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新同志保留的1948年临时党员证

东纵传人 发表于2016-07-17 20:5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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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在解放战争时期保存下来一份临时党员证,已有48年多的时间,是华东野战军政治部印制的,在淮海战役开战前夕,战斗动员时,于 1948年1月2日,由团政治处发给每个党员本人。当时我是两广纵队第一团第一营营长,教导员是曹洪,我们两人带领全营指战员,坚决执行团部命令,自始至终参加淮海战役(1948年11月至1949年1月10日),教导员曹洪在坚守卢村寨激烈战斗中负伤,没有下火线,继续带领全营战斗到底。
    临时党员证具有其历史意义,印有战时党员守则12条和使用规定。当时对党员教育和战斗鼓动作用很大。
    12条守则是:
1.  进攻在前,退却在后;
2.   重伤不哭,轻伤不下火线;
3.   鼓动战斗勇气,提高胜利信心;
4.   英勇顽强,为人民立功;
5.   服从命令,完成战斗任务;
6.   帮助指战员,掌握部队;
7.   帮助新战士的战斗动作;
8.   提高警惕,制裁投敌分子;
9.   加强爱民观念,遵守群众纪律;
10.不发洋财,严守战场纪律;
11.优待俘虏,不搜俘虏腰包;
12.胜利不骄傲,失利不灰心;
 注:
   我一营在淮海战役中,英勇壮烈牺牲的同志共78人,其中有:机炮连连长霍桐、三连副连长李兆霖,排以下76人。
   另负伤的同志共167人,其中有营教导员曹洪、一连长赖小武、指导员有李柏、黎洪、古兴。
   但敌人的伤亡比我们更大,在战场的田野中、山头上、圩镇、村庄等地,到处都可以见到敌人的尸体。(张新同志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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