2016-06-25 23:33:34
进入和平时期候机,我们革命队伍中确实出现了不少新的问题。首先,比较明显的是生活待遇方面。这一点,我从解放初期就有感觉。到了50年代初期,我也算是个不大不小的“领导干部家属”了,感觉就更深了。一些当“夫人”的,平时很少见她做什么工作,把精力基本上都放到了家庭和子女身上,但一到了提拔升级,却都希望组织上能“照顾”。当时地委书记的爱人,一年生两个孩子,年头生一个,年尾又生一个,根本无法工作。但1956年提级时居然一下子就提了两级。专署办公室主任的爱人就在我处里工作,她有文化,写个大一点的东西,我还指望着她,但她因为孩子太多,始终不能下乡,所以写出的东西空空如也,根本不能用。我一急,就对她说:“你干脆退职回家当家属算了!”对于诸如此类的问题,我是很放了些“炮”的。当时我觉得,自己每天都辛辛苦苦在下面跑,没有靠丈夫升官提拔,所以有资格说这个话。在平乐那几年,可以说是自己个人英雄主义发展最严重的几年。
不过,当时最严重的问题,还是一些同志害死人的官僚主义,它给党和人民带来了极其严重的损失。而我因为对之不满,而蒙受了二十三年的不白之冤。
1955年,广西遭遇了严重自然灾害,许多地方几乎是颗粒无收。但当时的省委书记陈漫远同志,却不顾这一严重现实,仍好大喜功,坚持要农民如数缴纳公粮,造成一些地方强迫农民缴粮的恶性事件。平乐地委书记杨林同志也表现得相当“激进”,逼缴问题十分突出。我在一四五师政治部时的一个警卫班长包德君,当时在平乐贺县当县长,为了完成缴粮任务,竟然在一个晚上吊打捆绑七百二十个农民。这种做法所造成的严重后果,是不难想象的:广西当时饿死的人达XX万,一个一百六十多万的平乐地区,竟然就饿死了X万多人。这就是后来许多人都知道的“平乐问题”。
紧接而来的,便是大批农民逃荒要饭,平乐接近湖南,灾荒使这个地区两万多农民涌入湖南,引起了有关方面的强烈反应。不得已之下,当年6月,地委建立了一个由农业、监察、民政等几个部门组成的五人工作小组,由农村部长晨光同志带队,骑上自行车,昼夜兼程,从湘桂边界进入湖南。我们一路走一路做说服动员工作,向逃荒的灾民解释政策。经过耐心工作,大约有一万多灾民返回了平乐。回来后又急着要汇报,也是紧赶急赶,所以一路上大家都是又累又困又饿。有一天晚上,我竟然不知不觉地在自行车上睡着了,当时正好经过一个石桥,我还在迷迷糊糊之中,于是一下子就从七八米高处掉下了去,摔断了腰骨,至今遇到阴雨天还会隐隐作疼。
面对这一严重事件,我身为地区监察处长,认为自己有责任向上级反映情况,就以个人名义个省民政厅写了一封信(为此,杨林同志还在地区三级干部会上批评过我)。虽然后来中央严肃处理了广西的问题,对陈漫远、杨林等同志进行了严厉处分,降职使用,但我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在这样一个问题上,我却吃了比他们还要大的苦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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