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0年1月,林月琴同志参加中国工农红军,任红四方面军政治部宣传队宣传员,她和队员一起贴标语、作宣传,使劳苦大众了解了红军,看到了革命的希望。1931年12月任红四方面军后勤供给部妇女工厂厂长,后改任妇女工兵营营长,她带领大家想方设法,克服困难,赶制衣帽、鞋袜、被装,解决了数万指战员的穿衣问题,受到了前方将士发自肺腑的称赞。在工作的同时,与时任后勤供给部总经理部军需处处长,总兵站部部长的吴先恩相识并恋爱结婚。1935年1月,随红四方面军主力参加举世闻名的二万五千里长征,率领妇女工兵营担负筹备粮草,运送弹药等繁重、艰苦的人力运输保障任务。红一、四方面军会师后,曾担任过粮食局妇女运输连连长,后调中央卫生所护理班任班长。在长征中两爬雪山、三过草地,历尽艰辛,经受了千难万险的严峻考验。红二、四方面军会师后,随红军总部到达陕北。1936年10月经何长工同志介绍,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同年12月,调中共中央妇女部工作。1937年1月入中共中央党校学习。
1937年年5月,在西路军覆灭,谣传吴先恩已经战死的情况下,林月琴与时任军委后方政治部主任的罗荣桓相识并结婚,不料吴先恩只是被国民党抓进了监牢,严刑拷打而坚贞不屈,后被中共营救回延安。林月琴闻讯几乎惊呆了,由于这个事件牵扯到两个方面军的恩怨,罗荣桓的朋友毛泽东亲自出面调解才让没闹出事来。后转入抗日军政大学学习。在校期间,系统学习了马列主义基础知识和党的历史,提高了思想理论水平和文化水平。
1938年5月,林月琴同志任八路军驻西安办事处机要处秘书、党支部书记,工作认真,严谨细致,有条不紊,及时准确地承办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同年8月,任中共晋西南区委党员训练班班主任,为组织培训了不少优秀骨干。1939年3月任八路军第一一五师司令部直属队分总支书记。1941年4月至1942年底,任八路军第一一五师政治部组织部干部科干事、副科长,分管师直属队的干部工作。她处事公道,忠实执行党的干部路线和政策。作风深入,联系群众,与人为善,及时为干部排忧解难,被大家视为大姐,当成知音。为建立和完善干部选拔、培养、考核、使用、保健、抚恤制度,倾注了大量的心血。1943年1月任山东军区司令部机要科政治协理员,她卓有成效的工作,使机要科成为一个团结、高效的战斗集体,保证了罗荣桓同志与上下之间和友邻部队之间的电报畅通无阻、安全保密。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她还担负了护理身患重病的罗荣桓同志的工作,配合医护人员精心安排罗荣桓同志的饮食起居,给予最周到的护理和精神上的慰藉,以保证他能担负起繁重的领导工作。
1947年5月,组织上拟安排林月琴同志任东北野战军政治部组织部副部长。罗荣桓同志知道后,考虑到前线干部的子女无学可上、无人照顾,为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要林月琴同志去办一所子弟学校,更好地培养革命后代,她愉快地接受了这项任务。同年7月,林月琴同志创办东北野战军干部子弟学校并任校长。办学初期,生活艰苦,条件简陋,她怀着对党的教育事业的满腔热情,亲自筹集教具营具,精心选调教员和医护人员,带领全体教职员工竭尽全力,不断改善教学和生活条件,把一个母亲全部的爱倾注在几百个孩子的身上,孩子们都亲切地称她“林妈妈”。她的出色工作,得到了时任中央妇委书记兼东北局妇委书记蔡畅同志的赞扬。
1951年初,林月琴同志提议,经中央军委批准,创建了北京十一小学,任校长。她提出要创建一流的学校,培养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继承和发扬人民解放军的光荣传统,把十一小学办成革命事业接班人的园地。她关心同志,疼爱学生,任劳任怨,为学校全面建设呕心沥血,勤奋工作,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塑造了一个令人敬佩的模范校长形象。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十一学校已成为北京市一所闻名遐迩的重点学校,为国家和军队培养了大批优秀人才。
1955年林月琴被授予大校军衔[2] ,并获得二级八一勋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二级解放勋章.
1961年2月,林月琴同志任总政治部主任办公室副主任兼罗荣桓同志办公室主任。在照料罗荣桓同志生活的同时,为他承办文电,协助处理日常工作,她始终把自己作为一名普通工作人员,重要问题及时请示报告,并按规定程序办理。她还是罗荣桓同志联系群众、团结干部不可缺少的助手,对向罗荣桓同志请示工作和上门来访的客人,无论是高级干部,还是普通群众,都能热情接待,并协助罗荣桓同志解决了客人提出的问题
“文化大革命”中,林月琴同志对林彪反党集团进行了坚决的抵制和斗争,受到林彪、叶群的打击迫害。1966年12月,叶群将林月琴同志打成“寡妇集团”的头子,并唆使一些人开会批斗,随后软禁在西山,家里受到非法搜查,子女亲属也受到株连。1969年10月,林彪背着毛主席以紧急战备的名义,将林月琴同志遣送到广东省从化县。面对逆境,林月琴同志非常坚强,从未动摇对党和共产主义的信念。
1978年5月,林月琴同志任总政治部干部部顾问,认真履行职责,为冤假错案的受害者反映情况,转递信件,许多历史遗留的老大难问题,都在她的奔走呼吁下得以解决。她十分关注军队干部制度改革,关注干部队伍建设,积极提出了一些有益的意见和建议。
林月琴同志是第三、第四届全国人大代表,当选为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第七届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第五届全国政协委员,第二、第四届全国妇联执行委员,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理事。她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奖励基金会、中国儿童和少年基金会的工作,筹集资金,捐款捐物,为我国的教育事业和社会公益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
林月琴同志1955年9月被授予二级八一勋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二级解放勋章。1988年7月被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二级红星功勋荣誉章。
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总政治部干部部原顾问(按原副兵团职待遇),红军长征女干部,罗荣桓元帅的夫人林月琴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于2003年11月22日6时33分在北京逝世,享年90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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