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6月中旬,明溪县财粮科长李建华来永安专署领服装,由县大队一个排护送返明溪。这时团省委派来我地区去明溪县任职的团县工委组织部长(原张鼎丞的警卫排长)一起同行,赴明溪途中,遭匪特袭击,该同志不幸牺牲,李科长跑回永安汇报,干群悲愤不已。团地工委干部争着前往将尸体运回。后由邓家焕和于渭章二人获准会同军分区一个排前往高增村处理,行军至大湖,区公所区长说:近日匪徒猖狂,连夜在大湖四周打暗枪,应查明情况再前进,我们只好暂住区公所。等了两天,仍无确切消息,决定带部队直插高增。翌日午抵高增村,由当地保长代购棺木,花尽力气找抬棺农民,在拉里桥(土语音同,记不清具体桥名)找到尸体时已腐烂。就由邓家焕抱头,于渭章抬脚入棺,腐水直淌,两人手和身都沾上 ,又叫保长找来石灰撒上,才抬走。一路上棺木渗出腐水令人难闻,两人三天饮食未进,香烟抽个 不停,但毫无畏惧和不快,后抬至大湖后山入葬。
另一件事:一个明媚的春日,星期天上午,王政委(当时 习惯称书记为政委)招邓家焕带他去城郊一带走走。他说来永安一个多月,城内郊区街道还没走过。两人边走边谈,邓给他介绍各街道情况,时近午刻,他要邓去买小贩摊上点心 吃。这时,宣传部孙科长气冲冲而来,严责邓将政委带着外 出,警卫员也不带,弄得地委60余人出动各处寻找,政委出了事如何负责。这虽是一件不大的事,但体现了同志之间互相关怀和对保卫工作的重视。
1950年10月初某夜,永安专署专员林志群,在永安地委参加会议后返专署宿舍途中,在今日市印刷厂公路边(当时为一片荒草地)遇藏伏土匪开枪袭击。子弹穿过棉大衣肩边,但未负伤。专员警卫员即开枪反击,匪徒遁逃。
1950年10月底永安地委召开哀悼任弼时逝世大会,地委书记王敬群同志作了报告。参加的干部个个臂挂黑纱致哀,表示要继承任弼时同志革命精神,奋斗到底。
1950年10月永安地委召开干部大会公开党员名单和组织,党员不再保密。
解放初永安地委同志全都是供给制的。1952年后改为小包干制,1952年改为大包干,改后将伙食及零星物品等折款发给。1950初供给制,吃、穿、鞋、袜均由公家供应。每月一般干部吃大灶(伙食标准六、七元),发洗理费、香烟费等二万元(折今币二元),县级干部加香烟费一条,地委级加香烟两条。1951年一般干部小包干领10.8元(折今币)。1952年底大包干后一般干部发20余元(按级别稍有差别)。县级干部吃中灶(月伙食费约八、九元),地委级吃小灶(约12元标准)。当时大家都穿着土布灰制服,头戴“八一”帽,金光闪闪,得到人民的爱戴。大家在为人民服务的奉献精神鼓舞下,倍感光荣。艰苦的生活,更激发同志们的干劲,而且以此为荣。首长吃小灶,经常凑过来和大家分着吃,不分你我。同志们有困难,互相帮助,例如邓家焕无蚊帐,胡为 新部长将自己蚊帐拿给他用,还送联共(布)党史等书。空暇时胡还到大家住处相聚漫谈,寓教育于闲谈中,使同志们感到生活乐融融 ,形成一个坚强而有凝聚力的集体。
如烟的往事,一缕缕缭绕于心头。五十年过去了,永安解放初期的工作和生活虽然十分艰苦,但又是我们一生中最幸福愉快而值得留恋的日子。(作者:王荣亭 邓家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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