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大勇同志简介:

张大勇男,汉族,1931年5 月出生,山东齐河人,小学文化, 1947年7月参加革命工作,1956 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清 镇市公安局副局长。 主要业绩:1947年参加中国 人民解放军,任战士,副班长。 1948年在济南战役中,因作战英 勇,受到首长表扬。1949年6月在二野五兵团十七 军五十师一五三团二营六连一排任机枪班副班 长。1949年随部队进军解放大西南。1950年元月在 贵阳军分区通讯班任班长。1950年6月至1951年 9月在龙里县给县委书记张一凡当警卫员,后调交 通股任股长,建设科任科员。1951年9月至1953年 在龙里县公安局任侦察员。1953年至1956年6月 在贵定专署公安处任侦察员。1956年6月至1958 年9月在清镇县公安局政保股任副股长。1958年9 月至1959年8月在贵清铁路建设中任一营教导员。 1959年8月至1973年3月在清镇县公安局城关派 出所,先后任所长、指导员。1973年3月至1973年 12月在清镇县人民法院任副院长。1973年12月至 1992年1月在清镇县公安局任副局长、调研员。 1991年8月离休(享受副县级待遇)。1949年随二 野五兵团17军51师南下,4月21日,毛主席、朱总 司令向全军发出“打过长江去,解放全中国”的命令。 人民解放军突破国民党军队的千里长江防线,张大 勇同志过江后,随军直插福建省,解放了建瓯、建阳、 南平、蒲城等县,在建瓯工作了四个月,随着革命形 势的发展,部队奉命开赴江西,在江西东乡县休整待 命,这时中央军委命令二野向大西南进军,部队立即 向湘西和贵州挺进,行军到湖南湘潭途中,接到兵团 命令,调张一凡、张大勇等一行42名同志到西进支 队参加贵州地方政权的接管工作。在湘潭作了思想 整顿和组织上的准备后,10月21日整装西进,于 11月20日到达贵州龙里县城,11月22日新生的人 民政权——龙里县人民政府成立。根据革命斗争形 势和工作需要,张大勇同志担任张一凡(龙里县委书 记)同志的警卫员。1950年4月11日在平息龙里最 大的匪患羊场区2000余众土匪暴乱中,张大勇同志 紧随张一凡书记左右,打退了土匪一次次进攻。最 终在县城驻扎的我(军)炮八团增援下内外夹击打垮 土匪武装。随着全县各地开展了剿匪斗争,很快平 息了龙里全县匪患。人民政府工作逐渐走上正轨, 在恢复龙里经济建设中,张大勇同志先后调龙里交 通股任股长,建设科任科员。1956年3月加入中国 共产党。调公安机关后历任侦察员、副股长、派出所 所长、指导员,清镇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公安局副局 长,调研员,离休后享受副处级待遇。张大勇同志不 管是在革命战争时期和建国时期,工作积极肯干,不 计较个人得失,多次受到贵阳市、清镇市党委、政府 的表彰和奖励,特别是1979年8月16日,两歹徒在 清镇境内抢劫,张大勇同志率20余名民警将歹徒包 围在一民房内,围捕中一歹徒举枪从房内冲出。张 大勇同志冒着生命危险,将举枪歹徒绊倒在地,夺过 手枪,其余民警一齐上前,将二名歹徒擒获,当场缴 获“五四”手枪一支,子弹19发,匕首一把,张大男同 志的英勇事迹受到贵州省公安厅在全省通报表扬, 并奖励张大勇同志手枪一支。离休后,张大勇同志 时刻不忘贫困山区群众,为贫困山区脱贫致富出谋 献策,现年73岁高龄的张大勇同志多次到农村为村 民捐款捐物,体现了一位老党员,老革命战士,对人 民群众的一片关爱之情。在全国解放后,从事公安工 作几十年的风雨中,不管是在隐蔽战线上当侦察员, 还是在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担任领导工作。都尽职尽 责,无私无畏,并很好地完成党交给的任务,为此多 次受到党委和厅局的通报表扬及物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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