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汉族,1927年4月出生,山东邹平县人。1941年7月参加革命工作,1943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青岛市电子仪表局正局级顾问。 主要业绩:1933年在长山县大马峪村读私塾,读书八年后,1941年参军。1941年7月任山东 渤海区南邹长县公安局工作,历任通讯员、文书、预审股副股长、公安武警中队指导员、长山县武工队指导员、齐东县公安局审讯股长、清河地区公安处审讯科长、地委直属机关新民主主义青年团书记。1950年后历任渤海区德州地区公安处办公室主任、临邑县公安局长、县委常委、山东省公安厅办公室研究员等职,1956年调青岛市工作,历任市公安局办公室主任,青岛市委政策研究室主任,青岛市卫生党委副书记,青岛市电子仪表工业局副局长、党委成员、正局级顾问,1990年离休。该同志在南邹长县参加过无数次的反扫荡和战役战斗,曾受到军分区通令嘉奖一次。马兴山建国后,为了保卫国家安全和人民幸福,为了祖国的强盛和繁荣,仍然一如既往地奉献出了自己的光和热。该同志爱憎分明,廉洁奉公,为人正直,处事公道,在被党培养、提拔担任了一定职务的领导干部后,更是以身作则,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一身正气,两袖清风,保持和发扬了党的优良传统,始终忠于马克斯主义、毛泽东思想,善于领会党的各项指示精神,毫不动摇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时刻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站在改革开放的前沿,为发展电子工业作出了贡献,离休后仍保持着党的光荣传统,多次受到上级的表扬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