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之光同志简介:

王之光高级经济师。男,汉 族.1928年5月出生,山东利津县 人,1945年4月参加革命工作, 1948年12月加人中国共产党,曾 任山东省供销社基层工作处副处 长。 主要业绩:1936年至1941年 在本村读私塾,念过《三字经》、《百家姓》、《论语》。 1942年至1944年在滨县北镇鸿文学校高小毕业。 参加革命初期,在利(津)滨(县)工商局,后在惠(民) 阳(信)滨(县)工商支局,做税收工作。1946年下半 年在渤海区工商局秘书科任文印员。1950年在省专 卖事业公司秘书科、计划科任文书、统计。1953年任 商业厅计划处科员。1975年任省供销社基层工作处 科员、科长、副处长。建国以后,直到离休,长期在II,j 东省商业厅、省供销社从事商品流通体制的调查研 究工作,并参与组织实施。按照国合城乡分工和商 品分工相结合的原则,供销社的工作重点是农村。 四十多年来,本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适应 经济形势发展的需要,遵循党在各个不同历史时期 的方针、政策,围绕企业经济和社会两个效益,具体 参与研讨企业机构和零售网点的设置与调整。对批 发企业,首先是顺应商品自然流转规律的要求,按经 济区域设置机构。再是,在组织商品流通过程中,依 据经济核算的要求,减少经营环节,走最短的路程, 用最少的时间,花最少的费用,使商品从产地直供到 销地。对零售网点的设置,一切为了方便群众,把社 会效益放在首位。网点都设在集镇、交通要道和较 大村庄,群众买卖东西比较方便。进入六十年代,为 了弥补供销社的网点不足,又随着整个经济形势的 发展,在全省10万个自然村中绝大多数的村逐步的 建立了“农村代购代销店”,即:由供销社提供资金、 供应商品、支付报酬、村集体出入、出房屋设施、搞联 营店。群众购买日常生活必需的油、盐、酱、醋等,可 以不出村,更方便了。1974年在胶南县召开了全省 代购代销员代表大会,并制定了“山东省农村代购代 销店暂行管理办法”,财务部门为了配合这一工作的 开展也制定了“农村代购代销店财务会计工作试行 规定”。1978年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在四川省绵竹县 召开的农村代购代销店工作会议上,山东在会上介 绍了“加强领导,办好农村代购代销店”的经验。在 这段历史时期中,他在其中做了应该做的工作,为不 断改善经营管理,疏通商品流通渠道,对活跃市场、 沟通城乡物资交流、方便群众购销,为发展农村商品 生产从事系列化服务等方面,均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改革开放以后,根据商业部的布署,借鉴辽宁省供销 社在锦州市土产杂品公司的经验,从1987年开始, 在全省供销社系统推行了“全面质量管理”。这是对 经验型的企业管理,将逐步被科学型的管理所取代。 实行全员、全过程和全方位的“三全”管理,是一种现 代化管理模式,很受群众欢迎。经过较长时间的努 力,多种工作标准,规范化和规章制度,逐步得到完 善,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都收到了明显的效果。 期间曾于商业部在沈阳召开的经验交流会上汇报了 我们的工作情况,于商业部在大连召开的“全国商业 系统QT小组成果发布会上交流了经验”。1990年 前,商业部在全国范围内对试行企业,分别进行检查 验收时,山东省三个企业获商业部质量管理奖。在 省内有20个企业获省联社质量管理奖。根据QC小 组的注册登记的数量,群众性的质量管理活动初具 规模。1991年初出版了《供销合作社全面质量管理》 一书。个人被商业部聘为质量管理奖评审委员会委 员,被中央电视台社教部服务工作TQC电视讲座办 公室聘为顾问。并在《山东供销合作经济》刊物上发 表了《谈供销社如何推行全面质量管理》的文章。是 根据已有的经验,结合供销社自身特点,对如何推行 这一现代化科学管理撰写的。内容:首先强调要抓 好基础工作;其次是从质量教育人手,由点到面的逐 步开展;第三,不能丢弃传统有效的经验,并且要系 统的总结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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