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肖芳同志简介:

男,汉族,1930年7月出生,山东冠县人,1941年2月参加革命工作,1978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新疆石河子市第二毛纺织厂管理员。 主要业绩:1947年10月在山东临清电话训练班学习:1953年 在北京陆军医院良乡分院学习:1954年在河北崇礼县干部速成中学学习一年。在1941年2月份参加游击队:1943年在山东省冠县独立营当通讯员;1944年在山东省莘县政府任警卫员;1946年在冀南军区独立团任通讯班班长:1947年6月份在山东冠县公安局任警卫员,10月份在临清电话训练班学习:1948年至1950年在第二野战军十六军四十八师任排长、参谋;1951年4月至1954年10月在北京陆军医院良乡分院当警卫员、保管员;1954年11月转业。至今他非常清楚地记得,在给他颁发的转业证书上总结出的一句经典,那就是一“英勇奋斗十四年”:1954年11月至1958年3月在河北省崇礼县供销社计划科任科员:1958年3月因战争年代,身体积劳成疾,终于支撑不住了,退职还乡,后来,乡政府让他当事务长;1959年4月至1977年10月在新疆石河子市化工厂任工段长15年、保管员、供销会计:1977年10月至1990年9月在原新疆石河子市第二毛纺织厂当事务长、管理员;1990年9月至2007年7月(至今)离休后,在开发区离退休老年办任党支部委员7年,任党支部书记10年。历年来,数次被评为“先进生产者”、“五好工人”、“五好职工”、“先进工作者”,曾连续5年被评为“优秀党员”光荣称号。1946年至1949年,在第二野战军十六军四十八师任排长、参谋期间,率部队发动群众,创立抗日武装,采用“猫耳洞”、“麻雀战”等战术开展游击战争。先后参加了华北、鲁西等数次著名战役、战斗,曾立过几次战功,在极其艰难困苦的条件下,率领部队出色地完成了党交给的任务,为取得抗日战争的胜利做出了一些平凡的工作。1942年冬天,他和二 楞子两人去送信,被日本鬼子追杀,鬼子开枪打伤了他的左手食指,鲜血直流,但为了完成领导交给的艰巨任务,他忍受着十指连心的疼痛,咬紧牙关,克服困难,终于顺利地完成了任务,这时,他因手指失血过多,又耽误了最佳的治疗时间,一度出现了昏迷,经治疗,他的左手食指已残废了,他也无怨无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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